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英國經驗主義】 英國經驗主義(BritishEmpirieism),導源於中世紀唯名論與唯實論之爭,而受奧坎維廉(WilhelmOklam,西元一二八五~一三四九年)之影響為較大。
他以為若以「名目」能表示出個別的、單獨的事物,但名目是在觀念界中,唯有單獨的、具體的、個別的事物才能存在,才是真實的,此種觀點實即融匯於英國經驗主義的精神之中。
嗣後霍布斯與法蘭西斯‧培根均曾致力於經驗主義的提倡,而後者且撰有新工具一書,主張採用歸納法,以示與亞里斯多德的「工具」有別。
他主張破除種族、洞穴、市場與戲院四大偶像,而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歸納推理的方法,以求得真實的知識。
惟英國經驗主義真正的代表人物為洛克、柏克萊與休謨,其哲學思想要點分述如下:一、洛克(JohnLocke,一六三二~一七○四):英格蘭人,著有人類悟性論(AnEssa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
他反對天賦觀念,強調由經驗可以獲得具體的真實的知識,其由外感或內省所獲得的觀念,乃為知識的原料,知識乃是觀念協調與否的知覺。
因感官的官能而有色、聲、香、味、觸的感覺,此為外感的觀念。
就內省而言,當人們的悟性由外感而獲得觀念以後,人心以反省的動作即產生一些觀念,如知覺、思維、懷疑、相信、推理、知曉、意欲,以及人心中其他的動作,此為內省的觀念。
單純觀念之聯合產生模式、實體、關係等複合觀念,形成各種知識。
他又認為事物真實的本質不可知,而「種」或「類」的抽象觀念,可以種或類的名稱代表之,此為其「名義的本質」,人們往往以此表示事物「真實的本質」。
二、柏克萊(GeorgeBerkeley,一六八五~一七○七):愛爾蘭人,著有人類智識原理(PrinciplesofHumanKnowledge)。
他的名言即為「存在就是被知覺」,他以為觀念和「可感性質」是一致的,觀念即可表達「可感性質」,事物除了「可感性質」以外,並無不可感覺的物自體存在。
他又以為觀念(可感性質)和觀念間並無因果關係,原因最高的根源是來自上帝;
人也可以作為原因,事物附屬於心靈,不能作為原因。
三、休謨(DavidHume,一七一一~一七三四):蘇格蘭人,著有人類悟性之研究(AnEnquir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
他以為觀念為印象之再現,倡「印象優位原則」,觀念而能追溯至於印象的,才是真實的觀念和知識。
他以為就「印象」言之,因果並無必然連絡性,只是一種「習慣性的期待」,此不啻否認因果關係的存在。
其後,英國的經驗主義者仍有夏特利、柏利斯里等;
而約翰‧彌爾對於「歸納法」方法的提出,在哲學史上尤為知名。
從英國經驗主義寖假而產生功利主義,成為英國哲學思想特點之一。
(胡鴻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