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圖書館事業委員會】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教育部圖書館事業委員會,是教育部設置的一個委員會,專為規畫全國圖書館事業之發展事宜而成立的組織。
圖書館事業,在我國發展的歷史甚久,也極受政府與國人的重視。
可是,各類型的圖書館,在行政隸屬上各有不同。
國家圖書館,也就是國立中央圖書館,與其他的國立圖書館一樣,都屬於教育部。
其業務由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督導。
公共圖書館,省、縣、鄉鎮圖書館,都歸各級教育行政機關管轄。
大學圖書館屬於大學,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掌管。
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圖書館,是教育部技術職業教育司的職掌。
高級中學圖書館歸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國民小學圖書館由教育部國民教育司管理。
專門圖書館各屬自己的母機關,並無圖書館的主管單位。
所以,我們的圖書館事業,缺少整體規畫,圖書館之間,既無縱的指揮監督,地無橫的聯繫。
發展之中,會出現問題乃意料中事。
尤其今日圖書館經營,已非過去單打獨鬥的時代所能成事的。
在資源共享的理想之下,要館際合作經營,才能將讀者服務辦得良好。
加上新科技大量應用於圖書館的業務處理,彼此交流合作的需求就更加迫切。
基於以上所述,圖書館界曾多次要求希望能在政府機構中成立圖書館事業的協調規畫單位,但都未能如願。
後來全國圖書館會議,再次作成決議,建議教育部成立圖書館事業委員會。
終於在民國78年(1989)宣告成立。
設於教育部之下,由教育部政務次長為召集人,聘請圖書館專家學者、各型圖書館館長代表、各級教育行政機關主管與教育部內相關業務人員,如各司司長、會計、人事單位等主管組成。
每兩個月開會一次,討論圖書館發展政策、業務處理相關問題、從事圖書館問題研究以及協調相關單位解決圖書館人事經費問題等。
成立以來雖為時尚短,但已有不少成果。
如完成若干專題研究、修訂圖書館法草案、制定圖書館標準、通過圖書館發展計畫等諸多事項。
唯有些基本問題如組織編制的合理建立、專業人員的進用管道、經費預算的編列等,仍待設法解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