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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預行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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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5 22:30: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出版品預行編目

 

CataloginginPublication,簡稱CIP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出版品預行編目(CataloginginPublication,簡稱CIP),也譯作在版編目或新書預編。

 

係出版界與圖書館界兩者合作最典型的實例,其意指出版商將每一出版品在裝訂出版前先行送至國家圖書館或負責辦理CIP業務之圖書館予以編目分類,然後將該書編目資料提供出版商印在出版品版權頁上的一種編目方式。

 

此項作業於1950年代初出現於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於1970年代陸續跟進,我國則於民國60年(1971)開始推行,由國立中央圖書館兼辦,唯限於人力成效不彰。

 

迨至78年國立中央圖書館成立國際標準書號中心,始有專責單位辦理國際標準書號(ISBN)及CIP業務。

 

CIP的功能,可就圖書館作業與出版商業務分別說明:(一)圖書館作業1.便於圖書館的選書作業;

 

2.節省各圖書館編目的人力,物力;

 

3.提高書目資料品質,達到書目控制之目的;

 

4.方便圖書資料迅速上架,提供利用;

 

5.維持書目資料的一致性。

 

(二)出版商業務1.拓展圖書銷售途徑,提高出版品的銷售量;

 

2.增進國內出版品在國際市場之發行潛力。

 

關於CTP之著錄格式,國際圖書館學會聯盟(IFLA)於1986年出版「書內CIP著錄格式標準」及「CIP資料表格式標準」兩種資料,前者包括4項,即一般標準格式之說明,書目著錄,編目檢索款目及主題檢索款目;

 

後者包括17項,即送件單位資料,書目資料,主題資料及特殊資料等,作為各國施行CIP作業之依據及參考,各國並可依據實際需要加以修改,俾更實用。

 

目前國立中央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提供出版商印於書內之CIP格式及填寫之申請單均係根據此標準所擬定。

 

CIP作業是推動圖書館圖書編目工作標準化及保證書目資料與圖書出版品同步傳遞的重要措施,將來如能配合圖書資訊網路系統的開發,其服務的層面必更為廣泛。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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