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檔案事業】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日本自古代以來,在政府機關和寺院、神社及公卿、大名等故家中即有保存往昔文書的傳統。
西元7世紀的封建時代,中央設官文殿收儲檔案。
地方封建領主及戶長亦保存自己的公私文書。
日本留存至今的最古文書是西元8世紀的正倉院文書約10,000件。
明治維新以後,日本在學習西方先進科學文化的過程中,也注意翻譯如「法國檔案館」、「德國檔案館」等有關檔案方面的參考文獻,並開始建立新的檔案工作制度。
明治元年(1868年)在中央行政官府設置了檔案機構,集中了官員手中的文件。
明治3年以後在外務、大藏、司法、工部等省建立了公文書局(科)。
1884年,成立了宮內廳書陵部,主要負責皇統譜的登記保管、皇族實錄的修撰、收藏歷代天皇、皇族的日記以及明治維新以來的官報、檔案、報紙等。
這些材料積累至今約有500,000件。
1886年末新設置的內閣也設置了文書局,負責內閣文書檔案的保管與編纂,並管理內閣文庫。
1945年以後,鑒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對歷史文獻的破壞,日本學術界發起了保護檔案史料的運動,並要求建立國家檔案館。
1949年國會圖書館成立了憲政資料室,收集了明治以來私人檔案和政治史料共200,000餘件。
1951年文部省建立了日本國立史料館,負責管理、接收捐贈和寄存的日本近代檔案和史料,並複製其他機構所藏重要史料,館藏500,000件(冊),受委託代管檔案8,000件,縮影膠片200多張,民俗資料5,000件。
1955年成立防衛研究所戰史部,藏有陸海軍史料及其他史料120,000多卷(冊)、圖書35,000多冊。
1967年近代文學館成立,收藏明治以來的文學圖書和檔案資料600,000餘卷(冊)。
1971年日本國立公文書館成立,負責收藏國家行政檔案和其他文書檔案、圖書及古代文獻資料,其中檔案10,000,000餘卷,圖書資料530,000冊。
同年成立了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收藏外交檔案史料48,000卷(冊)。
至1987年,日本共有15個都道、府、縣檔案館和6個市檔案館。
另外還有圖書館、博物館等收藏檔案的機構1,460多處。
由於歷史的原因,日本許多歷史檔案資料流散國外。
自1955年開始,已從美國收回近20,000卷(冊),還將美國的駐日軍隊檔案拍成縮影片約30,000,000個畫面。
1987年12月15日日本第一部檔案法「檔案館法」頒布,使國家檔案事業步入法制軌道。
日本沒有專門的檔案學校,而由國立史料館每年舉辦研修班,招收各地檔案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0年代以來,日本檔案界加強了學術研討與業務交流活動。
出版的專著有:〔文件歸檔程序與實例〕(1974年)、〔史料館、檔案館學初探〕(1985年)、〔史料保存與檔案館學〕(1986年)、〔史料的整理與管理〕(1987年)、〔地方檔案館的建設〕(1987年)〔建立檔案館的道路〕(1988年)等。
此外還有檔案史料匯編和檔案通俗讀物。
1974年成立了全國歷史資料保管利用機關聯絡協議會,每年舉行一次全國性研討會,有不定期的會刊,1984年起還相繼成立了一些地方分會。
1981年成立有企業史料協會,旨在加強對企業檔案工作的指導,促進業務交流。
國立公文書館和企業史料協會於1972年和1986年先後加入國際檔案理事會(ICA)。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