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款委員會檔案】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民國32年(1943)11月,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以對日作戰勝利為期不遠,手令行政院組織機關,分類調查統計自20年九一八事變以來,中國受日本侵略,關於國家社會公私財產所受損失,以為戰後向日本索取賠償的依據。
33年2月,行政院成立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
34年4月,行政院調整組織,將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改隸內政部。
民國34年11月,國民政府為因應盟軍處理向日本要求賠償的事務,由外交部召集相關部會決議,將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更名為賠償委員會,改隸行政院,負責調查統計抗戰公私損失;
規畫對日責令賠償;
審議支配賠償物資等業務。
賠償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另置副主任委員1人及委員13至15人。
會內設第一組(掌理抗戰公私損失調查統計),第二組(當理賠償方案編制及賠償物資審議支配)及祕書室等單位。
38年大陸失陷,該會業務終止,人員解散。
賠償委員會檔案目前典藏於臺北國史館,期間自民國20年至38年,計有10,652卷,其主要內容大致分為下列3大部分:(一)損失調查統計:包括自20年至34年日本侵略中國期間中國政府機關、人民團體、個人、僑胞等人員、財產的損失調查與損失統計,日本賠償中國損失核算等案。
(二)祕書類:包括賠償委員會工作報告、會議紀錄、政府責令日本賠償損失的說帖,處理賠償物資辦法,及損失調查表格的規畫等案。
(三)追還劫物:包括政府清理敵偽所劫物資、接收運輸日本賠償物資、追還貴重金屬物資、各省市損失重要文物、古器、奇珍等物品的追還等案。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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