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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醫統大全 翼醫通考 瀉南方補北方論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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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0 20:01: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古今醫統大全 翼醫通考 瀉南方補北方論131

 

 

七十五難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

 

東方木也,西方金也。

 

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

 

東方者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者肺也,則知肺虛。

 

瀉南方火,補北方水。

 

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

 

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

 

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

 

余每讀至此,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也,而悼夫後人之失經旨也。

 

先哲有言,凡讀書不可先看注解,且將經文反復而詳味之,待自家有新意,卻以注解參校,庶乎經意昭然,而不為他說所蔽。

 

若先看注解,則被其說橫吾胸中,自家竟無新意矣。

 

余平生佩服此訓,所益甚多。

 

且如《難經》此篇,其言周備純正,足以為萬世法。

 

後人紛紛之論,其可憑乎?夫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常道也;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亦常道也。

 

人皆知之。

 

今肝實肺虛,乃不瀉肺而瀉心,此則人亦知之。

 

至不補肺補脾,而補腎,此則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

 

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以常情觀之,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此子能令母實也;脾土虛,致肺金亦虛,此母能令子虛也。

 

心火實,固由自旺;脾土虛,乃由肝木製之。

 

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

 

越人則不然。

 

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木,固與常情無異;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

 

故曰︰水者,木之母也。

 

子能令母實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

 

其意蓋曰︰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

 

今將何以處之?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

 

夫補水者何謂也?蓋水為木之母,若補水之虛,使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

 

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

 

(此虛字與精氣奪則虛之不同,彼虛謂耗其真而致虛,此虛謂抑其過而致虛之也。)

 

若曰不然,則母能令子虛一句,將歸之於脾肺乎?既歸於脾肺,今何不補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

 

今火太旺,水太虧,火何畏乎?惟其無畏,故愈旺而莫能製。

 

苟非滋水以求勝之,孰能勝之?水勝火三字,此越人寓意處,當細觀之,勿輕忽也。

 

雖瀉火補水並言,然其要又在於補水耳。

 

後人乃曰︰獨瀉火而不用補水。

 

又曰︰瀉火則是補水。

 

得不大違越人與經之意乎?若果不用補水,經必不言補北方,越人必不言補水矣。

 

雖然,水不虛,而火獨暴旺者,固不必補水亦可也。

 

若先因水虛而致火旺者,不補水可乎?水虛火旺而不補水,則藥至而暫息,藥過而復作,將積年累月無有窮已,安能絕其根哉?雖苦寒之藥,通為抑陽扶陰,不過瀉火邪而已,終非腎臟本藥,不能以滋養北方之真陰也。

 

欲益其陰,非地黃、黃柏之屬不可也。

 

且夫肝之實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實之一因也;肺不能製肝,肝實之二因也。

 

肺之虛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虛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虛之二因也。

 

今補水而瀉火,火退則木氣削,又金不受克而製木,東方不實矣。

 

金氣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虛矣。

 

若以虛則補母言之,肺虛則當補脾,豈知肝勢正盛,克土之深,雖曰補脾,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縱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償所失。

 

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疑木旺補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聞獨瀉火不補水之論,欣然而從之。

 

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況水之虛,雖峻補尚不能復其本氣,安有餘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則能勝火矣。

 

或又謂︰補水者,欲其不食於母也,不食於母,則金氣還矣。

 

豈知火克金,土不能生金,金之虛已極,尚不能自給,水雖欲食之,何所給乎?若如此,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

 

土之不生而由於水之食耳,豈理也哉?縱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復常也。

 

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

 

所以瀉火補水者,正欲使餘得平木也,不字當刪去。

 

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虛指肺虛而言也,瀉火補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謂能治其虛。

 

不補土,不補金,乃瀉火補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

 

苟不能曉此法,而不能治此虛,則不須問其他,必是無能之人矣。

 

故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不勞解而自明,茲故弗具也。

 

夫越人,亞聖也,論至於此,敢不斂衽?但恨說者之 蝕之,故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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