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史料指南]地區協調委員會】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亞洲史料指南]地區協調委員會亞洲國家聯合編寫史料工具書的計畫協調組織,也是國際檔案理事會(ICA)為完成特定任務而成立的臨時性專門機構。
1981年10月在斯里蘭卡的科倫坡成立。
其宗旨是:編輯出版一套介紹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官方或半官方的檔案館、圖書館、博物館、大學、政治團體、宗教機構、企業組織等單位所藏檔案文獻的數量、內容、保存地點、開放範圍等的綜合性史料指南叢書。
指南內史料包括:常規文件、制圖文件、聲像文件、印章、原始記錄、宗教手稿、文學和學術手稿、口述和口傳文件、家族和個人傳記史料等。
至1989年,該委員會有13個成員國:中國、巴基斯坦、菲律賓、馬來西亞、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泰國、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亞、南朝鮮和伊朗。
會員大會是全權機構。
原則規定:每兩年召開一次大會,改選一名主席、兩名副主席和一名文件起草人;
決定編輯出版事項;
分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合同形式補貼給參加國的活動經費。
會員大會下設3個職能機構:執行局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和下屆大會的組織工作;
國家指南委員會為每個參加國的工作機構,負責本國史料指南的編寫工作,並與地區協調委員會聯絡;
祕書處設在巴黎的國際檔案理事會總部,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訂實施編寫計畫的合同。
該委員會於1981年、1989年在科倫坡、1984在巴基斯坦3次召開會員大會,協商決定有關事宜,由於經費困難,第3次會議決定該委員會解散,有關工作由國際檔案理事會祕書處成立一個亞洲史料指南管理小組接管,負責監督。
指導各國史料指南的編寫工作。
會員大會會通過「工作程序章程」、「編寫方法規則」、「指南標準格式」3個基本文件,以指導各國史料指南的編寫工作。
中國於1989年完成了[第一歷史檔案館指南二卷]和[第二歷史檔案館指南三卷]的編寫任務,於1994年出版。
編輯出版[亞洲史料指南]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科學研究項目之一。
這套史料指南叢書的出版、將為國際社會研究亞洲問題提供檢索史料的重要工具。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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