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2 10:58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民族地位】
所謂民族地位,指民族在國內政治社會上所處之地位,以及在國際社會中與世界各民族相較,所處之地位而言。
依理無論國內國外,大家一樣,應和諧相處,平等相待。
但事實上不免有強凌弱、眾暴寡現象,以致民族地位不能平等。
明滅元,漢蒙平等相待。
國父推翻滿清,更公開宣布,與滿人平等共處於國內,不以復仇為事。
此即中國文化之偉大精神。
惟國父革命,極力號召恢復我民族地位,乃對外而言。
他說:「中國幾千年來是世界上頭等強國,文明進步在各國之先。…千邦進貢,萬國來朝。那個時候中國的文明在世界上是第一的,中國是世界上頭等強國。」
「現在(民國十三年)則成次殖民地。…實在的地位還要低過高麗、安南。」
所以他教我們覺醒,拿革命的三民主義來救國,把中國與列強處於同等地位。
賴國父倡導、蔣公繼承、全民奮鬥、軍事與政治並用,先戰勝日本,繼而廢除不平等條約,訂立平等互惠新約,收回已失之領土主權。
至此乃得與世界各民族處於平等地位。
民國三十四年,更與美、英、蘇共同發起組織聯合國,我以發起國身分發邀請書、開成立大會、訂立聯合國憲章、享有特權,成為五強之一。
民族地位至此到達最高。
(徐文珊)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