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圖書館】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立法院於南京時期即設有編纂處,遷臺後配合人力精簡制度縮編為圖書資料室,目前稱為圖書館。
根據民國42年(1953)訂定之立法院處務規程第4條規定,圖書資料室掌理圖書之購置、管理和立法資料蒐集及編纂。
唯由於時代的進步,客觀環境的變遷,以及資訊媒體的日新月異,資料及資訊處理方式,也隨科學技術管理而有所革新,因此,自72年開始,立法院圖書館能擔負起國會圖書館任務,重新組織為:圖書館、電腦處理中心、法律資訊中心、剪報資料小組,分別掌理不同職責的作業與服務。
(一)圖書館:採取開架式閱覽,並提供外借及複印服務。
對象為立法委員、委員助理、全院職工,另外對於國會記者、政府及研究單位則提供查詢。
(二)電腦處理中心:建立法規文獻全文資訊組群、委員質詢及資料檢索資訊組群:國外立法參考資訊組群、辦公室自動化資訊組群、議案及行政管理資訊系統、政府預算資訊系統等6大資訊系統的開發及管理,以及全院電腦網路的連線、維護和支援辦公室自動化。
(三)法律資訊中心:除蒐藏早年立法資料、中西法學文獻、國會記錄、出版品,及相關立法資料的報導等,能以參考工具書、光碟和縮影資料為主。
此中心對於各種立法研究資料加以初步之加工,提供參考性、資訊性服務,也協助委員查詢、查證有關立法資料,隨時提供適當的服務。
(四)剪報資料小組:為配合社會輿情對於立法資料及意見之反應,成立此小組,提供每日最新的新聞資訊。
立法院圖書館,近年來,配合立法院的議事運作及對於立法效率和立法品質的提升,積極開創各種針對法案審議、立法研究所需的服務,主要包括:(1)新知通報服務;
(2)立法報章資料服務;
(3)立法資料選粹服務;
(4)法規資源引介服務;
(5)立法研究服務;
(6)自動化資訊服務;
(7)資料資源分享服務。
同時亦出版以下刊物;
(1)[圖書資料簡訊](季刊);
(2)[立法報章資料索引](月刊);
(3)[立法報章資料專輯](不定期};
(4)[立法資料選粹](對內發行);
(5)外文[期刊目次輯要](對內發行);
(6)法規資源引介(對內發行);
(7)[法規暨參考工具書目錄](雙年刊);
(8)[公報議事錄暨連續性刊物目錄](雙年刊);
(9)[立法院圖書館總目錄](3冊);
(10)[立法資訊服務介紹](不定期);
(11)[法律沿革全書];
(12)[法律條文主題彙編];
(13)[立法期刊文獻索引];
(14)主題檢索詞典:[立法資訊系統索引典](雙年刊);
(15)立法決策支援服務(對內發行)。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