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財務行政】 財務行政,係指有關國家財務事項的處理,其內容包括:「政府為實施其職責,有關貨幣收支的計畫、執行與監察,並對其收支作必要的調整。」
易言之,財務行政就是對公款的徵收與支用的處理,以及其調整的程序,採取企業管理,注重效率的方法,而以實現財政政策為目的。
一、財務計畫方面:財務行政係以計畫為基礎。
財務行政的計畫工作,具體的說,便是預算制度。
預算是一個支持政府活動的財務計畫,主要是針對最接近的會計年度,就政府預期的收入、支出,以及由收支比較所發生的一切關係,作有系統的表明。
其成立,必須經過兩個程序:一是編製的程序,一是議定的程序;
前者通常屬於行政部門的職責,後者則屬於立法部門的權限。
二、財務執行方面:預算成立後,行政機關按照預算規定之歲入歲出,執行收入與支出,然執行工作亦有多項原則與辦法,唯有採納適當的財務處理辦法,才能使財務工作確切依照財務計畫而有效執行。
首先,應了解財政收入該如何取得,財政支出該如何實行,始為恰當。
有關於這問題,曾有許多位學者提出各種主張,例如亞當斯密氏(A.Smith)的租稅課徵四大原則─公平、確實、便利、節約;
又如薛萊士氏(F.Shiras)的經費支出四項原則─利益、經濟、認可、剩餘。
其次,在預算執行的過程中,一切有關公款之收支事項,均應該有嚴密的紀錄,藉以輔助預算之控制,並提供決策人士做參考,故對政府會計應如何適當的處理,亦為不可忽視的問題。
最後,對於公庫制度應如何建立與運用,在財務的執行上,關係實甚為重大。
三、財務監察力面:所謂財務監察,乃對財務執行的結果,考核其是否符合預算的內容及有關法律的規範,甚至更進一步審察其有無達成原定的日標,並提供今後編製預算及施政計畫的參考。
財務監察通常所習用的方法,不外審計興決算。
故須採行適當的審計制度與決算制度,方足以充分發揮財務監察的功用。
四、財務調整方面:財務調整的主要目的,在使政府的收入與支出兩相適合,達到平衡狀態,以實現財務的健全化。
這是政府財務行政最基本的任務,故對各種財務平衡的調整方法,應有適當的研究。
而預算不能平衡的調整手段,便是發行公債;
在會計年度內遇有現金不足時,亦可發行國庫券。
(陳文龍)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8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