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層生態學】 DeepEcology
【辭書名稱】環境科學大辭典
挪威生態哲學家(ArneNaess)發起的概念,認為要認識、處理和解決生態問題,必從整個生態系的角度,把人與自然的關係當做一個整體來考量。
認為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均有價值,不論是否對人直接有用;
生命形式的多樣性有助於這些價值的實現。
除非為了生存,人類無權減少生命的多樣性表現;
人類的生活與文化的繁榮與人口數成反比;
人類對自然環境的干擾已經超過了限度,已經導致環境惡化,故應該改變作法;
應力求提高生活品質,不是消費標準;
人們應該把前述觀點付諸行動,身體力行。
這種哲學思想的特點,是(1)特別重視多樣性,不論是物種、文化、行為、或其他層面的。
(2)認為人類的成熟是從「小我」往「大我」發展的。
(3)高層次的自我實現只能以樸素的生活方式為途徑。
美國現已有深層生態學教育研究所,是個非營利性的團體,舉辦多種訓練研討課程,推動「應用深層生態學」,使其觀念能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簡要來說,深層生態所要傳達的觀念是:人類是自然界的一部份;
每一個存在的個體都是構成自然界的一份子,只有自然才是一個完整的個體。
我們可以將深層生態這個觀點分成七項來看,這七個項目之間是彼此相關、層層相扣的。
第一,人或任何生物體的存在都和環境中的其他個體有內在關連。
在說明這個觀念之前,我們要先知道何謂「內在關連」。
簡單的說,甲物和乙物之間有內在關連表示:甲物之所以為甲物,或者甲物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它和乙物之間實際上有某種內在聯繫,這種內在聯繫使甲物成為甲物的樣子。
如果這個聯繫不存在,那麼甲物無法成為它現在的樣子。
例如,父子關係。
一個人之所以能夠被稱為是一個父親是因為有另外一個人是他的兒子或女兒。
若他沒有小孩,則他不能被稱為是一個父親。
在自然界中,每一個事物之所以能成為它現在的樣子是因為它和其他事物之間實際上有某種內在關係,沒有任何事物能獨立於其他事物而單獨存在或成為它現在的樣子。
第二生物圈裡的平等原則。
基於每一事物都是構成自然的一份子,而且每一個個體都和其他個體之間有內在關連,自然裏的每一個個體應該都是平等的,應該都有平等的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存活、成長、實現其目的等等。
第三,多樣化與共生原則。
在生物圈中有多樣化的物種,而物種與物種之間的關係不是宰制,鎮壓成消滅,而是在多樣化的系統關連中環環相扣成的共生關係。
了解這多樣化的系統關連並承認其價值而給予應有的尊重是人活在這系統裏做為生態系裏一份子的基本責任。
第四,反階級主義。
在自然界中,不應該有任何物種(比如人類)在道德或價值上高於其他物種,因而使其有權力剝削、宰制或壓榨其他物種,或把其他的物種只當成工具使用。
在剝削過程中,受傷害的不會只是被剝削的物種。
剝削本身就已經對剝削者的德性有所傷害(例如人剝削其他物種的情況會帶來或強化人剝削人的情況),而且當剝削擴大時,剝削者的利益同樣會受到傷害。
剝削帶來管控,有效的剝削管控帶來更大的管控,不斷擴大的管控方式會使問題在系統內在關連的層層連鎖反應中放大,造成自然的反撲,剝削者也會成為受害者。
第五,要從整個生態系的利益來看防治污染,保存資源。
當我們在從事防治污染,保存資源時,不能只是站在人類自身的利益來從事這些事,應該要從整個生態系的角度來看。
自然中的每一物種都是平等的,人的利益不是最重要的,而且只從人的利益來看防治污染和保存資源會忽略生態系統中環環相扣的複雜關係,這是短視近利的作法。
若我們只顧慮人的利益,而破壞了其他物種賴以生存的環境,後果也會對人不利。
第六,複雜(complexity)和龐雜(complication)的區分。
生物圈中有多樣化的物種並不表示生物圈中的生物是雜亂無章的,在生物圈中存在動態的系統性,時間因素在生物圈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假想我們將某一物種從生物圈中移走,經過一段時間後,我們再把這個物種放回去。
整個生態系統在我們移走這個物種的這段時間內已經改變,和之前的情況已有所不同。
它不像電腦一樣可以被我們拆開再組合而不改變其原貌。
我們要培養對這種複雜性及其動態歷程的體貼了解,不要輕易去破壞或改變這個複雜的動態系統的任何一部分。
第七,區域自主與分散網路的組織原則。
我們經營生活的方式以及成立社群建立制度的原則應當依循生態系的區域特色,使每個區域社群在它的生態區內能維持自給自足的能力,能夠自我規範,而社群與社群之間的互動是建立在社群平等的原則上,社群與社群之間沒有權力階層的劃分,沒有中央的統治集團。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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