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0716|回復: 89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素問經注節解】

 關閉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3 23:04: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素問經注節解


書名 素問經注節解


作者 姚止庵


朝代 清


年份 公元1644-1911年


分類 內經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4%A0%E5%95%8F%E7%B6%93%E6%B3%A8%E7%AF%80%E8%A7%A3/index

評分

參與人數 1財富 +3500 銀幣 +10 金幣 +5 學習 +5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4:34 | 只看該作者


自軒岐論醫藥以剪民患,百世而下言醫者莫不奉為金科,然辭簡義奧,讀之有不能即得其解,則望洋而嘆者多矣。


古人之意既不可見,或竊取世俗之書得其緒余,唯多較病於寸匕,繩方於點墨,此等欲期以決嫌疑、定生死,不亦難乎!


昔秦越人有云:聞病之陰,論得其陽;


聞病之陽,論得其陰。


其起虢太子也,取之於三陽五會以更適陰陽,而太子卒蘇。


其次齊桓公之病進也,自腠理漸及於腸胃骨髓,而後卒如其言。


太倉公受公乘陽慶五色診奇咳術,精解之,決人生死,燎若指掌。


此皆去軒岐之代未遠,前聖精意尚有師承,其於內經之所謂臟腑因應,以至十二經十五絡之傳變,皆洞晰其所以然之故,是以終古稱為神醫。


夫所謂內經者,即漢藝文志所載素問、靈樞是也。


隋全元起注於前,唐王太仆注於後,宋林億、孫兆復為之校正,亦云詳矣,而讀者尚未能曉暢厥旨。


余門下士庶常秦子逸少為余言,其內兄姚止庵,老經生也,甲申、乙酉間去儒而為醫,醫藥之書靡不貫穿討論,而尤殫精於內經一編,以為是上古聖人精義所存,所以調燮氣化、拯救斯民者胥於是乎在,乃鉤深研賾,割剝理解,神而明之,觀其會通。


以素問雖有注而猶未盡,而靈樞且無注可讀,遂發憤作注,先後十四年始成,名曰節解,而經中不傳之秘始抉殆盡,使讀者渙然冰釋,曠若發蒙。


今特付剞劂,乞余一言弁其首。


余於軒岐之理本未究心,竊觀秦醫和之論疾,推明六氣五味五色五聲六疾,其言性命之微,天人之應,義蘊弘深,至論蠱惑之疾,女惑男,風落山,援引周易精意以參證,即齊魯之學人或未能過,始信此事非根極理要而通於儒術者,未易言也。


今止庵以經生而耽思醫理,我知其所得可以上溯古人,而軒岐之傳從此集其大成,茲書之行,於以拯世保身均有攸賴也已。


是為敘。


時康熙歲次己未十月賜進士及第通奉大夫特加禮部侍郎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加一級沈荃撰 余見徐文長自作傳曰:余讀旁書,自謂別有得於首楞嚴、莊周、列御寇。


若黃帝素問諸編,倘假以歲月,更用繹,當盡斥諸注者謬戾,標其旨以示後人。


似文長於素問尤自信而深奇。


後見其評釋,語意皆從文章起見,猶落詞人見解,其中精理妙義,若未之透徹也。


今見吾友姚止庵素問經注節解,其沉酣於軒岐篇帙中十有四年,凡經注之贅詞錯簡,贗筆膚言,簸之揚之,去其糠秕,淘之汰之,棄其砂礫,真能劈開混沌,嚼碎虛空,如滌灰湔發,條條見穎,如利針刺膚,點點見血,誠洞體之神匕,見垣之妙睫也。


蓋止庵原為藝林巨儒,文飛將,別游戲於岐黃間。


在常人視之,謂儒作醫,菜作齏,易若反掌,而孰知其研究此理,不厭精微,不替寒暑,止庵之用心可謂至矣。


宜其舉以治病,棄人之所取而取人之所棄,恆立決於一診間也。


今其書具在,無論世之業醫者,目不識脈經本草,藥不辨佐使君臣,庸庸者流,無足與言痛癢。


即前此諸名宿如馬元台、王曰逵、張景岳之為注解,較之止庵所言,略者詳,疑者晰,博洽明快,何異去幽暗而睹青天,今而後人人可以讀內經矣。


余非能醫者,然能知醫。


止庵之為醫,固不以余知為幸,而余知止庵醫解將見於天下,直為後人幸。


止庵其殆內經之朱考亭乎,惜乎徐文長不及見也!


時康熙歲次己未十月同學弟劍南張岱拜撰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5:01 | 只看該作者

自序


內經素問之創自軒岐也,王太仆注解於唐,高保衡、孫兆、林億校正於宋,咸謂燦然明備矣。


然而後人見之不敢讀,讀之不能解,解之不盡明。


即有自以為明者,使之臨病,真假莫辨,從正倒施。


嗟嗟!


經學之荒,無過今日矣。


余自甲申以後,播遷之余,無志當世,時取醫經而翻閱之。


見上而天文,下而地理,草木昆蟲,無所不備。


其於人身也,內而臟腑,外而皮毛,寸量銖算,纖悉靡遺。


至矣哉,聖人之教乎。


然其旨奧,其事博,其文錯雜而難稽。


人非上哲,鮮不目眩於望洋,躊躇乎歧路。


余用是展玩再四,思更有以斟酌而損益之,務使人人可以讀,讀即解,解即明焉,而且施無不當也,然後可。


因而取唐之法,宋之新校正,以及明之馬元台、王曰逵、張景岳諸長老之所論說者而參斷之。


凡十年,至康熙壬寅三月,喟然曰:今而後吾知所以斟酌而損益之矣。


於經之正意已完於前,而復贅詞於後者,則去之;


經之言已見於別篇,而又重出於此者,則刪之,文詞殘缺,義無可考,強解之而無味者,或闕疑或盡除之,語之脫誤,考別本以補葺之;


字之舛訛,會文理以訂正之;


句法之顛倒,段落之參錯,凡屬傳寫紛刮者,通上下文語氣以更易之;


至於後人贗托以補篇目之數,如著至教等七篇詞句雜駁者,則為刪削以貫通之,凡得一百七十八所,計刪六千六百八十六字。


夫素問,經也。


經者,聖人之言也。


余何人斯,而敢取聖人之言而刪之,亦云節焉而已矣。


易曰:天地節而四時成。


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言損有餘,補不足,以歸乎中正之節也。


今素問之原文具在,太仆之注解具在也。


如所言贅詞重出者,太仆存之而未去;


殘缺贗作者,太仆仍之而不刪;


又如脫誤訛舛以至顛倒錯雜之類,太仆或聊且順文而無所發明,或旁引濫收而安於淺陋。


無怪乎後人讀之茫然不能解,解之懵然不盡明,甚且至於畏而不敢讀。


又安望其臨病別真假,定正從,確然施之而各當也哉。


此余之所以既節素問之有餘,而復為臆解以暢王氏所未足,斟酌損益,不自知其狂惑也。


是役也,始自壬寅三月,迄於己酉之十二月,凡七年,又七年而靈樞之節解亦相繼而成,余之從事於內經者凡十有四年。


今而後讀內經者,其或可以庶幾矣。


康熙丁巳五月望後二日會稽止庵姚紹虞謹序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5:28 | 只看該作者

王太仆詮注原序


夫釋縛脫艱,全真導氣,拯黎元於仁壽,濟羸劣以獲安者,非三聖道,則不能致之矣。


孔安國序尚書曰: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


班固漢書藝文志曰:黃帝內經十八卷,素問即其經之九卷也,兼靈樞九卷,乃其數焉。


雖復年移代革,而授學猶存,懼非其人,而時有所隱,故第七一卷,師氏藏之,今之奉行,惟八卷爾。


然而其文簡,其意博,其理奧,其趣深,天地之象分,陰陽之候列,變化之由表,死生之兆彰,不謀而遐邇自同,勿約而幽明斯契,稽其言有征,驗之事不忒,誠可謂至道之宗,奉生之始矣。


假若天機迅發,妙識玄通,蕆謀雖屬乎生知,標格亦資於詁訓,未嘗有行不由逕,出不由戶者也。


然刻意研精,探微索隱,或識契真要,則目牛無全,故動則有成,猶鬼神幽贊,而命世奇傑,時時間出焉,則周有秦公,漢有淳於公,魏有張公、華公,皆得斯妙道者也。


咸日新其用,大濟蒸人,華葉遞榮,聲實相副,蓋教之著矣,亦天之假也。


冰弱齡慕道,夙好養生,幸遇真經,式為龜鏡。


而世本紕繆,篇目重迭,前後不倫,文義懸隔,施行不易,披會亦難。


歲月既淹,襲以成弊,或一篇重出而別立二名,或兩論並吞而都為一目,或問答未已別樹篇題,或脫簡不書而云世闕,重合經而冠針服,並方宜而為咳篇,隔虛實而為逆從,合經絡而為論要,節皮部為經絡,退至教以先針,諸如此流,不可勝數。


且將升岱岳,非逕奚為,欲詣扶桑,無舟莫適。


乃精勤博訪而並有其人,歷十二年方臻理要,詢謀得失,深遂夙心。


時於先生郭子齋堂,受得先師張公秘本,文字昭晰,義理環周,一以參詳,群疑冰釋。


恐散於末學,絕彼師資,因而撰注,用傳不朽,兼舊藏之卷,合八十一篇,二十四卷,勒成一部。


冀乎究尾明首,尋注會經,開發童蒙,宣揚至理而已。


其中簡脫文斷,義不相接者,搜求經論所有,遷移以補其處;


篇目墜缺,指事不明者,量其意趣,加字以昭其義;


篇論吞並,義不相涉,闕漏名目者,區分事類,別目以冠篇首;


君臣請問,禮儀乖失者,考校尊卑,增益以光其意;


錯簡碎文,前後重迭者,詳其指趣,削去繁雜以存其要;


辭理秘密、難粗論述者,別撰玄珠以陳其道。


凡所加字,皆朱書其文,使今古必分,字不雜糅。


庶厥昭彰聖旨,敷暢玄言,有如列宿高懸,奎張不亂,深泉淨瀅,鱗介咸分,君臣無夭枉之期,夷夏有延齡之望。


俾工徒勿誤,學人惟明,至道流行,徽音累屬,千載之後,方知大聖之慈惠無窮。


時大唐寶應元年歲次壬寅序。


唐太仆令啟玄子王冰撰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5:53 | 只看該作者

新校正補注內經素問表


臣聞安不忘危,存不忘亡者,往聖之先務;


求民之瘼,恤民之隱者,上主之深仁。


在昔黃帝之御極也,以理身緒余治天下,坐於明堂之上,臨觀八極,考建五常。


以謂人之生也,負陰而抱陽,食味而被色,外有寒暑之相蕩,內有喜怒之交侵,夭昏札瘥,國家代有,將欲斂時五福,以敷錫厥庶民。


乃與岐伯上窮天紀,下極地理,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更相問難,垂法以福萬世。


於是雷公之倫,授業傳之,而內經作矣。


歷代寶之,未有失墜。


蒼周之興,秦和述六氣之論,具明於左史。


厥後越人得其一二,演而述難經。


西漢蒼公傳其舊學,東漢仲景撰其遺論,晉皇甫謐刺而為甲乙,及隋楊上善纂而為太素。


時則有全元起者,始為之訓解,闕第七一通。


迄唐寶應中,太仆王冰篤好之,得先師所藏之卷,大為次注,猶是三皇遺文,爛然可觀。


惜乎唐令列之醫學,付之執技之流,而荐紳先生罕言之,去聖已遠,其術晦,是以文注紛錯,義理混淆。


殊不知三墳之余,帝王之高致,聖賢之能事,唐堯之授四時,虞舜之齊七政,神禹修六府以興帝功,文王推六子以敘卦氣,伊芳尹調五味以致君,箕子陳五行以佐世,其致一也。


奈何以至精至微之道,傳之以至下至淺之人,其不廢絕,為已幸矣。


頃在嘉中,仁宗念聖祖之遺事將墜於地,乃詔通知其學人俾之是正。


臣等承乏典校,伏念旬歲,遂乃搜訪中外,裒集眾本,寡尋其義,正其訛舛,十得其三四,余不能具。


竊謂未足以稱明詔副聖意,而又采漢唐書錄古醫經之存於世者,得數十家,敘而考正焉。


貫穿錯綜,磅因礡會通,或端本以尋支,或溯流而討源,定其可知,次以舊目,正謬誤者六千余字,增注義者二千余條,一言去取,必有稽考,舛文疑義,於是詳明。


以之治身,可以消患於未兆;


施於有政,可以廣生於無窮。


恭惟皇帝撫大同之運,擁無疆之休,述先志以奉成,興微學而永正。


則和氣可召,災害不生,陶一世之民,同躋於壽域矣。


國子博士臣高保衡、光祿卿直秘閣臣林億等謹上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6:14 | 只看該作者

凡例


一、素問古目八十一篇,除亡刺法、本病兩篇,實共七十九篇,其中論陰陽、脈象、治法者五十一篇,論針灸、穴俞者二十二篇,論歲運、六氣者七篇。


雖皆軒岐數聖人闡發救人妙義之所在,然其間有理數之分。


陰陽、治法者理也,理本變化無方;


針灸、歲運者數也,數則有象可擬。


故特分為內外篇,庶使讀是經者,於神理所在,精思而熟玩;


象數所在,則僅記憶焉可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6:32 | 只看該作者

宋新校正言


漢藝文志云黃帝內經素問九卷,至隋經籍志云止存八卷,全元起注本亦云少第七卷,王太仆序素問言第七卷師氏藏之,即歲運天元紀等七篇也。


新校正疑其篇卷浩大,以為別是陰陽大論之文,王氏特借以補所亡之卷,引張仲景傷寒論序為證,庸或有之。


但素問一書,凡天地所有,無一不備,七篇雖獨浩大,然暢論陰陽變化自應如是,書經亦出於壁,太仆之語豈即誣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6:48 | 只看該作者

素問文義雖經王氏注解


高保衡等校正,各云備極苦心矣,然錯誤脫漏處仍多。


茲各於本篇條下,辨駁其是非,參考其得失,非敢訾議前賢,良以經旨不可冒昧,人命非同草菅,寧負狂妄之罪耳。


至於管窺之見,疵自多,削而去之,是所望於後之君子。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7:04 | 只看該作者

太仆之注至真要大論


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益火之原以消陰翳二語,闡前聖所未發,開後學之顓蒙,卓然千古,是注也而經矣。


自余未盡合處,瑜不掩瑕,無失其為至文。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7:28 | 只看該作者

每篇各有命名之義


有為篇中要旨所關者,有毫無關涉,不過以起首有此數字而即以之為名者。


又一篇之中,問答條款逐段不同。


若非並為標出以提其綱,觀者能無眩亂。


茲特總序名目於篇首,如詩之有小序也。


一、篇中問答一項為一段,分注於其下,井然不亂,庶幾心目了然。


又其文氣高古,句法錯落,有一、二字為一句者,有十數字為一句者。


茲於語氣略斷處讀音逗之,讀之音韻婉轉而義理愈出,是乃所謂章句也。


一、是經去古既遠,殘缺自多。


王注每曲為之解而理愈晦,即甲乙經、全元起注本以至新校正亦多未確。


茲不敢傅會,寧闕疑焉。


一、古本每篇舊有次敘數目,今既分為內外篇,已無次序,用何數目,故並去之。


一、訓詁大家惟以詮釋本文而已,醫經則獨不可。


蓋問答之意,不過偶舉一端,原非脈病之全旨,後人執而泥之必偏矣。


王注類多隨文順釋。


拙解則必會通大意而後詮釋本文,或注明本文而後補出全旨,使觀者融會心胸,庶不致有偏泥之害也。


一、內篇所載,皆陰陽變化之大義,脈象治法之要旨,固當細心體認。


至於外篇,針灸如離合真邪等篇,歲運如至真要天元紀等篇,其中各有精義,所當節取以究其微,未可以其列之外篇而概視為膚淺也。


一、熱論篇仲景之所祖之以為傷寒論者,字字皆有著落,段段各有精義。


向閱王注,頗下恰意,方思有以易之而未能。


後見烏程閔氏芝慶者集中,特為此篇作注,最為明確,無以易也,故全錄之。


惜乎此君不為素靈全經作注,誠憾事耳。


一、歲運七篇中有天文度數及天符歲會等義,實余素所不解者,王注既不快意,杜撰又非所能,閣筆者久之。


後得景岳張公類經注解,推算詳明,確然可遵,竟全錄之,間有不合處,乃附謹按於其下。


茲集實賴二公之玉吾成也。


一、末後著至教等七篇,文辭意旨與全經絕不相類,的系後人假托以充篇目之數者。


王氏一概混為之注而不能辨,直為其人所欺矣。


自今道破,後之君子諒不以吾言為孟浪也。


一、是集或有謂余當全載原文,但於應節解處各記鉤勒,庶使讀者備悉源流,知經之所以節,注之所以另為解,是也。


但此舉原所以便肄習,苦仍列全文,則不特篇卷浩繁,且使讀者心目眩亂,故予節略,非但省文,實所以豁心目也。


一、素問古目九卷,王氏分為二十四卷,未免太繁,今分內篇三卷,外篇六卷,合為九卷,仍古目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7:49 | 只看該作者

卷之一


謹按:素問之名,王太仆不解其義,並不知其著於何代。


考之漢張仲景撰傷寒論,云本之素問,自是而降,晉皇甫士安云,素問論病甚精,王叔和撰脈經,云出於素問針經,隋書經籍志載有素問之目。


由是言之,素問之名,始於漢代,而迭見於晉隋也。


至其所以名素問之義,全元起云:素者,本也。


問者,黃帝問岐伯也。


書陳性情之原,五行之本,故曰素問。


又宋新校正引乾鑿度云:夫有形者始於無形,故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


太易者,未見氣也;


太初者,氣之始也;


太始者,形之始也;


太素者,質之始也。


氣形質具,而瘵由是萌生,故黃帝問此太素質之始也,素問之名,義或由此。


曰:不然,凡人之病,不病於已病而病於未病,養之不素則病生,治之不素則病成,軒岐以仁愛天下之心而相與闡發於千百世之上,則又問之有素,使後人無夭札之患,素之辭義大矣哉。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8:44 | 只看該作者

上古天真論


人生於地,氣稟於天,惟人受之,是謂天真。


然能克保天真者,其惟上古之人乎。


全元起本此篇在第九卷,王氏移置第一,今詳文義,允宜弁首云。


昔在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登天。


按:昔在云者,後人追敘之辭,猶虞書之紀堯典曰,若稽古帝堯也。


成而登天;


注謂鼎成而白日升天,事屬虛誕。


蓋謂自生至長,道德既成而登天位也。


乃問於天師曰:余聞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


今時之人,年半百而動作皆衰者,時世異耶?


人將失之耶?


按:天師,岐伯也。


失謂失養生之道。


岐伯對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按:天地有常道,人能體天地之道以為道,是謂知道者。


法於陰陽,和於朮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按:不妄者,循理而動,不為分外之事。


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去謂去離形骸也。


按:形者神所依,神者形所根,神形相離,行尸而已。


故惟知道者,為能形與神俱。


俱猶皆也。


今時之人不然也,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動之死地,離於道也。


樂色曰欲,輕用曰耗,樂色不節則精竭,輕用不止則真散。


老子曰:弱其志,強其骨。


河上公曰:有欲者亡身。


曲禮曰:欲不可縱。


不知持滿,不時御神,言輕用而縱欲也。


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己。


言愛精保神,如持盈滿之器,不慎而動,則傾竭天真。


按:滿不知持則溢矣,神不時御則馳矣。


持謂謹守,御謂靜攝。


務快其心,逆於生樂,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


快於心欲之用,則逆養生之樂矣。


老子曰:甚愛必大費。


夫上古聖人之教也,下皆為之,按:原本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字有脫誤,文義難通。


新校正言,全元起注本讀作上古聖人之教也,下皆為之。


太素與千金同,楊上善解云,上古聖人使人行者身先行之,為不言之教,不言之教勝有言之教,故其下效行者眾。


元起讀法亦通,但解者殊屬蛇足。


若曰,聖人之教原非虛言,而其民相感而化,已見之實行矣,故曰下皆為之也。


虛邪賊風,避之有時,邪乘虛入,故為虛邪。


竊害中和,謂之賊風。


恬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恬虛無,靜也。


法道清淨,精神內持,故其氣從,邪不能害。


是以志閑而少欲,心安而不懼,形勞而不倦,內機息,故少欲:外紛靜,故心安。


然情欲兩忘,是非一貫,起居皆適,故不倦也。


氣從以順,各從其欲,皆得所愿,志不貪,故所欲皆順,心易足,故所愿必從,以不異求,故無難得也。


按:氣從以順句義,是根上文解,惟其恬少欲,故氣順而無病也。


各從其欲二句,是起下文意。


注無分別。


故美其食,順精粗也。


任其服,隨美惡也。


樂其俗,按:安儉陋也。


高下不相慕,按:不卑也。


其民故曰朴。


是所謂心足也。


老子曰:禍莫大於不知足,……知足之足常足矣。


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愚智賢不肖,不懼於物,故合於道。


情計兩忘,不為謀府,冥心一視,勝負俱捐。


所以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


莊子曰:德全者形全。


又曰:無為而性命不全者,未之有也。


帝曰:人年老而無子者,材力盡耶?


將天數然也?


按:材力,精力也。


注謂材干可以立身,非。


岐伯曰: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發長。


少陽之數次於七,女子為少陰之氣,故以少陽之數偶之,明陰陽氣和,乃能生成其形體。


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


癸謂壬癸水也。


任、衝,奇經脈也。


腎氣全盛,衝任流通,經血漸盈,應時而下,天真之氣降,故云天癸也。


然沖為血海,任主胞胎,二者相資,故能有子。


所以謂之月事者,平和之氣,常以三旬而一見也,故愆期者謂之有病。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真牙,牙之最後生者。


按:長極者,謂身長至此,後不更加也。


四七,筋骨堅,發長極,身體盛壯。


按:七七之半,盛極將衰之候也。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發始墮。


陽明之脈氣榮於面,故其衰也,發墮面焦。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發始白。


三陽之脈盡上於頭,故三陽衰,則面皆焦,發始白。


所以衰者,婦人之生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月經數泄脫之故。


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


按:血陰為地道。


不通,經止也。


形壞謂發墮、齒落、面焦而老弱不堪也。


注非。


丈夫八歲,腎氣實,發長,齒更。


老陰之數極於十,少陰之數次於八,男子為少陽之氣,故以少陰合之。


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男女有陰陽之質不同,天癸則精血之形亦異,陰靜海滿而去血,陽動應合而泄精,二者通和,故能有子。


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


按:八八之半,亦盛極時也。


五八,腎氣衰,發墮,齒槁。


按:腎主骨,齒為骨之余。


腎蓄精而藏血,發者血之余。


腎氣既衰,則發齒失所養,故槁墮。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須白。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臟衰,形體皆極。


八八,則齒發去。


按:至此則不但槁墮而已也。


女子二七而天癸至,男子二八而天癸至。


七,陽數也,女陰何以發於陽?


八,陰數也,男陽何以發於陰?


夫陽不可無陰,陰不可無陽,陰必得陽而生,陽必需陰而長,女始於七,男始於八,其亦陰陽相觸而後動者乎。


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


按:五臟各有精,隨用而灌注於腎,此乃腎為都會關司之所,非腎一臟而獨有精也。


夫腎藏五臟之精,是腎為五臟之本矣。


男女之壯也,並始於腎氣之盛實;


其後也,亦由於腎氣之衰微。


人之盛衰皆本原於腎,此故總以腎結之。


盛乃能瀉,人其能終盛乎。


今五臟皆衰,筋骨解惰,天癸盡矣。


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按:解與懈同。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


所稟天真之氣,本自有餘。


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帝曰:夫道者年皆百數,能有子乎?


岐伯曰:夫道者能卻老而全形,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按:得道之人,精神完固,老而不老,筋骨勁強,無異年少,即前所謂形與神俱者也。


男不過盡八八二句,言即能生子,亦不出天癸之數之外,是指生子者言。


注作所生之子壽不過天癸之數,誤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09:22 | 只看該作者

四氣調神論


四序推遷,氣因時而變。


人在氣交之中,順之則得其所,逆之則疾病生。


通篇之旨,蓋教人順時而養其氣也。


春三月,此謂發陳,按:發,發舒也。


陳,陳積也。


謂發舒其去冬之所陳積也。


注言氣潛發散,陳其姿容,是陳與發無辨矣。


天地俱生,萬物以榮。


按:以上四句言天地之氣,以下言人當順時以養其氣也。


夜臥早起,廣步於庭,被發緩形,以使志生,按:象春氣之發生,無令志氣抑郁也。


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按:順承天時,以養生生之氣。


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


所謂因時之序也。


春陽布發生之令,故養生者必謹奉天時也。


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


按:此言人若不能順時以養其氣,則病自生也。


逆,注作反行勝已之令,太拘,不能順時而養其氣即逆也。


逆春之氣,何以夏為寒變?


蓋木旺於春而實火之所自生,既不能應春而養其生發之機,則木衰無以生火,故至於夏,宜熱而反寒,是為寒變也。


奉者,自下與上、從此達彼之辭。


天地之氣,生發於春,長養於夏,收斂於秋,歸藏於冬,缺一不可,倒置不可。


冬之藏,秋所奉也;


秋之收,夏所奉也;


夏之長,春所奉也;


春之生,冬所奉也。


苟不能應春而反逆其生發之氣,至夏自違其融和之令,是所奉者少也。


後仿此。


夏三月,此謂蕃秀,蕃,茂盛也。


秀,華美也。


陽自春生,至夏洪盛,物生以長,故蕃秀也。


天地氣交,萬物華實。


舉夏至也。


脈要精微論曰: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


由是則天地氣交也。


按:華實,猶言開華結實,非秋冬之成實也。


夜臥早起,無厭於日,按:夏宜宣暢,不可多睡以傷神。


使志無怒,使華英成秀,使氣得泄,若所愛在外,按:志和則英華暢茂,氣泄則膚腠宣通,自內達外,無郁不開,若所愛者然也。


此夏氣之應,養長之道也。


逆之則傷心,秋為瘧,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按:逆夏之氣,何以秋為瘧也?


金匱真言論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夏宜舒泄而過於收斂,則三時之氣抑鬱而不舒,是以秋為瘧也。


,老瘧,三日一發瘧是也。


冬至,非指冬至節,猶言至冬必病重也。


心主火而旺於夏,逆夏之氣,則心病而火衰,火衰則不能勝水,至所不勝之時,病且轉重矣。


音皆。


秋三月,此謂容平,萬物夏長,華實已成,容狀至秋,平而定也。


天氣以急,地氣以明。


急謂風聲切也。


明謂物色變也。


早臥早起,與雞俱興,按:秋夜露寒宜早臥,秋清氣爽宜早起。


使志安寧,以緩秋刑,收斂神氣,使秋氣平,無外其志,使肺氣清,按:輯斂神志,謹避肅殺之令,以收氣而保肺。


三段一意。


此秋氣之應,養收之道也。


逆之則傷肺,冬為飧泄,奉藏者少。


按:逆秋之氣,何以冬為飧泄也,秋宜收斂,斂之不密則藏之不固。


飧泄者,藏而不固之病也。


飧音孫。


冬三月,此謂閉藏,地戶閉塞,陽氣伏藏。


水冰地坼,無擾乎陽,早臥晚起,必待日光,避寒氣也。


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按:極言藏密之狀也。


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此冬氣之應,養藏之道也。


逆之則傷腎,春為痿厥,奉生者少。


按:逆冬之氣,何以春為痿厥也?


冬令主藏,斂四時之氣而藏於密,藏之不固,則發越無基,而痿厥之病見於春也。


天氣,清淨光明者也,言天氣以示於人也。


藏德不止,故不下也。


四時成序,七曜周行,天不形言,是藏德也。


德隱則應用不屈,故不下也。


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言天至尊高,德猶見隱也,況全生之道而不順天乎。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


……天所以藏德者,為其欲隱大明,故大明見則小明滅,天若自明,則日月之明隱矣。


所論者何?


言人之真氣亦不可泄露,當清淨法道,以保天真。


苟離於道,則虛邪入於空竅。


按:空,注音孔:太鑿,孔之為言空也,不若空字渾成。


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


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


按:陰陽互根,為萬物之本,四時所當並養,聖人何獨分而為二哉?


不知春夏者陽氣發生之日,秋冬者陰氣用事之時,發用過多則易竭,聖人養之於易竭之際,是所謂從其根也,根固則應用不窮矣。


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按:言若不能如聖人之養,則本伐而真氣敗壞矣。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斗而鑄錐,不亦晚乎!


按:反復嘆詠,以見養之宜早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12:24 | 只看該作者

生氣通天論


生氣者何?


生生之氣,陽氣也。


通天者,天氣輕清而上浮,惟人陽氣上與天通,尊之之辭也。


篇中凡四特尊陽,五喝陽氣者。


黃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


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按:言人之氣,本與天通。


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三謂天氣、地氣、運氣也。


犯謂邪氣觸犯於生氣也。


按:五,五臟也。


言人依五臟以生,五氣不固,則天地運會之氣,相乘為害,或病或死,壽命所關,故曰壽命之本。


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此因時之序。


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


按:蒼天,注單指春言,非也。


天之色蒼蒼,故曰蒼天。


言天之氣常清常淨,人亦能清能淨,則志意安和而治矣。


果能順天之氣以為氣,寒暑溫涼與天合氣,不但志意安和而已,抑且生生之氣,永固無虞矣。


傳者,不盡之義。


人之有生必有死者,以其精神盡而不能傳也。


得道之人,真精不漏,元氣渾,如四時之迭換,同日月之營運,其為傳也,亦何老少之分乎。


如是則聖人周身之氣,與天無間,服天氣也;


變化無方,通神明也。


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失謂逆蒼天清淨之理也。


按:凡人之氣,周流一身,內而九竅,外而肌肉,清淨則安和,煩擾則潰亂,安和則內外調達,潰亂則壅閉不通,衛氣因之亦病矣。


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合者也。


內閉外壅,氣以潰亂,而渙散不收矣。


氣之消削,非由於天,人自致之耳。


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此明前陽氣之用也。


諭人之有陽,若天之有日,天失其所則日不明,人失其所則陽不固,日不明則天境冥昧,陽不固則人壽夭折。


按:天運句,注解頗混。


蓋重言之,以見人不可無陽,猶天之不可無日也。


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按:此正明陽之所系也。


陽氣輕清而上浮,象天之居高以臨下,無不包攝,凡其所有,莫能外焉。


故善養之,則氣自周密,足以衛固夫一身;


不善養之,則寒暑濕氣諸邪,乘之而入矣。


因於寒,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按:因者,乘虛而入之謂,此言因於寒之為病也。


寒邪中人,榮血凝澀。


治寒之法,靜則留滯,動則散解,必如樞之運動而後可,辛甘發散之類是也。


如宜動而反靜,則寒邪內伏,卒然觸發,狀若驚駭,驚則氣亂,精神浮越於外矣。


始以陽氣不固而致寒,繼以不善治寒而亂氣,養陽之道,可不慎哉。


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按:此言因於暑之為病也。


暑熱傷氣,氣虛故自汗。


暑者,火病也,火既盛,則躁煩而聲厲,火或少息,亦啾唧而多言,靜而不靜,正火之為患也。


唯暑為火病,其身之熱,若炭之燔然。


汗出而散。


按:此則言治暑之法也。


暑為熱邪,雖已自汗,仍須汗解,熱論篇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也。


按暑有陰陽二證,潔古曰:靜而得之為中暑,動而得之為中熱,中熱者陽證,中暑者陰證。


東垣曰:避暑於深堂廣廈得之者名中暑,其證必頭痛惡寒,身熱無汗,心躁煩,此為陰寒所抑,而陽氣不得伸越也,治宜發汗。


若行人或農夫於日中勞役得之者名中熱,其證頭痛躁熱,大渴大汗,無氣以動,乃天熱外傷肺氣也,治宜解熱。


按此皆中熱之陽者也。


若夫因暑受寒之證,汗之不愈,昔人直用薑附理中而愈,立齋所謂舍時從證妙法也。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短,小筋弛長,短為拘,弛長為痿。


按:此言因於濕之為病也。


濕邪中人,其氣上蒸,頭面浮腫,如有物裹之者,是宜輕揚發散之劑以去其濕,庶不致邪氣內侵。


若不急治,則濕化為熱,濕熱交並。


攘者,除而去之之謂。


不攘,則著而不去,濕熱鬱蒸,筋絡受病,或急而為拘攣,或緩而為痿痹矣。


夫同一濕熱為病,大筋小筋,何有拘痿之別?


蓋筋大則粗而有力,故見拘攣;


筋小則柔而無力,故見痿弱也。


注言反濕其首,及將濕熱分發,並不合理。


音軟。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按:氣即陽氣也。


陽氣既不能衛外,不特寒暑濕相因而為患,即氣亦能自病,是亦謂之因於氣也。


氣周密則默運而流通,氣疏泄則偏壅而浮腫。


四維者,四肢也。


四肢者,諸陽之本也。


陽氣盛,則四肢實而揮霍擾亂。


陽氣虛,則手足浮腫,或手已而足,或足已而手,是相代也。


凡病此者,非陽氣匱乏不至此,而實則由於衛外不固之所致也。


竭字宜活看,勿竟作竭絕,蓋甚言之,以見陽之不可不固也。


按陽因而上二句是綱,以下因於寒四段是目,蓋言陽氣不能衛外,則諸邪乘虛而入也。


寒暑濕氣四條各自為一義,前後原不相蒙,王注將上下文逐段承轉,辭義牽強,今厘正之。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辟積於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汨汨乎不可止。


此又誡起居暴卒,煩擾陽和也。


煎厥,以煎迫而氣逆也。


煎厥之狀,目盲云云。


按:前言陽氣不能衛外,則邪入而生病;


此言人過勞,則氣耗而陽竭也。


煩勞者,勞而不已。


勞而不已,陽氣外浮,恢張污漫,神疲而精竭矣。


所以者何?


精非氣不攝也,精氣既傷,漸至火令,外則肢體焦灼,內則神氣躁擾。


以火煮物曰煎。


厥,竭也。


水虧畏火,其人以煎熬而厥竭矣。


煎厥之病,其狀何如?


以言其目則盲,而耳則閉,視聽俱廢,五臟之真氣竭絕,潰潰乎若都邑之敗壞,汨汨乎若水之流而不返也,不亦大可畏哉!


注以張為脹,未確。


以厥為氣逆,亦偏。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


大怒則氣逆而陽不下行,陽逆則血積於心胸之內矣。


然陰陽相搏,氣血奔並,因薄厥生,故名薄厥。


按:肝者將軍之官,主怒而藏血,盛怒則肝傷,肝傷則氣浮血涌,厄塞滿悶,磅因礡上下,因致厥絕,今之盛怒狂叫,嘔血欲死者是也。


謹按自此以下六段,又言凡病皆足以傷氣,不特前言過勞陽竭而已也。


有傷於筋,縱,其若不容。


怒而過用,氣或迫筋,筋絡內傷,機關縱緩,形容痿廢,若不維持。


按:注根上解,以其同為肝病也,於義似通,但六段,段各一證,證各一義,不得以其同本於肝而強合之也。


遠行勞力則筋病,入房太甚則宗筋痿,是皆謂之有傷於筋也。


筋傷,則縱緩無力,不能任重,若隘小之器,不能容物也。


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按:陽氣盛,則汗出通身,陽虛,則氣不周流,而汗出一偏矣。


氣阻一邊,故云偏沮,是名偏枯,今之半身不遂等證是也。


汗出見濕,乃生痤痱。


按:陽氣所以衛外,汗出則氣外泄而陽虛,腠理開豁,若又見濕,濕滯毫腠,痤痱生焉。


痤,音才何切,小癤也。


痱,音沸,濕熱瘡也。


高粱之變,足生大丁,受如持虛。


按:膏粱者,肥甘物也。


久食肥甘,後必有變,其為變也,多生丁毒。


丁者,火也。


大丁,熱毒也。


熱毒傷人,無處不到,豈必在足。


注言丁生於足,誤矣。


足生,謂足以生丁毒也。


膏粱之子,內縱房勞,體必空虛,外恣口腹,熱毒蓄積,如持虛體,受此熱毒,其何能堪,是謂受如持虛,今之患癰疽而死者是也。


勞汗當風,寒薄為,郁乃痤。


按:煩勞氣耗,體多出汗,汗則玄府開而邪易入,自宜靜密謹防。


如或露體當風,或當風熟睡,風乘虛入,化而為熱,外又感寒,磅因礡膚腠,必生子。


,俗名粉刺是也。


若不解散,鬱積之久,不止於而且為痤矣。


,織加切。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此又明陽氣之運養也。


按:人知陽氣周密,則邪不能入,陽氣壯盛,則病不能傷,此猶氣之粗而顯者也。


若其內斂於宥密,則至精矣。


精則元氣布護,神以氣而藏,一氣渾涵,神得氣而攝,其養為何如。


若其中運夫經絡,則又柔矣。


柔則真氣貫通,筋無弛緩之患,和氣條達,筋又無攣急之虞,其養更何如。


豈止衛外為固,剛強為用而已哉。


開合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


開謂皮腠發泄,闔謂玄府閉封。


然開合失宜,為寒所襲,內深經絡,結固虛寒,則筋絡拘,形容僂俯矣。


按:僂音樓。


陷脈為,留連肉腠。


按:脈何以陷?


人之一身,上下表裡各有脈道。


陽氣不密,則外邪陷入於脈絡,故云陷脈。


邪既陷入,留連不解,肉腠之間,瘡生焉。


者,瘰之類也。


音漏。


俞氣化薄,傳為善畏,及為驚駭。


按:俞,背穴也。


陽邪中人,多由背入,既入於俞,氣即汗漫,猝走經絡,然而畏,惕然而驚矣。


所以者何?


正為邪觸也。


氣宜兼寒熱言,注單作寒解,偏矣。


俞音輸。


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


營逆則血鬱,血鬱則熱聚為癰腫也。


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


按:汗何以言魄?


魄藏於肺,汗出於玄府。


玄府者,皮毛也。


皮毛者,肺之合也。


故云魄汗。


未盡者,汗出不已,病之自汗者也。


自汗不止,形自弱而氣自爍矣。


形氣大虛,風邪易入,正虧邪陷,不能外達,至秋而發,病因於風,則為風瘧也。


故下文即云:故風者,百病之始也。


清淨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時之序也。


……按:善入而人不知者,風也。


諸邪病患,惟風為最。


清淨以下,與前第二節辭義大同小異,不過反復言之,以見人能清淨則邪自不犯,無甚深意。


注乃遠引別篇,曲為之解,其辭費哉。


故陽蓄積,病死,而陽氣當隔,隔者當瀉,不亟正治,粗乃敗之。


言三陽蓄積,怫結不通,不急瀉之,亦病而死。


何者?


蓄積不已,亦上下不並矣。


何以驗之?


隔塞不便,則其證也。


若不急瀉,粗工輕侮,必見敗亡也。


此節言三陽實證,乃陽之亢者,治宜攻下者也,皆由不善調養之所致。


蓋陽外泄則病虛,陽蓄積則病實,是故貴得其平也。


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


晝則陽氣在外,靈樞曰,目開則氣上行於頭,衛氣行陽二十五度也。


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閉。


按:生者氣長漸盛,隆則盛之極也。


閉非閉絕不通,謂去陽經而入陰分,猶分門而別戶也。


注以氣門為玄府,誤矣。


是故暮而收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皆所以順陽氣也。


陽出則出,陽藏則藏。


暮,陽氣衰,內行陰分,故宜收斂以拒虛邪。


按:反此三時,注單指收拒三句,非。


宜頂上節言,謂平旦與日中,氣行於陽,可動則動;


日西氣行於陰,當靜則靜。


如動靜乖違,與時相反,則氣弱而形壞也。


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按:通篇專重陽氣,故此節以前,單發陽之所系至重,而此節以後,則平論陰陽,以見陽之不可無陰,亦猶陰之不可無陽也。


陰陽互根之理,正天地合德之妙,變化所由起,萬物所由成,順之則得其所,逆之則疾病生,為篇中一大關鍵,而注反略而不解,真未達岐黃要旨者也。


亟,注作數解,殊無意味。


按字書,亟,一切吉逆,亦切去吏,其音為氣,因其音而推其義,疑即氣字之訛也。


蓋陽主外,陰主內,陽衛外,陰藏精,合之後篇,言氣歸精,又言精化為氣,則知陽根於陰,而陰實為起氣者也。


臆解存正。


亟,去聲。


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


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


……按:陰陽本互根,不可偏勝,此正言偏勝之為害也。


流,流動也。


薄,漂薄也。


疾,急疾也。


陰不勝陽則陽獨治,其證有二焉:一為陰虛於下則陽浮於上,脈見浮洪數大,六七至以上,但按之無力,注為極虛而急數,是也,證似純火,非火也,病由水虧,法宜壯水以制火,或用桂附從治以引火歸源,其證專屬陰虛;


並,合並也,即前陽蓄積之謂,注為盛實,是也,三陽合並則陽盛而火旺,火旺則神明亂而為狂,即重陽者狂之謂,證似無水,非無水也,熱極之故,治宜苦寒以泄熱,仲景所以用三承氣,其證專屬陽盛。


陽不勝陰則陽虛矣,陽氣者,所以疏決陰滯,內注於五臟,而外達九竅者也。


今陽既虛,則氣弱而不能內注於五臟。


五臟者陰也,九竅者五臟之所以通氣者也,五臟之陰氣,必借陽而後能各出於其竅。


陽虛不能疏陰則陰氣滯,陰氣滯則亂而爭,氣亂而爭,則不得各從其竅而閉塞矣。


所以然者,陽清而陰濁,陽通而陰閉也。


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


按:客者人來自外之稱,風自外來,故亦曰客也。


淫,亂也,風邪客於經絡,而氣為之亂也。


氣者,外以捍邪而內以養精者也,氣亂則邪以無所捍而入益深,真精必動而消散矣。


何者?


風應肝而善動,風動肝傷,邪之為患,將不止於肝也已。


下三段因而,皆因此也。


注謂風薄熱起,熱盛則水干,故精乃無,是乃肝腎內傷之證。


此言風客淫氣,以致精亡,乃感於外而傷及內者,其義大別。


至下腎氣乃傷,高骨乃壞,方是水干精亡之解。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為痔。


甚飽則腸胃橫滿,滿則筋脈解而不屬,故腸而為痔也。


痹論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按:三因而,皆根風客節言,既感於風,而更不謹密,其病日加也。


飽食之傷,腸胃而已,何及筋脈?


益人身之內,大筋絡骨,小筋束皮,而氣脈為之貫徹於內外。


若過傷於飽,充塞腸胃,氣滿皮急,橫逆不通,筋絡緊束,幾至斷絕,是名橫解。


不特此也,飽食不已,熱毒蓄積,必利膿血,利而不已,膿血旁流,則為痔矣。


痔者,肛旁竇也。


因而大飲,則氣逆。


飲多則肺布葉舉,故氣逆而上奔也。


按:酒性善動,味辛氣熱,少飲則和血行氣,多飲則助怒善忘,破血亂氣,唯亂氣,故氣逆,豈止肺布葉舉云乎哉。


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


強力謂強力入房也,高骨謂腰高之骨也,然強力入房則精耗,精耗則腎傷,腎傷則髓內枯,故高骨壞而不用也。


按:男女媾精,萬物化生,人生之大倫,天地之正道也。


若行所當行,不妄貪縱,何至敗壞。


唯好色之人,縱恣行樂,精血漸虧,力既不能,猶或借資異物,勉強從事,乃傷乃壞,豈非無力而強用其力之故哉,況又強力於其邪入之後乎。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


……按:陰陽雖互根,而陽之所系為尤重,故反復詳言以總結之,謂人欲養陰,先須固陽,不可輕自泄露以致敗絕也。


然陽之所以不密者,多由自恃其強,彼方縱情恣欲,未幾陽精竭,而所藏之陰氣亦敗絕而無余矣。


注謂陽自強,寧有是理。


因於露風,乃生寒熱。


按:以下五段,正陽不密之為患也。


露,注作露體,是衣被之人,邪盡不中耶?


露,霧露也。


風為陽邪,露為陰邪,二者中人,皆足以致寒熱,況前已言無見霧露也。


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


風氣通肝,春肝木旺,木勝脾土,故洞泄生也。


按:留連者,纏綿不解之義。


凡風邪中人毫腠,多為寒熱、頭痛、脅痛等證,若失於表散,以致留連不解,滯於腸胃之間,木性克土,土不能勝,故脾虛而洞泄也。


夏傷於暑,秋為瘧。


,老也,亦曰瘦也。


按:凡邪伏臟,必遇發生之令而後出。


秋,收令也。


夏既傷於暑,何以至收令而為瘧?


蓋暑,熱邪也,熱喜暢而惡郁,暑當與汗。


汗若不出,復至收斂之時,熱邪蓄積,始而為瘧,甚則為,故無汗之瘧,必得大汗始愈也。


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


濕,地之濕氣也。


秋濕既勝,冬水復王,水上乘肺,故咳逆病生,濕氣內攻於臟腑則咳逆,外散於筋脈則痿弱也。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按:冬傷於寒,寒不即發,伏藏於內,至春而病,氣因時變,必為溫病,熱論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病熱 是矣。


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寒暑溫涼,遞相勝負。


按:上五段言天氣之病患,此則其總結語也。


五臟之氣,相生則得其平,相克則傷而為病。


故木盛傷脾,火鬱為,秋濕自傷,冬寒變熱,是謂更傷,時氣之為病也。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按:陰藏於五臟,宜靜而不宜動。


故靜則五臟之神,各安於其臟;


若不能靜,則必氣浮火動而發躁,陰氣散越,陽火獨熾而走胃,消穀善飢,飲食大倍於平日,而腸胃受傷矣。


夫飲食本以養陰,乃陰躁且至於多食,食多既傷其腸胃,陰氣亦因之而愈消,故下云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也。


按此一節,原刻在痹論篇中,實與痹義無涉,必錯簡也。


今移置於此,文義甚合云。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陰者,五神臟也。


宮者,五神之舍也。


言五神所生,本資於五味,五味宣化,各奏於本宮,雖因五味以生,亦因五味以損,正為好而過節,乃見傷也;


故下云。


按:本篇專重陽氣,至陽者衛外為固陰者藏精起氣一段,始平論陰陽,及至陰陽之要陽密乃固一段,則仍歸重於陽矣。


惟此二段則單論陰,然不言陰之所系輕重,而止言五味易以傷陰,知五味之傷陰,則知所以養陰,知所以養陰,則知藏精即所以起氣,而生氣不窮矣。


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木制土也。


按:酸入肝而益木,過酸則肝液盛而木旺,木旺則傷土,故脾氣絕也。


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咸,多食之,令人肌膚短縮,又令人心氣抑滯而不行。


何者?


咸走血也。


大骨氣勞,咸歸骨也。


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甘性滯緩,故令人喘滿而腎不平。


何者?


土抑水也。


按:色黑者,水不勝土,而腎色外見也。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


按:苦本入心而補火,火盛則土強。


脾胃者,土也。


脾不濡則腸臟干燥,胃氣濃則消穀善飢也。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按:味過於酸以下,至此五段,皆言五味之傷人也。


辛走肺,過於辛則肺金盛而肝受傷,肝傷則筋病,沮者結而不舒,弛者緩而不收也。


央者,殃字之訛,肝傷筋病而精神受殃也。


注云過於辛而令精神長久,是酸鹹甘苦四味之過並能傷人,而辛獨能益人也,有是理乎。


經中頗多訛字,王氏何不之察耶。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則氣骨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是所謂修養天真之知道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13:00 | 只看該作者

金匱真言論


通篇文義,約分三段:前段泛泛而已;


中段言人身之陰陽,分發天地;


末段言人之五臟上應五行,配合五方、五音、五味等項,皆一定不易之理,為醫宗綱領,故以金匱真言命篇,誠重之也。


黃帝問曰:天有八風,經有五風,何謂?


按:經謂人之經絡。


岐伯對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


按:八風,八方之風,四正四維也。


病之初起多由於風,風所自來,不外八方,風既中人,則人之經絡皆風為之,由是因經入臟,而大小之病起矣。


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


春氣發榮於萬物之上,故俞在頸項,歷忌甲乙曰不治頸也。


南風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脅;


心少陰脈,循胸出脅故也。


西風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


肺處上焦,背為胸府,肩背相次故也。


北風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


腰為腎府,股接次之,以氣相連,故兼言也。


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


……以脊應土,言居中也。


故春善病鼽衄,按:人之虛實不同,邪之所中亦異,善病云者,皆大略之言耳,未可據以為實也。


鼽音求。


仲夏善病胸脅,長夏善病洞泄寒中,秋善病風瘧,以涼折暑,乃為是病。


冬善病痹厥。


血象於水,寒則水凝,以氣薄流,故為痹厥。


故冬不按蹺,春不鼽衄,春不病頸項,仲夏不病胸脅,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冬不病痹厥。


按:謂按摩,蹺如蹺捷者之舉動手足,是所謂導引也。


按:導引之術,本以卻病延年,而行之於冬,反令四時生病何也?


蓋冬時陽氣潛藏,宜靜不宜動,動則氣不密而易病。


不按蹺即終年不病者,岐伯特甚言之,以見冬宜安靜以養陽,不可煩擾以動氣也。


否則凡人之病,何時不有,豈盡按蹺之所致。


蓋欲導引之家知所戒慎,不得妄動以致病也。


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


此正謂冬不按蹺,則精氣伏藏,陽不妄升,故春無溫病。


按:言春而夏秋冬之無病可類推矣。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按:瘧病之義不外乎此,但二句與上下文不合,必錯簡綴集之言也,宜別作一段讀。


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


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


陽氣主晝,故平旦至黃昏皆為天之陽,而中復有陰陽之殊也。


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


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


雞鳴陽氣未出,故曰天之陰。


平旦陽氣已升,故曰陰中之陽。


故人亦應之。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


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


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


臟謂五神臟,腑謂六化腑。


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靈樞曰:三焦者,上合於手心主。


又曰:足三焦者,太陽之別名也。


正理論曰:三焦者,有名無形,上合於手心主,下合於右腎,主謁道諸氣,名為使者也。


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


位處上焦,以陽居陽。


靈樞經曰:心為牡臟。


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


位處上焦,以陰居陽。


靈樞經曰:肺為牝臟。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


位處下焦,以陰居陰。


靈樞經曰:腎為牝臟。


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


位處中焦,以陽居陰,亦為牡臟。


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位處中焦,以太陰居陰,故謂之至陰,亦謂牝臟。


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按:人之五臟,心肺居於上,肝腎居於下,脾土處乎中,皆以所居之位配合陰陽,故古以一身為小天地。


帝曰: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乎?


岐伯曰:有。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按:五臟各有精,肝外應木,是以木之精藏於肝,余同。


其病發驚駭。


象木動搖也。


按:新校正言此句與余方不同,疑為衍文。


然余方各有故病在某一句,而此單言發驚駭一項,未盡肝之為病,乃脫誤,非衍文也。


其味酸,其類草木,其畜雞,易曰:HT為雞。


其穀麥,本草曰:麥為五穀之長。


按:五常政大論云其畜犬 其穀麻,與此不同。


其應四時,上為歲星,木之精氣,上為歲星,十二年一周天。


是以春氣在頭也。


按:春陽氣浮,在上故也。


新校正云:詳東方言春氣在頭,不言故病在頭,余方言故病在某,不言某氣在某者,互文也。


此說是矣。


其音角,木聲也。


其數八,木生數三,成數八。


洪范曰:三曰木。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按:肝主筋也。


其臭臊。


凡氣因木變則為臊。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精於心,火精之氣,其神神,舌為心之官,當言於舌,舌用非竅,故云耳也。


繆刺論,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義取此也。


故病在五臟。


以夏氣在臟也。


其味苦,其類火,性炎上而燔灼。


其畜羊,以羊為畜,言其未也,以土同王,故通而言之。


按:五常政大論言其畜馬,與此不同。


其穀黍,黍色赤。


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七百四十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脈也。


按:血氣之精,注而為脈,心生血也。


注誤矣。


其音征,火聲也。


其數七,火生數二,成數七。


洪范曰:二曰火。


其臭焦。


凡氣因火變則為焦。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精於脾,脾為化穀,口主迎糧,故開竅於口。


故病在舌本。


脾脈上連於舌本,故病氣居之。


其味甘,其類土,性安靜而化造。


按:化造二字未妥,宜云土性安靜而養萬物。


其畜牛,土王四季,故畜取丑牛,又以牛色黃也。


其穀稷,色黃而味甘。


其應四時,上為鎮星,二十八年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肉也。


按:土者地之肉也,傷在土故病在肉。


其音宮,土聲也。


其數五,土數五。


洪范曰:五曰土。


其臭香。


凡氣因土變則為香。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精於肺,肺藏氣,鼻通息,故開竅於鼻。


故病在背。


以肺在胸中,背為胸中之府也。


其味辛,其類金,性音聲而堅勁。


其畜馬,取乾也。


易曰:乾為馬。


其穀稻,稻堅白。


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


按:皮毛者肺之合,肺病以從其合也。


注云金之堅密類皮毛,恐未是。


其音商,其數九,金生數四,成數九。


洪范曰:四曰金。


其臭腥。


凡氣因金變則為腥膻之氣。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陰泄注,故開竅於二陰。


故病在溪。


溪,肉之小會也。


其味鹹,其類水,性潤下而滲灌。


其畜彘,其穀豆,按,注言豆黑色也,誤矣。


今豆色不止於黑,蓋以其味濃而益腎也。


稽叔夜曰:豆令人重。


其應四時,上為辰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骨也。


腎主幽暗,骨體內藏,以類相同,故病居骨。


其音羽,其數六,水生數一,成數六。


洪范曰:一曰水。


其臭腐。


凡氣因水變則為腐臭之氣。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一逆一從,陰陽表裡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謂得道。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13:29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


天地之道,陰陽而已,人則戴天履地,抱陰負陽,其象與天地相應,故以命篇。


唯陰陽反戾,則疾病生焉。


非獨人也,天有薄蝕之變,地有川穀之移,天地之氣,變易非常,人或感之,亦令氣血潰亂,致生異證。


然則人之逆陰陽而疾病者,抑又有內外之殊焉。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


萬物之綱紀,陽與之正氣以生,陰為之主持以立。


變化之父母,按:天之下,地之上,變變化化,無一不本於陰陽,故為變化之父母。


注單指異類,偏矣。


且上已言萬物,言萬物而異類自在其中也。


生殺之本始,萬物假陽氣,溫而生,因陰氣,寒而死,故知生殺本始,是陰陽之所運為也。


神明之府也,府,宮府也。


言所以生殺變化者,以神明居其中也。


易曰:陰陽不測之謂神。


治病必求於本。


按:由是言之,大矣哉陰陽之道也,言綱紀則小大無所不包,言父母則生成是所攸賴,言本始則盛衰之所共由,易曰范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神明不測,豈非人之大本乎。


人既本於陰陽,則凡人之逆陰陽而致病,與夫醫之治病,分別陰陽,調其逆從,大經大法,舉可例言矣。


蓋人之生,戴天履地,抱陰負陽。


日陽而動,夜陰而靜。


春夏宜養其陽,秋冬宜養其陰。


陰者血也,陰藏精;


陽者氣也,陽衛外。


衛之不固則邪入,六淫之傷人,咎固不在六淫也;


藏之不密則氣散,五火之上浮,咎亦不在五火也。


知人之所以病,則知所以治病矣。


病本於陽治其陽,病本於陰治其陰,治之常也;


病似乎陰而實本於陽,則宜舍陰而治陽,病似乎陽而實本於陰,則當緩陽而治陰,治之變也。


病之情狀誠不可勝算,而要之必有其本存於其中焉。


治病而不求其本,病其可得而治乎。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按:氣不積則不純,天地之陰陽以積而純也。


陰靜陽躁,按:陰之極則靜,陽之極則躁,陰陽之變也。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按:此二句,注既不明,即新校正言陰長陽殺之義,或以為疑。


竊謂其義亦易明,疑之者非也。


陰長者,坤土之栽培,女子之胎息,即下成形之義是也。


陽殺者,盛夏之酷烈,爍石流金,萬物焦灼,陽極而亢。


人之為病,邪熱火熾,純陽無陰,若傷寒之陽邪內傳,雜病之風盛火焰,又若飲食辛熱之人,火鬱痰結,二便硬燥,並屬亢陽,失此不治,殺人甚速,急宜苦寒之類是也。


校正乃以方位月分,定長殺之義,殊牽強矣。


陽化氣,陰成形。


按:形者血肉之所成,陰主血,故云成形。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按:陰盛之極,格陽於外,虛火浮動,躁擾如狂,陰證似陽之類,非真熱也,寒之極也;


陽盛於內,火閉不通,四肢厥冷,甚或戰栗,陽證似陰之類,非真寒也,熱之極也。


所以者何?


物極則變,病似乎異而理則不易,此從治之法所由起也。


寒氣生濁,熱氣生清。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


濁氣在上,則生脹。


按:天以輕清而上浮,地以重濁而下降,是清濁者,陰陽之體質:二氣之分名,一定之理也。


至於人之為病,則生清生濁,各有所因矣。


濁因維何?


寒所生也。


夫寒氣何以生濁也?


凡人之氣,熱則行,寒則滯,寒盛氣壅,自閉塞而濁亂矣。


清因維何?


熱所生也。


夫熱氣何以生清也?


凡氣之用,寒則多靜,熱則多動,清亦為病者,流動不止之故也。


清氣既為熱化,則宜上升,而或反抑於下,則火性疾速,必令暴下而穀不盡化;


濁氣既為寒化,則宜下降,而或反壅於上,則陰凝不解,必至閉固而滿悶不通矣。


按清字,不得作好字眼解,清濁既生於寒熱,皆人之病也。


又注言熱氣在下則穀不化,夫熱善於消穀,何云不化,河間云火性疾速故令人暴下,是矣。


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按:總結以上八句。


凡病順則正治,逆從治,證反乎常謂之逆,寒極生熱以下八句,皆證之逆者,所當從治者也。


注未確。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


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


雨出地氣,云出天氣。


陰凝上結,則合以成云;


陽散下流,則注而為雨。


雨從云以施化,故言雨出地;


云憑氣以交合,故言云出天。


天地之理且然,人身清濁亦如是也。


按:天地雖有清濁之分,而其氣實相交互,地氣四句,正言天地之氣以交互而成云雨也。


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


氣本乎天者親上,氣本乎地者親下,各從其類也。


上竅謂耳、目、口、鼻,下竅謂二陰。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


腠理為滲泄之門,故清陽可以發散;


五臟為包藏之所,故濁陰可走而入。


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四肢外動,故清陽實之;


六腑內化,故濁陰歸之。


按:此段首節言天地之清濁以起興,以下言人身之清濁陰陽,有一定之理,有不易之位。


若上下倒置,清濁混淆,則謂之陰陽反作,而疾病遂起矣。


水為陰,火為陽。


按:以寒熱動靜分也。


陽為氣,陰為味。


按:陽無形而氣默運,陰有象而味養形。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形食味故味歸形,氣生形故形歸氣,精食氣故氣歸精,化生精故精歸化,故下文云。


按:歸者自外返內之稱,味以養形,形以氣運,氣蘊於精,精本於化,皆從未推本之義。


精食氣,形食味。


氣化則精生,味和則形長,故云食之也。


按:氣固蘊於精而精又非氣不攝,是氣者所以養精者也。


猶之五味之養形,故均曰食也。


化生精,氣生形。


按:化者自無之有,太極之動機也,動則真精藏焉。


有精而後有氣,精其體而氣其用也。


有氣而後有形,氣之所至,形始全焉。


生生不窮,皆自化始。


注言精微之液由於血化,不惟將化精二字看輕,亦且誤解,細讀味歸形四句可見矣。


味傷形,氣傷精。


過其節也。


按:二句,與上文精食氣,形食味對看,上言其常,此言其變也。


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按:精借氣以養,是食氣也。


然既得所養,則化生不窮,是惟食氣乃能化氣。


前言味傷形矣,又何以言氣傷於味?


子輿氏言:氣者體之充也。


飲食夫節,則腸胃穢濁而氣潰亂,氣亂則形壞,是形之傷實由於氣之傷也。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有質,故下流於便瀉之竅;


氣無形,故上出於呼吸之門。


按:即前清陽出上濁陰出下同意,此蓋論氣味之後,而更相繼言之耳。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13:56 | 只看該作者

味濃者為陰,薄為陰之陽


氣濃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陽為氣,氣濃者為純陽,陰為味,味濃者為純陰。


故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氣薄者為陽中之陰。


按:此單指藥性氣味言,與前泛論飲食不同。


味濃則泄,薄則通;


氣薄則發泄,濃則發熱。


陰氣潤下,故味濃則泄利,陽氣炎上,故氣濃則發熱。


味薄為陰少,故通泄;


氣薄為陽少,故汗出。


按:此則言藥性氣味治病之效,醫者所當體驗而慎用也。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按:此亦言藥性之用,各有不同,發散涌泄,貴得其宜也。


但此二句,原刻在少火生氣之下,實與上下文義不合,必錯簡也。


今挈置於此,庶幾同條共貫云。


涌泄者,吐也。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按:衰者盛極也,壯者方長也。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按:氣耗於壯火而養於少火。


壯火之食,耗之也;


少火之見食於氣,養之也。


養之則生,耗之則散,自然之理夫。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按:寒極則火衰,熱盛則水涸。


陽勝則熱,陽勝則寒。


按:言所以病者,以其偏勝也。


陽勝偏於熱,治尚苦寒,陰勝偏於寒,藥宜辛熱,是之謂正治。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物極則反,亦猶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也。


按:重寒之熱非真熱,可用桂附以引火歸源,重熱之寒非真寒,發散其火則寒自去,是之謂從治。


即前寒極生熱,熱極生寒,二句意。


寒傷形,熱傷氣。


寒則衛氣不利,故傷形,熱則榮氣內消,故傷氣。


按:注誤矣。


夫衛者氣也,榮者血也。


經言寒傷形,而注言衛不利,是傷氣矣;


經言熱傷氣,而注言榮內消,是傷血矣。


明指形氣,何得妄以氣血顛倒,於理未愜。


所謂寒傷形者,如洒淅惡寒、四肢厥冷之類,寒入膚腠,形不能勝故也;


所謂熱傷氣者,中暑多汗、辛熱耗散之類,熱性酷烈,氣為之爍故也。


先聖立言,一字自有一義,細心體悉,尚慮毫厘千裡,其可率爾言之乎。


氣傷痛,形傷腫。


氣傷則熱結於肉分,故痛;


形傷則寒薄於皮腠,故腫。


按:此注根上寒熱解,是矣。


觀此益知上節之注之誤。


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


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先氣證而後病形,故曰氣傷形,先形證而後病氣,故曰形傷氣。


按:經自寒傷形以下至此三段,雖以形氣對言,似乎一氣貫下,然細觀之,實有層次不同。


首節言寒熱之所傷,次言形氣既傷則或痛或腫,末則交互言之以盡病之變。


王注首解形氣,既未的確;


後解先後之義,尤欠明快。


凡人之病,有單證,有兼證。


痛者未必腫,腫者未必痛,此單證也;


既痛而腫者,是兼證也。


然兼證之中,實有先後,先後所分,治法異焉。


先痛後腫,腫因於痛,治其氣而形可無傷也;


先腫後痛,痛因於腫,治其形而氣亦無傷也。


本端則標自正矣。


風勝則動,按:風本善動,傳曰風淫末疾是也。


熱勝則腫,熱勝則陽氣內郁,故腫,甚則榮氣逆於肉理,聚為癰腫之腫。


按:前言寒傷形,形傷腫,是腫為寒,而此又言熱勝則腫,是腫有二也。


然觀下文寒勝則浮,或者經以浮腫同形,故錯綜言之歟?


抑前氣傷痛、形傷腫二句,原無寒熱字面,本不根上立解,其言傷腫,或亦指熱而言歟?


然則腫與浮其果無辨乎?


曰:堅實而內著者腫也,火鬱不散之所致;


虛大而外涌者浮也,寒水壅滯之所生。


由是言之,腫之屬熱非寒也,亦易明矣,注不之辨,何也?


燥勝則干,燥勝則精液竭涸,故皮膚干燥。


按:燥者火化,內外皆有之,單說皮膚,偏矣。


寒勝則浮,按:寒勝者,陰盛陽虛,玄府閉密,氣不得泄,故肢體為之虛大而外涌也。


注言陽氣內攻,是與陽氣內郁之解熱腫者無辨,誤矣。


濕勝則濡瀉。


按:脾本濕土,喜燥而畏濕,濕勝則脾滯而不能運,故水穀為之不分,惟濡滯故泄瀉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14:17 | 只看該作者

天有四時五行


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按:天人一理,本相應也。


五氣,五行之氣也。


喜怒悲憂恐,五志也。


注以五志為五氣,誤矣。


按天元紀大論悲作思,脾主思,是也。


本篇下文亦言脾在志為思。


而此既言悲,又言憂,悲憂並為肺志,反失卻脾志,必錯誤也,宜云喜怒悲思恐為是。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按:喜則氣緩,怒則氣上,緩而不已則氣散,上而不已則氣逆,病在無形者也。


寒暑者,外感之邪,其中於人,諸證並作,病在有形者也。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按:陰者血也,血藏於肝,肝主怒,怒則肝氣急逆而血內動,甚且有嘔血者。


陽者氣也,卒然而喜,則心神為之飛揚而氣渙散矣。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也。


逆氣上行,滿於經絡,則神氣浮越,去離形骸矣。


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


……故曰: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夫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最為殺厲之氣,中而即病,故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養生者必慎傷於邪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15:35 | 只看該作者

春傷於風,夏生飧泄


風中於表,則內應於肝,肝氣乘脾,故為飧泄。


夏傷於暑,秋必瘧;


按:暑氣宜散而不散,延至收令,熱不得發,纏綿不解,而成瘧矣。


老瘧也。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按:形寒飲冷則傷肺,秋傷於濕,濕以收而不能散;


伏藏至冬,濕水相並,寒凝於肺而生咳嗽矣。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


氣穴所發,各有處名。


溪穀屬骨,皆有所起。


分部逆從,各有條理。


四時陰陽,盡有經紀。


外內之應,皆有表裡。


其信然乎?


按:六合,指人身經脈言。


靈樞經曰,太陰陽明為一合,少陰太陽為一合,厥陰少陽為一合,手足之脈各三,則為六合也。


屬骨,謂骨相連處。


表裡,諸陽經脈為表,諸陰經脈為裡。


岐伯對曰:東方生風,風為教始,故生自東方。


風生木,風鼓木榮。


木生酸,按:洪范曰:曲直作酸。


謂酸味木氣所發化。


酸生肝,生謂生長也。


肝生筋,肝之精氣,生養筋也。


筋生心,按:即木生火之義。


肝主目。


按:五臟之精皆上注於目,而為之主者則惟肝。


其在天為玄,玄謂玄冥,言天色高遠,尚未盛明也。


在人為道,按:道者萬化之本,猶木旺於春而生長不窮。


在地為化。


按:善變化者,無過於木。


化生五味,按:五味之生,植物為多,故五味皆從木化。


道生智,按:道者萬理之總稱,無所不包,非獨智也。


其云生智,亦象木之發生為言而已。


玄生神。


玄冥之內,神處其中。


神在天為風,發而周遠,無所不通,信乎神化而能爾。


在地為木,在體為筋,束絡連綴而為力也。


在臟為肝,在色為蒼,在音為角,角謂木音,調而直也。


在聲為呼,謂叫呼。


在交動為握,按:斂掌拳指曰握,肝主筋,筋之為用也,人怒則握拳以擊是矣。


在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


按:木發於春,勃然莫遏,故有怒生之號焉。


怒傷肝,雖志為怒,甚則自傷。


悲勝怒;


按:精氣並於肺則悲,悲則金氣盛而木氣消。


風傷筋,風勝則筋絡拘急。


燥勝風;


燥為金氣,故勝木氣。


酸傷筋,過節也。


辛勝酸。


金味勝木味也。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洪范曰:炎上作苦。


苦生心,心生血,按:血生於心,故心為血臟。


血生脾,按:火生土也。


太素血作脈。


心主舌。


心別是非,舌以言事,故主舌。


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通行榮衛而養血也。


在臟為心,在色為赤,象火色。


在音為徵,徵為火音,和而美也。


在聲為笑,笑,喜聲也。


在變動為憂,按:憂者,肺之志也,心亦何以憂?


楊上善云:肺主秋,憂為正也;


心主夏,乃變而生憂也。


蓋善別苦樂者心也,心有所苦,憂從中生矣。


在竅為舌,按:舌之職有二,一司辨五味,一司協音聲,而實內根於心,舌為心之苗是也。


故火旺於心,則舌為之赤;


火熾之極,則舌為之焦;


若無病之人,火降水升,則舌自津潤而滑澤。


苟非有竅焉,則內之何能通心液,外之何能辨五味、別音聲乎。


乃王氏一則曰舌用非竅,再則曰尋其為竅則舌義便乖,乃曲為之解,亦何不察之甚也。


夫竅之為言孔也,原王氏之意,或以諸竅皆有孔,而舌似無孔。


今試取舌而觀之,細若針毫津出若泉者非孔乎,孔之大者竅也,孔之小者亦竅也,誰謂舌非通竅哉。


抑又有說焉,金匱真言論曰: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


而此又言在竅為舌,是心有二竅也。


雖然,腎亦有二竅焉,腎在竅為耳,又金匱真言論曰: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


五臟之中,一竅者三,而心腎獨各二竅者,何也?


夫心者,火也,牡臟也;


腎者,水也,牝臟也。


水火者,天地之正氣,陰陽之妙用,氣血之本源,生死之關鍵也,所系至重,故二臟獨有牝牡之名,為用至博,故心腎更有兼通之竅。


火性炎上,其氣上通,是以正竅在舌,而旁竅在耳;


水性潤下,其氣由上而達下,是以上竅在耳,而下竅在二陰。


然分之有水火升降之形,合之乃陰陽互根之妙,故腎在竅為耳,而心亦開竅於耳,是耳者心腎之所交通,水火之所際會,學人不可不察也。


注謂舌非通竅,固非,而心腎各有二竅,與夫心與腎共竅於耳之義,俱不拈出,真缺陷也,因為臆解於此。


在味為苦,按:苦本於焦,焦生於火。


在志為喜。


喜,和樂也。


喜傷心,按:喜者,得其所樂也,樂極則生悲,樂亦病患,況其他乎。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 23:17:39 | 只看該作者

恐勝喜


按:心有所怖,則惕然不寧。


熱傷氣,按:熱勝則氣浮動而外泄,注單指喘急,偏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2-26 02:35 , Processed in 0.17187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