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病條辨 上焦篇 太陰風溫、溫熱、溫疫、冬溫04 】
太陰風溫、溫熱、溫疫、冬溫,初起惡風寒者,桂枝湯主之;但熱不惡寒而渴者,辛涼平劑銀翹散主之。
溫毒、暑溫、濕溫、溫瘧,不在此例。
按仲景《傷寒論》原文,太陽病(謂如太陽証,即上文頭痛身熱惡風自汗也),但惡熱不惡寒而渴者,名曰溫病,桂枝湯主之。
蓋溫病忌汗,最喜解肌,桂枝本為解肌,且桂枝芳香化濁,芍藥收陰斂液,甘草敗毒和中、薑、棗調和營衛,溫病初起,原可用之。
此處卻變易前法,惡風寒者主以桂枝,不惡風寒主以辛涼者,非敢擅違古訓也。
仲景所雲不惡風寒者,非全不惡風寒也,其先亦惡風寒,迨既熱之後,乃不惡風寒耳,古文簡、質,且對太陽中風熱時亦惡風寒言之,故不暇詳耳。
蓋寒水之病,冬氣也,非辛溫春夏之氣,不足以解之,雖曰溫病,既惡風寒,明是溫自內發,風寒從外搏,成內熱外寒之証,故仍舊用桂枝辛溫解肌法,俾得微汗,而寒熱之邪皆解矣。
溫熱之邪,春夏氣也,不惡風寒,則不兼寒風可知,此非辛涼秋金之氣,不足以解之。
桂枝辛溫,以之治溫,是以火濟火也,故改從內經“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法。
桂枝湯方
桂枝(六錢)芍藥(炒,三錢)炙甘草(二錢)生薑(三片)大棗(去核,二枚)煎法服法,必如傷寒論原文而後可,不然,不惟失桂枝湯之妙,反生他變,病必不除。
辛涼平劑銀翹散方
連翹(一兩)銀花(一兩)苦桔梗(六錢)薄荷(六錢)竹葉(四錢)生甘草(五錢)芥穗(四錢)淡豆豉(五錢)牛蒡子(六錢) 上杵為散,每服六錢,鮮葦根湯煎,香氣大出,即取服,勿過煎。
肺藥取輕清,過煎則味濃而入中焦矣。
病重者,約二時一服,日三服,夜一服;輕者三時一服,日二服;夜一服;病不解者,作再服。
蓋肺位最高,藥過重,則過病所,少用又有病重藥輕之患,故從普濟消毒飲時時清揚法。
今人亦間有用辛涼法者,多不見效,蓋病大藥輕之故,一不見效,隨改弦易轍,轉去轉遠,即不更張,緩緩延至數日後,必成中下焦証矣。
胸膈悶者,加藿香三錢、鬱金三錢︰護膻中;渴甚者,加花粉;項腫咽痛者,加馬勃、元參,衄者,去芥穗、豆豉,加白茅根三錢、側柏炭三錢、梔子炭三錢;咳者,加杏仁利肺氣;二、三日病猶在肺,熱漸入裡,加細生地、麥冬保津液;再不解或小便短者,加知母、黃芩、梔子之苦寒,與麥、地之甘寒,合化陰氣,而治熱淫所勝。
方論按溫病忌汗,汗之不惟不解,反生他患。
蓋病在手經,徒傷足太陽無益;病自口鼻吸受而生,徒發其表亦無益也。
且汗為心液,心陽受傷,必有神明內亂,譫語癲狂、內閉外脫之變。
再,誤汗雖曰傷陽,汗乃五液之一,未始不傷陰也。
《傷寒論》曰︰“尺脈微者為裡虛,禁汗,”其義可見。
其曰傷陽者,特舉其傷之重者而言之耳。
溫病最善傷陰,用藥又複傷陰,豈非為賊立幟乎?此古來用傷寒法治溫病之大錯也。
至若吳又可開首立一達原飲,其意以為直透膜原,使邪速潰,其方施於藜藿壯實人之溫疫病,容有愈者,芳香辟穢之功也;若施於膏粱紈及不甚壯實人,未有不敗者。
蓋其方中首用檳榔、草果、濃朴為君︰夫檳榔,子之堅者也,諸子皆降,檳榔苦辛而溫,體重而堅,由中走下,直達肛門,中下焦藥也。
草果亦子也,其氣臭烈大熱,其味苦,太陰脾經之劫藥也;濃朴苦溫,亦中焦藥也,豈有上焦溫病,首用中下焦苦溫雄烈劫奪之品,先劫少陰津液之理﹗知母、黃芩,亦皆中焦苦燥裡藥,豈可用乎?
況又有溫邪游溢三陽之說,而有三陽經之羌活、葛根、柴胡加法,是仍以傷寒之法雜之,全不知溫病治法,後人止謂其不分三焦,猶淺說也。
其三消飲加入大黃、芒硝,惟邪入陽明,氣體稍壯者,幸得以下而解,或戰汗而解,然往往成弱証,虛甚者則死矣。
況邪有在衛者,在胸中者,在營者,入血者,妄用下法,其害可勝言耶?
豈視人與鐵石一般,並非氣血生成者哉?
究其始意,原以矯世醫以傷寒法治病溫之弊,頗能正陶氏之失,奈學未精純,未足為法。
至喻氏、張氏多以傷寒三陰經法治溫病,其說亦非,以世醫從之者少。
而宗又可者多,故不深辨耳。
本方謹遵內經“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之訓(王安道《溯洄集》,亦有溫暑當用辛涼不當用辛溫之論,謂仲景之書,為即病之傷寒而設,並未嘗為不即病之溫暑而設。
張鳳逵集治暑方,亦有暑病首用辛涼,繼用甘寒,再用酸泄酸斂,不必用下之論。
皆先得我心者)。
又宗喻嘉言芳香逐穢之說,用東垣清心涼膈散,辛涼苦甘。
病初起,且去入裡之黃芩,勿犯中焦;加銀花辛涼,芥穗芳香,散熱解毒;牛蒡子辛平潤肺,解熱散結,除風利咽;皆手太陰藥也。
合而論之,經謂“冬不藏精,春必溫病”又謂“藏於精者,春不病溫”又謂“病溫虛甚死”,可見病溫者,精氣先虛。
此方之妙,預護其虛,純然清肅上焦,不犯中下,無開門揖盜之弊,有輕以去實之能,用之得法,自然奏效,此葉氏立法,所以迥出諸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