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政治●文武二柄】 唐末置樞密使,以內侍為之,掌表奏傳宣之事,隱操內廷政治,有如漢中書謁者之職,其後權任漸重,與神策中尉專擅朝政。
後梁革宦者之弊,改樞密院為崇政院,始用士人為使,以備君主私人顧問,參謀議於中,代君主宣達意旨,付外施行。
後唐以來,旋又改為樞密,常以腹心大臣領之,且權重於宰相。
洎乎宋,因厲行中央集權制,以樞密院為常設機關,專掌軍政,猶秦之太尉,與中書分執政柄,對持文武二柄,號稱文武二府,(自兵部失去原有職務以後,樞密院遂成為實際主持軍政之唯一機構。)
以中書與樞密使既分掌文武二令,故每朝奏事,與中書先後上殿。
樞密院主管為樞密使或知院事,次官為樞密副使或同知院事,資淺則稱簽書院事、同簽書院事;
樞密使地位相當同平章事,副使相當參知政事。
樞密院之主官、次官及參知政事、尚書左右丞,統名為執政官,合稱宰執。
樞密院組織:主官、次官之下設都承旨、副都承旨,為內部之總務長,都承旨初用武官,神宗時始參用文官,其下又有檢詳官、計議官、編修官,雖非正規官,但有定額,有專職,是為樞密院之骨幹。
當時時人有謂三省、密院者,陛下之朝廷,發號布政所從出也(宋史卷四八三湯漢傳)。
所謂發號者,乃樞密院之發軍令是也,布政者,乃中書之發布政令是也,軍令屬武,政令屬文。
樞密院總綰軍政,掌軍國機務,有如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出納密令以佐邦治,凡侍衛諸班直內外禁兵招募、閱試、遷補、屯戍,賞罰之事皆掌之(通考卷一五二兵四),並掌管兵制之兵籍,如禁兵、廂兵,鄉兵、藩兵。
雖分隸於殿前侍衛總管,而兵籍則仍藏諸密院焉。
謹按中書、樞密院既分掌文武二令,然文武二事並非截然無涉,故慶曆中(西元一○四一~一○四八年),因二邊用兵,知制誥富弼建言,邊事繫國家安危,不宜專委樞密,仁宗以為然,即詔中書同議(職官志),繼又以諫官張方平上言,中書宜知兵事,乃以宰相呂夷簡,章得象並兼樞密院,從此軍與政則相互溝通矣。
故仁宗慶曆以後,宰相則兼使,但迄元豐改制,又不復兼(通考卷五八),蓋恐政在一人,權勢過重,兩權相互牽制,可以防止強臣竊命。
元豐五年(一○八二),將改官制,議者廢樞密院歸兵部,帝曰:「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以統之,互相維持,何可廢也。」
於是得不廢(宋史卷一六二樞密院)。
(彭瑞芝)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