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行銷】 MarketingforLibraries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行銷是經由交換過程,以滿足人類多重需要及欲望的活動。
行銷活動之發生可遠溯自人類交易行為之始,而行銷觀念之廣受重視,則為1950年代以後之事。
工業革命導致大量生產,市場競爭愈發激烈,遂由生產導向時代步入顧客導向時代。
業者秉持行銷觀念,探討並滿足顧客的需求。
1969年,PhilipKotler和SidneyJ.Levy首先提出了非營利機構行銷的觀念。
博物館、警察局、教堂、醫院及高等學府等均有行銷活動之規劃。
1970年,行銷這個標題第一次出現在[AnnualReviewofInformationScienceandTechnology]之索引款目內。
由O.GeneNorman在1982年及1989年所發表的「圖書館和資訊服務行銷指引」可看出其成長的趨勢,著重將策略規畫和行銷觀念整合。
現代圖書館強調利用與推廣,以傳播資訊。
圖書館行銷係將行銷理論和技巧應用到圖書館事業,強調使用者的需求。
圖書館使用者之年齡、教育程度與職業等均有所不同,如果採用大量行銷的單一服務方式,必無法滿足使用者之需求。
應採用差異行銷的策略,分成公共、專門與大專等各種不同類型的圖書館,並依成年人、老年人、青少年、兒童及殘障等不同的使用者作市場區隔。
行銷組合(MarketingMix)乃是現代行銷學一項極重要的觀念,包括產品(Product)、定價(Pricing)、場所(Place)以及促銷(Promotion),稱為4P'S。
圖書館的核心產品是各式包裝之資訊,包括圖書、期刊、視聽資料、光碟、線上檢索以及參考問題回答等。
產品有生命週期,圖書館應淘汰不合時宜之館藏,並創造新產品。
資訊是一種公共財產,應否收費,是個爭議性的問題。
電子資訊是種昂貴的產品,圖書館酌收費用應合理。
在一服務導向的環境中,吸引人的建築和內部設計均很重要。
總館、分館和圖書巡迴車之設立,加上資訊網路,使21世紀之民眾生活在資訊社會中。
延伸服務(OutreachServices)更把資料送到老人院、監獄、醫院和殘障者家裡,提升公民素養。
圖書館促銷的方法有廣告(Advertising)、銷售推廣(SalesPromotion)、宣傳報導(Publicity)和人員推銷(PersonalSelling)。
圖書館應在出版媒體上將服務廣為宣傳,並採取短期激勵措施,如圖書館週之贈送書籤、新書展覽、海報比賽、查資料比賽、電腦檢索講習以及期刊目次服務等。
在人員推銷方面,圖書館員應具有專業知識,親切而有效地服務,以改進公共關係。
圖書館不應只是一味地推銷自己所擁有的服務,更應運用市場調查的技巧,做使用者調查,研究和了解使用者之需求和行為。
此外,圖書館亦需應用市場稽核的技巧,定期評估圖書館之服務,以修正服務的目標和策略。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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