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書局】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書局,是指出版圖書或販售圖書的機構,其業務由官方主持者,即稱為官書局,其源始則起於清朝中葉。
劉國鈞在〔宋元明清的刻書事業〕中說:「印刷術發明以後,就產了刻書事業。
但是當時雖還沒有出版這樣一個概念。
購置稿本,刊刻版片,印刷、售賣、保護所有權等一系列的組織活動已經自然而然地產生出來。
因而也就很接近於現代所說的出版事業了」。
然而,最先推動此一活動的應是官方。
如宋元明時期的國子監、茶鹽司、漕運司、內府、藩府、路府州縣學、及官方的書院,都是主持刻書事業的單位。
凡是由此等機構所刊刻的圖書,皆稱官刻本。
清朝中葉以後,各省縣及書院所刻的圖書雖亦稱為官刻本,但是,出版時均冠有「某某書局」,因而特稱局本或局刻本,當吾人談及局刻本時,實侷限於官書局所刊刻的圖書而言。
官書局普設於清朝,顯然係清朝中葉歷經太平天國戰亂的影響。
乾(隆)嘉(慶)以還,江浙素稱文物最盛之區,洪(秀全)楊(秀清)兵燹所及,文物蕩然無存,士子無書可讀,官吏辦案乏依據,斯時也,曾國藩領兵平亂,目睹或親受當時所呈厄運,以他這樣注重傳統文化的人,欲振興文化,實義不容辭。
咸豐11年(1861)逋克安慶,即遣人採訪遺書,並著手刊刻。
同治3年(1864)擬就〔書局章程〕,正式設局於安慶(後遷金陵)。
「擇書之尤要者,循列重加刊刻」,「聽書付印售,以廣流傳」。
此新設之書局即「金陵書局」,後稱江南官書局者。
在振興文教,必先刊刻書籍的大前提下,各省風起雲湧,以資響應。
李鴻章的湖北崇文書局(1867)、馬新貽的浙江書局(1867)、丁日昌的「江蘇書局」(1868)等刊刻書量之多,校刊之精,堪稱本本皆佳構,自是迄光緒年間,江、浙、贛、鄂、湘、川、冀、晉、魯、豫、甘、閩、粵、滇諸省皆有官書局之設置,以江蘇省而言,就有江南、江楚、淮南、蘇州、上海、揚州等6個官書局。
官書局經濟來源,或出諸自資,或挪借公府閒款、或勸募、或捐獻、或請公款補助、或自給自足,在經費不足、工價上漲、刻工難覓的艱苦情形下,為保存一代文物而慘澹經營,其精神實令人無限敬佩。
但是,也因為各書局的資金不足,加上所印書又多不合時宜,官書局的沒落,似可預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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