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進化】 進化(Evolution),與退化(Degeneration)相對,係就事物之發展、進步、向上,由簡單趨於複雜,由劣等變為優等,由低級進至高級而言;
退化則由衰落、萎縮、變劣,乃至消失之意,與進化恰恰相反。
兩者通常多指生物方面,其器官及機能作用之變化,惟亦兼及其他事物,如文化、政治、經濟、社會等之消長興替。
進化論(Evolutionism)謂天地間的一切事物,都由變化而來,是前進的、發展的,有推陳出新的現象,不限於往復的循環,為時間的作用,非受神(God)的支配。
中國古時的易理與希臘從前的哲學家,如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約西元前五四○~前四七五年)諸人所講的變化理論,均以萬物皆由變化而來,為哲學上的見解。
其後科學日漸昌明,天文學有法人拉普拉斯人(PierreSimonLaplace,西元一七四九~一八二七),承康德(ImmanuaelKant,一七二四~一八○四)的假設,創星雲說(NebularHypothesis),推究太陽系是由氣體變化而來;
地質學有英人萊伊爾它(SirCharlesLyell,一七九七~一八七五),研究地球的成因、變遷、發展,以及破壞等,說明其成長;
生物學則有法人拉馬克(JeanBaptisteLamark,一七四四~一八二九),創用進廢退之理,謂生物之所以進化,是由於器官之用與不用,受環境影響甚大。
身體的某一器官,如經常使用,則日益發達;
不用,則逐漸萎縮。
其發達或萎縮部分,若經幾十代的遺傳,則可顯出其特性,而成一新種。
他們這些人,如孫中山先生所說:「此皆各從其學,而推得進化之理者,洵可稱為進化論之先河也。」
迨至十九世紀,英人達爾文(CharlesRobertDarwin,一八○九~一八八二)出,因得隨海船比格爾(Beagle)號至南美及太平洋探險的機會,歷時六年,廣見各種動植物之分布、特性,攻原始民族的生活狀態,蒐得豐富的資料,費二十年勤求探討之功,而著成物種由來(TheOriginofSpecies)一書,發明物競天擇之理。
所謂物競天擇者,蓋謂各種生物之間,彼此互相競爭,以求生存;
在競爭中,凡能適合於當時的環境者,便能繼續存在;
若不適於環境者,則將隨之絕滅,或造成另一新種。
此天然淘汰(NaturalSelection),亦適者生存(SurvivalofFittest)之意,為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
在達氏看來,現今繁衍於地球上之一切生物,最初都是由極簡單的種類,為適應生存的環境,漸次向各方面發展,變異而成。
其進化過程,有如大樹之由幹分枝。
各門相當大枝,各綱、目、科、屬,則似分歧的小枝,梢端類於種及變種。
以此表示生物進化之系統,故名曰系統樹(PhylogenicTree)。
自達氏死後,闡揚其說者,多集中於進化原因之探討:有完全贊同達氏學說,以天擇為惟一之原因者,如華勒斯(AlfredRussellWallace,一八二三~一九一三)、赫胥黎(ThomasHenryHuxley,一八二五~一八九五)、魏斯曼(AugustWeismann,一八三四~一九一四)等;
有謂於天擇之外,尚有其他進化原因者,如斯賓塞(HebertSpencer,一八二○~一九○三)、赫克爾(ErnstHeinrichHaeckel,一八五四~一九一四)等。
且於斯賓塞倡導綜合哲學(SyntheticalPhilosophy),將生物學上的進化法則,廣泛用之於物理學、心理學、社會學、倫理學等各方面以後,達氏的進化論,遂不僅為一專門的具體法則,而成了普遍的進化原理(EvolutiveTheory),足以說明天地萬物之由來。
這一如中山先生所言:「進化之學,一旦豁然開朗,大放光明,而世界思想為之一變。
從此各種學術,皆依歸於進化矣。」
受達爾文學說影響而起的進化思想,主要已有下列四種:一、物質進化說(MaterialEvolutionism):為斯賓塞及赫克爾所提倡,用物質(Matter)與能力(Energy)說明宇宙的一切。
二、創造進化論(CreativeEvolutionism):為法人柏格森(HenriBergson,一八五九~一九四一)所創,認為進化是生命力(ÉlanVital)前進的表現,綿延不斷,隨時創新。
三、層創進化論(EmergentEvolutionism)為英人穆爾根(ConwayLloydMorgan,一八五二~一九三六),發明,謂宇宙進化由物質而生命而心靈,層層創出,突然更新。
四、分期進化論;
為孫中山先生所提出,把世界進化分成物質、物種、人類三個進化時期,接連發展,其本體(Noumcnon)和原則各有不同,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而趨向世界大同為人類之最高目的。
(張益弘)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