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名醫匯粹 卷三 病能集一(雜証九門) 中風証44】
喻嘉言曰︰《金匱》云:夫風之為病,當半身不遂,或但臂不舉者,此為痺病。
脈微而數,中風使然。
又云:寸口脈浮而緊,緊則為寒,浮則為虛,虛寒相搏,邪在皮膚。
浮者血虛,絡脈空虛,賊邪不瀉,或左或右,邪氣反緩,正氣即急。
正氣引邪, 僻不遂,邪在於絡,肌膚不仁。
邪在於經,即重不勝。
邪入於腑,即不識人。
邪入於臟,舌即難言,口流涎沫。
又云:寸口脈遲而級,遲則為寒,緩則為虛。
榮緩則為亡血,衛緩即為中風。
邪氣中經,則身癢而癮疹,心氣不足。
邪氣入中,則胸滿而短氣。
以及五臟風脈死症,語語金針。
仲景以後,英賢輩出,中風一証,方書充棟,竟鮮畫一之法。
世咸知仲景為立方之祖,然仲景首推侯氏黑散為主方,後人罔解其意,謹以明之。
夫八風之邪,皆名虛邪,人身經絡營衛素盛者,無從入之。
入之者,因其虛而襲之耳。
《內經》謂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臟,工侯禁之,不能傷也,又謂賊風數至,虛邪朝夕,內至五臟骨髓,外傷空竅肌膚。
《靈樞》謂聖人避邪如避矢石,是則虛邪之來,為害最烈。
然風為陽邪,人身衛外之陽不固,陽邪乘陽,尤為易入,即如偏枯不仁,要皆陽氣虛餒,不能充灌所致。
又如中風卒倒,其陽虛更審。
設非陽虛,其人必輕矯便捷,何得卒倒耶?仲景之謂脈微而數,微者指陽之微也,數者指風之熾也。
所出諸証諸脈,字字皆本陽虛為言。
然非仲景之言,而《內經》之言也。
《內經》謂︰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
可見風性善走空竅,陽虛則風居空竅,漸入臟腑,此惟離照當空,群邪始得畢散。
若胸中之陽不治,風必不出矣。
扁鵲謂虢太子尸厥之病,曰上有絕陽之絡,下有破陰之紐,見五絡之縱於頭者,皆為陽絡,而邪阻絕於上,其陽之根於陰,陰陽相紐之處,而正復破散於下,故為是病。
古人立言之精若此。
仲景以後,醫脈斬為中斷。
後賢之特起者,河間主火,是火召風入,火為本,風為標矣;東垣主氣,是氣召風入,氣為本,風為標矣;丹溪主痰,是痰召風入,痰為本,風為標矣。
然一人之身,每多兼三者而有之,曷不曰陽虛邪害空竅為本,而風從外入者,必挾身中素有之邪,或火或氣或痰而為標耶?王安道謂︰審其火、氣、痰,則從三子;審其為風,則從《內經》。
亦為無權執一。
從三子固各有方論可守,從《內經》果何著落耶?中風之初,治其表裡,風邪非不外出,而重門洞開,出而復入,乃至莫御者矣。
又謂一旬微汗,一氣微利,要亦五十步之走耳。
仲景取侯氏黑散為主方,則驅風之中兼填空竅,空竅一實,庶風出而不復入,其病瘳矣。
仲景所謂心折者,原有所本,乃遵《內經》久塞其空,真切精粹。
諸家中風方論,直是依樣葫蘆,不足觀矣。
侯氏黑散菊花 桔梗 防風 細辛 川芎 桂枝 當歸 人參 白朮 茯苓 牡蠣 礬石 黃芩 乾薑 甘草上十四味,杵為散。
酒服方寸匕,日三服。
初服二十日,用溫酒調服。
禁一切豬肉、大蒜。
常宜冷食,六十日止,即藥積在腹中不下也。
熱食即下矣,冷食自能助藥力。
上治中風四肢煩重,心中惡寒不足者。
《外台》用之以治風癲。
仲景製方皆匠心獨創,乃於中風症首引此散,豈非深服其方乎?夫立方而但驅風補虛,誰不能之?至於驅補之中,行其堵截之法,則非思議可到,方中取礬石以固澀諸藥,使之留積不散,以漸填其空竅,服之日久,風自以漸填而熄。
所以初服二十日,不得不用溫酒調下,以開其痺著。
以後則禁諸熱食,惟宜冷服,如此再四十日,則藥積腹中不下,而空竅填矣。
空竅填則舊風盡出,新風不受矣。
蓋礬性得冷即止,故囑云熱食即下矣。
冷食自能助藥力,抑何用意之微耶。
脈法 新中風挾舊邪,或外感,或內傷,其脈隨之忽變。
兼寒則脈浮緊,兼風則脈浮緩,兼熱則脈浮數,兼痰則脈浮滑,兼氣則脈沉澀,兼火則脈盛大,兼陽虛則脈微,亦大而空,兼陰虛則脈數,亦細如絲;陰陽兩虛則微數或微細;虛滑為頭中痛,緩遲為營衛衰。
大抵陽浮而數,陰濡而弱,浮滑沉滑,微虛散數,皆為中風。
然虛浮遲緩,正氣不足,尚可補救;急大數疾,邪不受製,必死無疑。
若大數未至急疾,猶得不死。
《內經》言偏枯者不一,曰汗出偏阻,曰陽盛陰不足,曰胃脈內外大小不一,曰心脈小堅急,曰腎水虛。
《靈樞》亦敘偏枯於熱病篇中,皆不言風,亦不言其本於何邪。
豈非以七情、飢飽、房室,凡能虛其臟氣,致營衛經脈痺而不通者,皆可言邪?即河間主火,即腎水虛陽盛陰不足之一端也;東垣主氣,即七情抑遏之一端也;丹溪主痰,即飲食傷脾之一端也。
一病之中,每多兼三者而有之,安在舉一以括其餘?《素問》云,不能治其虛,安問其餘?偏枯陽盛陰不足固有之,而陽氣虛衰,痺而不通尤多,可問其餘耶?中絡者肌膚不仁,中經者軀殼重著,中腑即不識人,中腑即舌難言,口流涎沫,然中腑必歸胃腑,中臟必歸心臟也。
腑邪必歸胃者,風性善行空竅,水入胃,則胃實腸虛,風邪即進入腸中,少頃水入腸,則腸實胃虛,風復進入胃中,見胃風必奔迫於二腸之間也。
風入胃中,胃熱必盛,蒸其精液,結為痰涎,壅塞隧道,胃之支絡心者,才有壅塞,即堵其神氣出入之竅,故不識人也。
諸臟受邪至盛,必進入於心而亂其神明,神明無主則舌縱難言,廉泉開而流涎沫也。
治中風亦如治傷寒,不但邪在三陽引入三陰為犯大禁,即邪在太陽引入陽明、少陽亦為犯禁也。
故風初中絡,即不可引之入經,中經即不可引之入腑,中腑即不可引之入臟。
引邪深入,釀患無窮,又毋論中風淺深,但見自汗,則津液外出,小便自少。
若更利之,使津液下竭,則營衛之氣轉衰,無以製風火之勢,必增其煩熱,而其陰日亡也,況陽明利小便,尤為犯禁;少陰利小便,必失溲而殺人矣。
且風中經絡,只宜宣之使散,誤下則風邪乘虛入腑入臟,釀患無窮。
若夫中風之候,多有平素積虛,臟真不守者,下之立亡。
惟在腑一証,內實便閉,間有可下。
然不過解其煩熱,非大下也。
雖中腑日久,熱勢深極轉入臟者,此屬可下,必使風與熱俱去為善。
若開其壅塞,反增風勢,何以下之哉。
李士材曰︰凡中風昏倒,先須順氣,然後治風,用竹瀝、薑汁調蘇合香丸。
如口噤,抉開灌之。
如抉不開,急用牙皂、生半夏、細辛為細末,吹入鼻中,有嚏可治,無嚏則死。
最要分別閉與脫二証明白︰如牙關緊閉,兩手握固,即是閉症,用蘇合香丸,或三生飲之類開之;若口開心絕,手撒脾絕,眼合肝絕,遺尿腎絕,聲如鼾肺絕,即是脫証。
更有吐沫、直視、肉脫、筋骨痛、發直、搖頭上竄、面赤如妝、汗出如珠,皆脫絕之証,宜大劑理中湯灌之,及灸臍下,雖日不治,亦可救十中之一。
若誤服蘇合香丸、牛黃至寶之類,即不可救矣。
蓋斬關奪門之將,原為閉証設,若施之脫症,如人既入井而又下之石也。
世人蹈此弊而死,不可勝數,故特表而出之。
惟中臟之症,是閉而非脫者,宜蘇合丸、牛黃丸、至寶丹、活命金丹之類。
若中腑與中血脈之症,斷不宜用。
為內有麝香入脾治肉,牛黃入肝治筋,龍腦入腎治骨,恐反引風邪深入骨髓,如油入面,莫之能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