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禁論篇】
刺禁論篇
《刺禁論》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肝象木,旺於春,春陽發生故生於左)。
肺藏於右,(肺象金,旺於秋,秋陰收殺,故藏於右。
肝為少陽,陽長之始,故曰生肺,為少陰陰臟之初,故曰藏)。
心部於表,(陽氣主外,心象火也)。
腎治於裡,(陰氣主內,腎象水也。
心為五臟命主。
故稱部,腎間動氣,內治五臟,故曰治)。
脾謂之使,(營動不已,糟粕水穀故使者也)。
胃為之市。
(水穀所歸,五味皆入如市,故為市也)。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膈肓之上,氣海居中,氣者,生之源,生者,命之主,故氣海為人之父母也)。
又云:心下膈上為肓。
心為陽,父也。
肺為陰,母也。
肺主於氣,心主於血,其榮衛於身,故為父母)。
七節之旁,中有小心,(小心,為真心神靈之宮室,脊有三七二十一節,腎在下,七節之旁,腎神曰志,五臟之靈皆名為神,神之所以得名為志者,心之神也)。
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人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順之則福延,逆之則咎至。
此陳刺臟腑之有定次也)。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
無刺大怒,令人氣逆。
無刺大勞人,(經氣越也)。
無刺新飽人,(氣盛滿也)。
無刺大飢人,(氣不足也)。
無刺大渴人,(血脈干也)。
無刺大驚人,(神蕩越也。
此舉不輕刺之人,刺之大義也)。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9%A6%AE%E6%B0%8F%E9%8C%A6%E5%9B%8A%E7%A7%98%E9%8C%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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