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 [Anglo-AmericanCatalogingRules,2ndEdition],簡稱AACR2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1974年,英、美、加三國的圖書館及圖書館協會在美國圖書館學會的芝加哥總部開會,商討如何修訂〔英美編目規則〕。
會議結束後,決定由5個單位負責規則的修訂,其中包括美國圖書館學會、英國圖書館學會、加拿大圖書館學會(CanadianLibraryAssociation)、美國國會圖書館(LibraryofCongress),及大英圖書館(BritishLibrary),並訂出修訂的目標如下:(一)合併北美本及不列顛本,使其在用字、風格及本質上一致;
(二)將1967年以前已增訂的規則及擬增訂的規則併入條文中;
(三)規定限期蒐集各國使用AACR的意見;
(四)除北美與英國外,盡量使條文適合國際之利用。
於是經由圖書館資源顧問會(CouncilofLibraryResource,簡稱CLR)的資助,設立了聯合指導委員會(JointSteeringCommittee,簡稱JSC),該委員會於1975年宣稱在修訂規則時同時要注意下列基本原則:(一)AACR2須與第一版所採用的「巴黎原則」相符;
(二)AACR2須特別配合機器處理編目紀錄之發展;
(三)AACR2須配合ISBD(M),以為圖書記述之基礎,並以此發展出其他類型資料標準化的規則;
(四)AACR2中有關非書資料之處理規則要詳加補充,並採用下列規則作為參考:1.英國圖書館學會的[Non-bookMaterialsCataloguingRules];
2.加拿大圖書館學會的[Non-bookMaterials:theOrganizationofIntegratedCollections];
3.美國視聽教育學會(AssociationforEducationalCommunicationandTechnology,簡稱AECT)的[StandardforCatalogingNonprintMaterials]1978年,經過廣泛資料與意見的蒐集,終於完成了〔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Anglo-AmericanCatalogingRules,2ndEdition,簡稱AACR2)。
AACR2自出版以來,已被譯為多國語文,如:阿拉伯文、馬來文、中文、丹麥文、芬蘭文、法文、義文、日文、挪威文、葡文、西文、瑞典文、土耳其文,及晤魯都語(Urdu)。
但編目規則是永遠不能停止進步的,它必須配合時代的需要不斷的修訂。
1977年,原聯合指導委員會(JSC)的成員又成立了修訂AACR聯合指導委員會(JointCommitteeforRevisionofAACR),並於1981年邀請澳洲編目委員會(AustrailianCommitteeonCataloging)派員參加,1986年,澳洲編目委員會成為正式委員之一。
AACR2跑經由不同圖書館的館員使用之後,發現了很多詞義不明、脫誤、打字錯誤之處,且錄影資料、微電腦資料等均與1978年有很大的不同。
為了使編目員有所遵循,曾於1982、1983、1985年出版了3次的修訂規則。
並於1988年出版了完整的修訂版。
嚴格說來,它並不是一個新版,因為1988年的修訂版並未改變原來的觀點,只是訂正了一些明顯的錯誤、改寫部分文字,更動規則順序,並合併已修訂之修文,另增加一些新例子而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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