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 Map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地圖是將一個大地區的空間關係加以縮小,表示在一個平面上,以便直接觀察。
地圖可以擴大人類觀察的範圍,便其能夠了解更廣大的空間關係。
但地圖不只是縮小而已,它是按照一定數學法則,運用符號系統和地圖簡括的原則,縮小表示地球上各種自然和人文現象的圖。
其組成的要素有3:(1)數學基礎,包括大地控制點、經緯線網和比例尺;
(2)製圖對象,包括地圖上所表示的地理要素與各種專題內容;
(3)圖面整飾,包括圖廓、圖名、圖號、圖例和圖面上的文字說明及附加圖表等。
近年來,將空間現象轉變為數位形式,儲存在磁帶或磁碟上面已非常普遍,此即所謂數值地圖或數位地圖,可以由電腦來處理。
地圖的範圍很大,可以根據某些特點而加以歸併與分類。
分類的標準和方法很多,如地圖比例尺、製圖範圍、地圖內容、地圖用途、地圖形式等。
以下逐項加以說明:(一)地圖比例尺:可以分為大縮尺地圖(1/50,000以上)與小縮尺地圖(1/500,000以下)。
這兩者是兩個極端,中間是連續的,有不同縮尺的地圖。
(二)製圖範圍:可以分為全球地圖、半球地圖、大洲地圖、自然區域地圖(以高原、平原、盆地、流域等為範圍)、世界地圖、國家地圖、省(區)地圖、縣地圖等。
(三)地圖內容:可分為普通地圖和專題地圖,前者又分為地形圖和普通地理圖;
後者分為自然地圖和人文地圖。
自然地圖包括地質、地球物理、氣候、水文、海洋、土壤、植被、動物等部門專題地圖。
人文地圖包括人口、政區、工業、農業、交通、運輸、財經貿易、文化教育、歷史等部門專題地圖。
(四)地圖用途:可分為地籍圖、航圖(如航海圖、航空圖)、道路圖、旅遊圖等。
(五)地圖形式:可分為單幅地圖、系列地圖、地圖集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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