【中華百科全書●哲學●理性心理學】 心理學,拉丁文為Psychologia,法文為Psychologie,英文為Psychology,皆來自希臘文的Psyche(靈魂)和Logy(言談),所以就字源而言,心理學應該是一門研究靈魂的學問。
在歷史上何時開始採用此名稱,已經難以確定,在西元十六世紀中葉,馬爾堡學派(MarburgSchool)的高克尼(R.Goclenius)教授及其學生加斯滿(O.Casmann)曾將他們的著作取名為心理學。
自渥爾夫(Chr.Wolff)出版了經驗心理學及理性心理學以後,理性心理學就成了哲學中的一門專門學問。
但是理性心理學究竟研究些什麼?
為何這名詞沒有普遍地被採用?
這牽涉到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究竟是什麼。
依照字源的意義,心理學的質料對象應當是魂,或一切有魂的東西。
但那些東西是有魂的呢?
這得視如何了解魂之意義而定。
若視魂為生命元素,則一切有生命,或普通所說的活的東西,都是心理學之研究對象。
亞里斯多德與士林哲學家持此觀點。
所以植物、動物、人都是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而近代哲學家認為祇有動物和人有心理生命,所以動物及人才是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再者如笛卡爾等哲學家,認為動物也不在心理學的研究範圍以內,因為他們將動物看成是沒有真正心理生命的機器;
所以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祇是人。
無論心理學的質料對象是如何的了解,其形式對象(研究之角度)都是可淺可深。
就淺的角度,是研究能觀察或可經驗的生命或心理事實,於是就產生經驗心理學與實驗心理學。
前者祇是以一般的經驗與觀察,分析及歸納生命或心理事實;
後者更以嚴格的科學方法(實驗及測量),研究動物和人的各種行為。
這兩種心理學發展得很快,而且範圍也非常廣泛,因為它們不僅研究普遍的心理現象,同時也研究各種特殊心理狀態。
因此,有所謂的社會心理學、宗教心理學、兒童心理學、臨床心理學等等。
然而,就深的角度,則透過可經驗的生命或心理事實,研究生命或心理事實的基本原理:如生命之實有、生命之性質、生命之等級、生命之來源等等。
若心理學之質料對象是所有的活體,那麼研究此一深的角度的學問,更好稱為形上心理學或哲學心理學。
要是質料對象僅僅是人,則得稱為理性心理學,因為人是有理性的存有。
理性心理學所強調的是人的理性層次:理智、意志、自由、靈魂等的實有與性質。
但是當代哲學家認為心理學一詞意義太窄,容易誤解為祇是討論靈魂的學問,所以改稱人的哲學,因為人之所以為人不僅有靈魂,而且還有肉體;
因此應該討論的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因素。
(袁廷棟)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