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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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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5 14:06: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化中心

 

CulturalCenter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文化中心的建立,起源於民國66年(1977),是蔣故總統經國先生擔任行政院長任內所提出的十二大建設之一。

 

在施政報告中,經國先生指出:「建立一個現代化的國家,不但要使國民能有富足的物質生活,同時也要使國民能有健康的精神生活。」

 

從此建立縣市文化中心,成為我國文化建設的重點工作,也是國家建設的重要施政之一。

 

目前臺灣省每一縣市都已建立文化中心,中心內設圖書館、博物館及演藝廳,而以圖書館為主。

 

為了充實縣市文化中心,政府更積極推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規畫的「文化中心第二期拓展方案」,在80至85年之間,中央與地方配合出資1,030,000,000元,在8個縣內進行相關文化建設,計畫興建及充實的文物館包括:臺北縣鶯歌陶瓷博物館、苗栗縣三義的木雕藝術博物館、新竹縣文化中心、宜蘭縣文化中心演藝廳、嘉義縣文化中心演藝廳、臺南縣新豐地區綜合活動中心、屏東縣文化中心恆春分館、高雄縣文化中心演藝廳。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指出今後努力的目標是:(一)文化中心服務的觸角,要從市鎮到鄉村,由點而面,要紮根在基層,實現區域文化均富理想。

 

(二)文化中心服務與需求,要能配合民眾需求,使文化中心成為社區生活一部分。

 

(三)文化中心的社會責任,是將文化、藝術、書香等活動帶到家庭、社會,以提升社會品質。

 

(四)文化中心必須肩負文化資產保存以及發揚地方文化特色的責任。

 

為了協助文化中心的營運,近年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特別成立了文化中心輔導小組,聘請學者專家為委員,經常舉行訪視、評鑑工作。

 

各縣市文化中心更分別成立文化基金會,基金總額至少40,000,000元,其中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臺灣省政府、縣市政府、地方人士各負擔1/4,因此各縣市文化中心除每年經費以外,還可運用基金利息以展開各項文化活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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