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淡新檔案〕這個名稱,是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戴炎輝教授所收。
據戴教授說,這些文件包括清代嘉慶17年(1812)至光緒21年(1895)臺灣淡水廳、臺北府及新竹縣的行政與司法檔案。
中、日甲午戰後日本侵占臺灣時,這批資料最初由當時的新竹法院承接,再轉送覆審法院(後改為高等法院),復由該院轉贈臺北帝國大學文政學部,作為學術研究資料,日人稱之為〔臺灣文書〕。
民國34年臺灣光復,政府明令將日據時代之臺北帝大改稱為國立臺灣大學,此(1945)一檔案遂由臺灣大學法學院承接,並由法律系教授戴炎輝著手整理,自民國36年底迄42年3月,戴教授偕同陳棋炎等數人,將這批業已殘破散亂之檔案,遂案逐件予以裱揹修補,並為之分類與編號,前後費時5年又3個月始告成。
經戴教授整理之〔淡新檔案〕,分為行政、民事及刑事三大門(編),總共1,163案,於民國75年7月23日,由戴教授移交臺大圖書館特藏組(即前研究圖書館)珍藏。
經清點後,實際案數為1,139案,合共19,244文件。
該檔案並已製成微捲33卷,是民國67年7月間,戴教授應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之邀,前往該校作專題研究,因將〔淡新檔案〕全部攝為微捲,攜赴該校以供參考。
微捲是依原件的順序分為三部分,計行政門16卷,民事門9卷,刑事門8卷。
將原件與微捲核對的結果,微捲內案件較原件多出5案,文件多37件。
此檔案,若以清代嘉、道、咸、同、光各朝案件的多寡而言,則以光緒年間最多,計838案,同治次之,為161案,咸豐又次之,為80案,嘉慶最少,僅8案,其餘各案的年代待考。
在以上各案中,每案超過100件文件者有31案,前三名分別為民事門、抗租款中的第2案(223件),刑事門、強盜款中的第19案(217件),及民事門、田房爭界款中的第13案(193件)。
初步研究,發現文件的時間有早在乾隆54年(1789)者,如案號1130K(行政門,總務類,史紀款,第一案)。
亦有嘉慶10年者,如案號1640K(行政編,軍事類,患庄款,第一案)。
此一發現,是否意味著這個檔案可能還有嘉慶17年以前的資料,有待專家進一步考證。
不過,〔淡新檔案〕是研究我國清代臺灣的行政,司法、經濟、社會、農務等最具價值的第一手資料,則是無容置疑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