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處理導向】 Conflict-HandlingOrientation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衝突處理導向」指當事人在面臨衝突時,所可能採行的解決方式。
有關衝突處理導向的學說,是由湯瑪斯(KennethW.Thomas)發展而成。
湯瑪斯認為衝突當事人在面臨衝突時,可能從競爭、合作、妥協、逃避或適應等五種解決方式中,擇一而行。
如下圖所示,這五種方式的選擇,端視衝突當事人堅持自己利益和顧及對方利益的程度而定。
1.競爭:只顧自己而不考慮別人的反應,是一種「我贏你輸」的導向。
2.合作:雙方共同合作,以求雙方皆滿意的反應,是一種「雙贏」的導向。
3.妥協:彼此退讓,以謀求和平共存的反應,是一種「有輸有贏」的導向。
4.逃避:不顧自己也不考慮別人的反應,在多數情況下,是一種「雙輸」的導向。
5.適應:不顧自己但求滿足別人需求的反應,是一種「我輸你贏」的導向。
資料來源:Tomas,K.W.,“ConflictandConflictManagement,”InM.D.Dunnette(ed.),HandbookofIndustrialandOrganizationalPsychology(Chicago:RandMcNally&Company,1976),P.900.湯瑪斯並且認為各種衝突解決方式有其適用的情境。
為擴大衝突的有利結果或減少衝突的不利結果,衝突當事人在決定衝突解決方式時,應採取權變的途徑。
如下圖表所示,可用以說明各種方式的適用情境。
資料來源:K.W.Thomas,“TowardMultidimensionalValuesinTeaching:TheExampleofConflictBehaviors,”AcademyofManagementReview,2(1977),Table1,p.487.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