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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醫統大全 脾胃門 治法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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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5 20:26: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古今醫統大全 脾胃門 治法1016

 

 

陰陽應象論曰︰水穀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

 

痺論曰︰陰氣者,靜則神臟,躁則消亡。

 

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此乃混言之也。

 

分之為二,飲也,食也。

 

飲者,無形之氣也。

 

(飲亦不可謂無形也,傷飲者當利小便也。)

 

因而大飲則氣逆,形寒飲冷則傷脾,病則為喘咳,為腫滿,為水瀉。

 

輕則當發汗利小水,使上下分消其濕,解酲湯、五苓散、生薑、半夏、枳實、白朮之類是也。

 

如重而蓄積腫滿者,芫花、大戟、甘遂、牽牛之屬利下之。

 

此其治也。

 

食者,物也,有形之血也。

 

(食亦不必謂血也,消導之使不停也。)

 

生氣通天論云︰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 為痔。

 

又云︰食傷太陰厥陰,寸口大於人迎兩倍三倍者,或嘔吐,或痞滿,或下利腸,當審寒熱輕重而治之。

 

輕則內消,(枳朮丸、保和丸之類是也。)

 

重則陰下,(感應丸、集香丸之類是也。)

 

如傷寒物者,半夏、神曲、乾薑、三棱、廣術、巴豆之類主之;如傷熱物者,枳實、白朮、青皮、陳皮、麥芽、黃連、大黃之類上之。

 

亦有宜吐者,陰陽應象論云︰在上者,因而越之,瓜蒂散之屬主之。

 

然而不可過劑,過劑則反傷脾胃。

 

蓋先因飲食自傷,又加之以藥太過,故脾胃復傷而氣不能化食,愈難消矣,漸至羸困。

 

故五常政大論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凡毒治病,不可過之。

 

此聖人之深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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