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痘疹泄秘 結靨三朝証治門2584】
前人論曰︰痘瘡首尾不可汗下,蓋是戒慎恐懼之意。
若痘本輕,不必倉慌妄藥,而致求全之毀,如《易》云︰勿藥有喜。
言其剛健中正本為無妄,故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故人所謂首尾不可汗下者,亦言本無汗下必用之証,惟恐執以汗下,則反有傷正氣之過矣,正如無妄之藥不可試也云。
古雲首尾不可汗。
甫按︰古人戒汗之意,痘瘡本稀,出至足上有者為出齊,不可謂出不快而故表之。
若本稀少,又無邪鬱而強表之,正雲誅伐無過之地,反有斑爛倒靨,耗散元氣不能起脹者矣,謂首不可汗者此也。
痘當黝靨有熱而脫遲,前路俱正,今雖遲緩,終無憂也。
若強汗之,必反損其真氣而瘡爛潰不能收斂者矣,謂尾不可汗者此也。
古雲首尾不可下。
甫嘗考其為斑,未見於表,下則邪氣不得伸越,此脈証有表無裡,故禁首不可下也。
斑毒已見於外,內無根蒂,大便不實,並無裡証,若下,虛其裡則反陷伏,故禁尾不可下也。
表實當汗,裡實當下,此不易之理也,要當隨時應變審証而施,當汗則汗,當下則下,而何有於首尾之禁?當汗不汗,則表邪不解,而瘡有難出陷伏之患。
當下不下,則內毒不除,而痘有變黑歸腎之厄,故汗下二法要須詳審。
如痘疹未出,發熱之初非微汗則表不解,有身熱、頭痛鼻塞、咽喉不利、咳嗽、毛焦、皮膚緊痛,此皆熱極,痘瘡雖出而毒亦不輕,宜微汗解散,痘出輕矣。
若此者,安得亦禁而不汗乎?如斑未出,毒在臟腑,大便不通,固宜下之以瀉其毒。
至有痘出太盛、喘促腹滿、小便赤、手足心並脅下有汗,或妄言,大便秘,亦宜下之。
如痘已出足而結膿窠、尚有熱証見者,當利二便,恐餘毒在裡未盡,因而生疾,若此者首尾皆宜下也,何可禁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