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康(1867-1947)】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董康字授經,號誦芬室主人。
江蘇武進人,生於清同治6年(1867)。
光緒12年(1886),入縣學。
14年,中式鄉試舉人。
15年,己丑科會試連捷,授刑部主事。
18年,丁母憂回里,服滿後入湖北布政使惲祖翼幕中。
未幾轉赴上海,入時務報,與梁啟超共事。
23年,與趙元益共創譯書公會,以翻譯東西詳實用書籍為宗旨。
庚子拳亂,留京辦理協巡公所,維持治安。
亂平以功晉升員外郎、郎中。
擢提牢廳主事,總辦秋審,兼陝西司主稿。
28年,經沈家本奏調為法律館纂修,兼京師法律學堂教務提調,派赴日本調查司法及延聘日籍教授。
33年,改革官制,先後任法部郎中、大理院推事。
宣統3年(1911),晉升刑庭推丞。
民國成立,董氏曾避居日本。
2年(1913)返國,應司法總長梁啟超之請,任司法編查會副會長。
3年,任大理院院長。
7年,改修訂法律館總裁。
9年,再任大理院院長,旋入靳雲鵬內閣,任司法總長。
10年12月,辭職回任大理院院長。
11年2月,因財政總長張弧發行九六公債,涉有弊端,奉命查實,主交付法庭,依例治罪,張被免職,董氏繼任財長,兼鹽務署督辦、煙酒事務署署長、幣制局總裁。
同年8月辭職,出國赴歐美考察。
13年返國,在上海執業律師。
15年應聘為上海法科大學校長。
旋因北洋政府通緝,冒名避走日本。
次年5月返國。
21年,應聘任司法行政部法官訓練所所長。
24年,擔任北京大學教授。
抗戰開始,華北偽政權於26年成立。
董氏不甘寂寞,出任臨時政府委員、司法委員會委員長、最高法院院長等職務,29年,國民政府下令通緝,抗戰勝利後被捕,36年病死獄中,年81歲。
董氏自早年任官刑部,便致力於蒐訪舊書,其藏書之所名為誦芬室,其藏書重點一為宋元及明嘉靖前之古刊本,二為民間戲曲小說,辛亥革命時,曾將大部分藏書讓售日人大倉氏及上海之藏書家。
董氏又喜刊刻出版書籍,如〔皕宋樓藏書源流考〕、〔誦芬室叢刊〕等。
其著作有〔中國法制史講演錄〕、〔集成刑事證據法〕、〔嘉業堂藏書提要〕、〔課花盦詞〕及〔書舶庸譚〕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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