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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康(1867-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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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9 00:34: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董康(1867-1947)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董康字授經,號誦芬室主人。

 

江蘇武進人,生於清同治6年(1867)。

 

光緒12年(1886),入縣學。

 

14年,中式鄉試舉人。

 

15年,己丑科會試連捷,授刑部主事。

 

18年,丁母憂回里,服滿後入湖北布政使惲祖翼幕中。

 

未幾轉赴上海,入時務報,與梁啟超共事。

 

23年,與趙元益共創譯書公會,以翻譯東西詳實用書籍為宗旨。

 

庚子拳亂,留京辦理協巡公所,維持治安。

 

亂平以功晉升員外郎、郎中。

 

擢提牢廳主事,總辦秋審,兼陝西司主稿。

 

28年,經沈家本奏調為法律館纂修,兼京師法律學堂教務提調,派赴日本調查司法及延聘日籍教授。

 

33年,改革官制,先後任法部郎中、大理院推事。

 

宣統3年(1911),晉升刑庭推丞。

 

民國成立,董氏曾避居日本。

 

2年(1913)返國,應司法總長梁啟超之請,任司法編查會副會長。

 

3年,任大理院院長。

 

7年,改修訂法律館總裁。

 

9年,再任大理院院長,旋入靳雲鵬內閣,任司法總長。

 

10年12月,辭職回任大理院院長。

 

11年2月,因財政總長張弧發行九六公債,涉有弊端,奉命查實,主交付法庭,依例治罪,張被免職,董氏繼任財長,兼鹽務署督辦、煙酒事務署署長、幣制局總裁。

 

同年8月辭職,出國赴歐美考察。

 

13年返國,在上海執業律師。

 

15年應聘為上海法科大學校長。

 

旋因北洋政府通緝,冒名避走日本。

 

次年5月返國。

 

21年,應聘任司法行政部法官訓練所所長。

 

24年,擔任北京大學教授。

 

抗戰開始,華北偽政權於26年成立。

 

董氏不甘寂寞,出任臨時政府委員、司法委員會委員長、最高法院院長等職務,29年,國民政府下令通緝,抗戰勝利後被捕,36年病死獄中,年81歲。

 

董氏自早年任官刑部,便致力於蒐訪舊書,其藏書之所名為誦芬室,其藏書重點一為宋元及明嘉靖前之古刊本,二為民間戲曲小說,辛亥革命時,曾將大部分藏書讓售日人大倉氏及上海之藏書家。

 

董氏又喜刊刻出版書籍,如〔皕宋樓藏書源流考〕、〔誦芬室叢刊〕等。

 

其著作有〔中國法制史講演錄〕、〔集成刑事證據法〕、〔嘉業堂藏書提要〕、〔課花盦詞〕及〔書舶庸譚〕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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