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注冊】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起居注是官名,掌帝王記注之事,起居注官記載帝王言行的檔冊,就稱為起居注冊,是一種類似日記體的史料。
其體例起源甚早,周代已設左史、右史之職。
漢武帝時,禁中置起居注,由宮中女史充任。
王莽時,置柱下五史,聽事侍旁,記載言行,以比古代左右史。
後漢明帝、獻帝時,俱置起居注。
魏晉時,由著作郎兼掌起居注,後魏始置起居注令史,隋代更置起居注舍人。
唐代改置起居郎,即左史,起居舍人,即右史,記注言動,以當古代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之職。
宋代倣唐制,仍似起居郎及起居舍人為左右史,分掌記注。
宋代以降,因君權擴大,起居注但記皇帝善事。
清代正式設置起居注官,是始於康熙10年(1671)8月,命日講官兼攝,稱為日講起居注官,掌院學士以下,坊局編檢以上,侍講、侍讀等俱得開列請簡,以充記注官。
每日2員侍直,將應記之事,用滿、漢文記注。
清代起居注衙門的編制,包括滿洲記注官4員,漢記注官8員,滿文主事1員,滿、漢文主事2員,漢軍主事1員,滿文筆帖式、漢文筆帖式、漢軍筆帖式各4員,其後起居注衙門的員額,頗有變動。
康熙11年,增設滿文筆帖式4員,滿、漢文筆帖式2員。
翌年,增設滿洲記注官一員,漢記注官2員。
16年,增設滿洲記注官1員。
20年,增設漢記注官8員。
31年,裁漢記注官6員。
38年裁滿、漢文主事各1員。
57年3月,清聖祖以記注官多年少微員,官職卑微,不識事體輕重或遺漏諭,或私抄諭旨,攜出示人,於是降旨裁撤起居注衙門。
清世宗即位後,為示寅畏小心,綜理庶政舉措允宜起見,諭令翰林院恢復日講起居注官,於君主視朝臨御祭祀壇廟之時,令滿、漢講官各2人侍班,除記載諭旨政務外,所有君主一言一事,皆令書諸簡冊,並於太和門西廊設起居注館。
凡逢朝會、御殿、御門聽政、有事郊廟、外藩入朝、大閱校射及每歲勾決重囚等,記注官皆分日侍直。
凡逢謁陵、校獵、駐蹕南苑、巡狩方岳等,記注官皆扈從。
凡遇侍直,記注官聆聽諭旨,退而記載,具年月日及當直官姓名於冊,每月成帙,封鐍於匱,每年以12月具奏,遂內閣收藏,記注官會同內閣學士,監視貯庫。
現存清代起居注冊。
包含滿文本與漢文本兩種,始自康熙10年,是年9、10月合為1冊,其餘每月1冊,閨月增1冊。
雍正朝以降,每月增為2冊,全年共24冊,宣統朝存元年至2年(1909-1910)滿文本。
起居注冊記載的範圍很廣泛,內容亦頗翔實,可補其他官書記載的疏漏。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