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二十二章學習心得】
這篇文章與二十一篇前的文章是一脈傳承下來,即如果源頭不對,方式方法不對,結果必定是錯誤或者得不到想要的結果。
與第四章“道沖,而用之久不盈”的本質道理一樣,順着這樣的思維,難道作者一直都在跟我們說起源、源頭的事情嗎?
如果如此,道德經何須大費周章來做這麼多篇章呢?
而本篇文章想要告訴我們什麼思想呢?
還是作者另有意圖想告訴我們更深層次的問題?
為何文章開頭提起“曲則全”,文章後面結尾再次提起“古之所謂「曲則全」,豈虛語?”
帶着疑問,順着老師直譯的思路,再往復細細品讀原文幾番,才略略了解作者用意。
我們平常所說“答應易,拒絕難”原來與本文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雖然是在說起源、源頭不正確,會產生不良後果,但是細心發現本文已經連續用四個不字來鞏固作者的委婉拒絕用意。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這四種情況都不是作者主動式的接收,而是被動式接收,因為對方太過耀眼奪目,對方太多人誇耀稱讚,對方做事卓有成效,對方輩份高德高望重的原因。
這是作者的真實用意嗎?
對方真的如作者描述那樣嗎?
非也,原來皆因“曲則全,枉則正”而起,作者認為對方做錯了仍不思悔改,而不願意與對方共同謀事或者共事,於是用委婉的方式誇耀稱讚對方的實力,來迴避自己與其爭鋒芒,而讓對方覺得自己是多麼強大,多麼厲害,也隱含着作者低調為人的原則。
當一個人處於被放大的光環效應當中,往往會產生飄飄然的自我感覺良好狀態中,於是眼中目空一切,自然也就不好意思放低身段去請教別人,而他自己也不會虛心接納別人的意見,導致不對的仍然要堅持下去。
而作者深知對方錯了仍要堅持,或者對方死要面子不肯求教,覺得無謂浪費時間和對方糾纏下去,想了一個委婉的脫身之計,就是先捧高對方,讓對方高於自己。
人都習慣了選擇高要求,高標準的事物作為理想的嚮往,不會降低標準而讓自己覺得沒有品味和追求,一個被你高高舉起的人,自然就不會再和你求教什麼或者計較什麼。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是一個人的惰性根源的最大的弱點,既然大家的觀念很難認同,道不同不相為謀,作者也不想因為觀念不一致與對方爭論高下,只是委婉的說:你都這麼厲害了,我沒有必要和你爭論啦,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各自各精彩!
但是真與假,錯與對,是與非,只有懂得其源、理、義、法的人才能了解個中的奧秘,不會因為用爭辯的方式就能分出高下,有理不在聲高,真理只有一個,懂者自然明徹其中精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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