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清乾隆37年(1772),安徽學政朱筠奏請開館校書,言曰:「臣請皇上詔下儒臣,分任教書之選,或依七略,或準四部,每一書上,必校其得失,撮舉大旨,敘於本書首卷。」
翌年四庫全書館開始工作,即依此建議,每書均各撰〔提要〕一篇。
乾隆39年(1774)高宗並對〔提要〕之撰述方式,有所指示:「令於所列諸書,各撰〔提要〕,…每書先列作者之爵里,以論世知人,次考本書之得失,權眾說之異同,以及文字增刪,篇帙分合,皆詳為訂辨,巨細不遺,而人品學術之醇疵,國紀朝章之法戒,亦未嘗不各昭彰癉,用著勸懲。」
由於高宗對〔提要〕內容要求相當詳備,故〔四庫全書〕著錄各書之〔提要〕,對讀者極有幫助。
四庫全書館後來將全部著錄圖書及存目書之〔提要〕,彙集成〔四庫全書總目〕200卷。
全書按經、史、子、集分部,每部再複分,計經部10類、史部15類、子部14類、集部5類。
各類下或更分子目,名之為屬。
四部之首,各冠以總序,撮述其源流演變,以絜綱領;
每類前又冠以小序,詳述其分併改隸的旨趣,以析條目。
按〔紀曉嵐文集〕曾載:「余於癸已受詔校書,殫十年之力,始勒為〔總目〕二百卷,進呈乙覽。」
紀氏在四庫館職司總纂,而朱珪為紀氏所作的〔墓誌銘〕曾云:「公館書局,筆削考核,一手刪定,為〔全書總目〕,褒然巨觀。」
後人遂有以〔四庫全書總目〕為紀氏一人獨立完成的說法。
但也有持反對意見者,如李慈銘在其〔越縵堂日記〕中說:「〔四庫總目〕雖紀文達、陸耳山總其成,然經部屬之戴東原,史部屬之邵江南,子部屬之周書昌,皆各集所長。」
便是其例。
〔四庫全書〕由於選經重檢,其書前〔提要〕也屢經刪潤,因而七閣〔四庫全書〕各閣〔提要〕,內容都不盡相同。
四庫館大約在乾隆55年(1790)時,曾將〔四庫全書總目〕交付武英殿修書處刊印出版。
59年杭州叉據文瀾閣本書前〔提要〕付雕,稍後廣州又有刻本,各版本間也互有差異。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