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政大論篇】
五常政大論篇
《五常政大論》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涼,地不滿東南,右熱而左溫,其故何也?(面巽言也)。
陰陽之氣,高下之理,大小之異也。
(高下,謂地形。
大小,謂陰陽之氣盛衰之異。
中原地形、西北方高、東南方下,西方涼,北方寒,東方溫,南方熱)。
東南方陽也,陽者,其精降於下,故右熱而左溫。
(陽精下降,故地氣以溫,而和之於下矣。
陽氣生於東而盛於南,故東方溫而南方熱,此則氣之多少明矣)。
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奉於上,故左寒而右涼。
(陰精奉上,故地地以寒而和之於上矣。
陰氣生於西而度於北,故西方涼而北方寒,君面巽而言,臣面乾而對也)。
是以地有高下,氣有溫涼,高者氣寒,下者氣熱。
(《六元政紀論》云:至高之地,冬氣常在。
至下之地,春氣常在)。
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
(陰精奉,高之地也。
陽精所降,下之地也,陰方之地,陽不妄泄,寒氣外持,邪不數中,正氣堅守,故壽延。
陽方之地,陽氣耗散,發泄無度,風濕數中,真氣傾竭,故夭折。
今中原之境,西北方人多壽,東南方人多夭,其中猶各有微甚爾)。
西北之氣散而寒之,東南之氣溫而收之,所謂同病異治也。
(西方北方人皮膚閉,腠理密,人皆食熱,故宜散宜寒。
東方南方人,皮膚疏,腠理開,皆食冷,故宜收宜溫。
散,謂溫浴,使中外條達,收,謂溫中,不解表也)。
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
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
(凡稟乎天者,以神為主,稟乎地者,以氣為主。
諸有形之類,要於中者,生源系天,其所動浮,皆神氣為機發之主,其所為也,物莫知之,是以神舍去,則機發動用之道息矣。
又以其生氣之根本,乃發自身形之中,故曰根中也。
其根於外者,生源系地,故其所生長化成收藏,皆為造化之氣所成立,其所出也,物亦莫知,是知以氣丘止息,則生化結成道絕滅也。
其木火土金水,燥濕液緊柔,雖常性不易,及乎外物,生氣離,根化絕,則其常體性顏色,皆必變移其舊也)。
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
(始動而生化,流散而有形,布化而成結,終極而萬象皆變也)。
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
(下取,謂寒逆於下,而熱攻於上,不利於下,氣盈於上,則溫下以調之。
上取,謂寒積於下,溫之則下,陽臟不足,則補其陽也。
旁取,謂氣並於左,則藥熨於右,氣並於右,則藥熨其左以和之)。
有毒無毒,服有約乎?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官常制矣。
有毒治病,十去其六,(下品藥毒,毒之大也)。
常毒治病十去其七,(中品藥毒,次於小水)。
小毒治病十去其八,(上品藥毒,毒之小也)。
無毒治病十去其九,(上品、中品、下品無毒藥,悉謂之平)。
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大毒之性列,其為傷也多,小毒之性和,其為傷也。
少,當毒之性,減大毒之性一等,加小毒之性一等,所傷可知也。
故至約必止之,故十去其或六、或七、或八而即已。
然無毒之藥性雖平和,久而多之,則氣有偏盛,正有偏絕,不可長也,故十去其九而止。
服至藥已,則以五穀、五肉、五果、五萊,隨五臟宜者,食養盡之)。
不盡,復行如法,(法,謂前四約也。
余病不盡,然再行之,毒之大小,至約而止,必無過也)。
必先歲氣,無伐天和,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
(不察虛實,但思攻擊,盛者轉盛,虛者轉虛,萬端之病,從茲而甚。
真氣日消,病勢日侵,殃咎之來,苦夭之興,難可逃也)。
無致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所謂伐天和也。
攻虛謂實,是則致邪,不識臟之虛,斯為失正,正即失,則為死之由矣)。
夫經絡以通,血氣以從,復其不足,與眾齊同,養之和之,靜以待時,謹守其氣,無使傾移,其形乃彰,生氣以長。
(病去而瘠者,其經絡已通,血氣以順,當復其不足之臟,而興足者同,必養之和之,靜以待時,形自彰而不瘠矣)。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9%A6%AE%E6%B0%8F%E9%8C%A6%E5%9B%8A%E7%A7%98%E9%8C%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