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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文學●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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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3 06:47: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文學●制義

 

一、制斷事宜之謂:易經恆卦六五象曰:「夫子制義。」

 

又大戴禮記五帝德篇:「依鬼神以制義。」

 

二、科舉考試中應試文體之一種:宋王安石所首倡,神宗熙寧四年(西元一○七一),始以之試士。

 

規定由四書五經中課題,其後遵行,未之有改。

 

以其依經立義,故曰經義。

 

以其為制科所用,後遂沿稱制義,或稱制藝。

 

明初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劉基定科舉之法,一仍宋舊,以經文為科舉之課題,是為明代制義之始,惟未限定文格。

 

迨十七年始定條文。

 

二十四年(一三九一)定體式,憲宗成化以後,乃定八股之文體,並限定字數。

 

文中有破題、承題、起講、提比、虛比、中比、後比、大結諸名,八股文體於此大備。

 

所作乃有八股文之稱,又以時下士子必習之文,故亦稱之為時文。

 

及清,規矩尤嚴,朝廷以之取士,天下藉以干祿,遂漸流於形式,大乖選才之旨。

 

顧炎武因謂八股之害,甚於焚書。

 

民國初年,廢而不行。

 

嚴限格式字句,奉為科舉之圭臬,終至戕害性靈,囿範思想,雖屬不宜,然而以為初習文章之規模,固亦無害;

 

而依經制義之初衷,亦不宜以廢除八股科舉而併毀之也。

 

(周何)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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