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傳記●奕訢】 奕訢(西元一八三三年一月十一日~一八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為清宣宗第六子,生於道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與文宗(奕)為異母兄弟。
宣宗死後,文宗繼位,受遺命封奕訢為恭親王。
咸豐三年(一八五三),太平軍林鳳祥、李開芳等進逼北京,奕訢署領侍衛內大臣,辦理巡防事誼,嗣又奉命在軍機處行走。
五年,李開芳就擒,畿輔安定,但文宗旋與奕訢生隙,七月,文宗藉奕訢生母孝靜成皇后喪事,責奕訢禮儀疏略,罷軍機大臣。
十年,英法聯軍戰事發生,因怡親王載垣、尚書穆蔭辦理外交不善,又任奕訢為欽差,便宜行事全權大臣,督辦和議。
奕訢以圓明園被焚,京都危急,不得已悉從英法所請,於九月,完成和約。
十二月,奕訢奏通商善後諸事,請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又命與大學士桂良、戶部左侍郎文祥負責辦理。
文宗於十一年七月病死熱河,懿貴妃(後封慈禧太后)所生子載淳(穆宗)即位,年方五歲餘,遺詔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御前大臣肅順等八大臣輔位。
慈禧與慈安(文宗皇后)兩太后因不願就制於肅順等,聯絡奕訢解除八大臣職務,垂簾聽政,任奕訢為議政王,並命在軍機處行走。
嗣因奕訢聲譽日隆,慈禧心生猜忌,於同治四年(一八六五),藉口講起居官編修蔡壽祺上疏彈劾,責奕訢信用私親,不能破除情面,又平時內廷召對有不檢之實,罷議政王及其他職務。
惇親王奕、醇親王奕環及其他大臣聞訊,據實力爭,雖恢復在內廷行走,並重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但權力已大大削減。
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穆宗病逝,慈禧以其姊與奕環所生子載湉繼統,是為德宗,時僅四歲,兩宮繼續聽政。
八年後,慈安亡故,朝中大權全入慈禧手中。
光緒十年(一八八四),法侵越南,奕訢主和,言路交章彈劾,罷軍機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職,自此閒置。
二十年,日本進兵朝鮮,復起管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嗣又命掌海軍並督辦軍務,時奕訢已年高體弱,未能有所作為。
至二十四年四月十九日卒。
著有萃錦吟十八卷、樂道堂詩六集,及樂道堂文五卷。
奕訢為人豁達大度,善納眾議。
當其任議政王、軍機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等職務期間,對內信任文祥、曾國藩、李鴻章等,打敗太平軍,推行自強運動;
對外謀與諸國協調,維持和平,一時有同治中興之稱。
(王省吾)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