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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傳外科集驗方-敷貼熱藥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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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1 16:37: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仙傳外科集驗方-敷貼熱藥第四

 

回陽玉龍膏

 

(性熱。)草烏(三兩重,炒) 南星(一兩重,煨) 軍薑(二兩重,煨) 白芷(一兩重,不見火)赤芍藥(一兩重,炒) 肉桂(半兩重,不見火) • 此方,治陰發背、冷流注、鼓椎風、久損痛、冷痺、風濕、諸腳氣、冷腫無紅赤者,冷痛不腫者,足頑麻、婦人冷血風,諸陰証之第一藥也。

 

用熱酒調塗。
 

用法詳具於後︰ • 夫雜病雖見於皮膚手足之間,而因必本於五臟六腑。
 

蓋臟腑之血脈經絡,一身晝夜營運,周而復始,一臟受病,必見於本臟脈息所經之處,即陰陽分手足之所屬也。
 

其為病有冷有熱,熱者易治,冷者難療。
 

夫冷,必由臟腑元陽虛弱,然後風邪得以乘間而入,血氣不_遂自經絡而客於皮膚之間,脈息不能周流,遂澀於所滯,愈冷則愈積而不散;復加庸醫用涼劑,而內外交攻,則其為病,鮮有不危者矣。
 

學人當觀其外之為証,而察其內之所屬,表裡相應,萬無失一。
 

此藥有軍薑、肉桂,足以為熱血生血。
 

然既生,即熱而不能散,又反為害。
 

故有草烏、南星,足以破惡氣,驅風毒,活死肌,除骨痛,消結塊,喚陽氣。
 

又有赤芍、白芷,足以散滯血,住痛苦,生肌肉,加以酒行藥性散氣血,雖十分冷証,未有不愈,端如發寒灰之焰,回枯木之春。
 

大抵病冷則肌肉陰爛,不知痛癢。
 

其有痛者,又多附骨之痛不除,則寒根透髓,非尋常之藥所能及。
 

惟此藥大能逐去陰毒,迎回陽氣,住骨中痛,且止肌肉皮膚之病,從可知矣。
 

但當斟酌用之,不可大過,則為全美。
 

治法加減,疏舉如下。
 

• 發背發於陰,又為冷藥所誤。
 

又或發於陽,而誤於藥冷,陽變為陰,滿背黑爛,四周好肉上用洪寶丹,把住中間,以此藥敷之,一夜陽氣回,黑者皆紅,察其紅活即住此藥,卻以沖和收功。
 

如不效欲作膿,又以南星、草烏加於沖和用之。
 

如陽已回,黑已紅,惟中間一點黑爛不能紅者,蓋血已死,可以朴硝、明礬。
 

又云白丁香、 砂、乳香,用唾調勻,於黑紅交處作一圈,上用沖和蓋之,至明早起藥,自然去黑肉如割,卻以藥洗之, 以生肉,合口收功。
 

• 流注冷証多附骨,內硬不消,骨寒而痛,筋縮不伸。
 

若輕用刀針,並無膿血,若只有乳汁清流,或有瘀血,宜用此藥敷之。
 

若稍緩止,以軍薑、白芷、肉桂、草烏等分熱酒調敷,骨寒除而痛止,則氣溫和而筋自伸,肉硬自消矣。
 

然治流注,不可無木臘,以其性能破積滯之氣,消堅硬之腫最妙。
 

又不可多,多則能解藥性,蓋此証主於溫藥故也。
 

• 鼓椎風,起於中濕,或傷寒餘毒,又或起於流注之壞証,或起於風濕虛痺。
 

此証有三︰一是兩膝相 ,行步振掉,膝●脛骨微腫;二是膝●脛骨交接處,大如椎,腿股肉消,皮縮裹骨;三是上腿腫大,下股冷消。
 

蓋足膝屬肝,肝經有風寒濕氣則血脈不流而作此,遂為膝寒所澀,凝流不動。
 

下股之血脈,有去而無返,是以愈瘦愈冷,而筋愈縮;上腿之血脈,有積而無散,是以愈腫愈熱而肉愈瘦。
 

其原,若起於流注,則肉凝者為爛,爛則冷毒腐骨。
 

腐骨一出,神仙無術。
 

未破則肌肉尚未死,急以此藥,熱酒調敷膝●骨上腿處,以住骨痛回陽氣;又以沖和塗下腿冷處,引其血氣,使流動而不通貫血脈。
 

又以此方敷脛骨交處,以接所引之血脈,以散所積之陰氣。
 

內則用追風丸,倍加乳香以伸筋,如法服之,無不愈者。
 

如人欲出方,可用五積散加薑、桂、芷、歸,又加大川烏、牛膝、檳榔、木瓜,或茶或酒調之。
 

• 男子婦人久患冷痺血風,手足頑麻,或不能舉動,可用綿子夾袋此藥在中心,卻以長長纏在痛處,用絹袋系定。
 

此藥能除骨痛,附在肉上,覺皮膚如蟻緣,即其功也。
 

如痺,可加丁皮、吳茱萸、沒藥、大川烏等分,然後全在追風丸,表裡交攻,去病如神。
 

• 風腳痛不可忍,內用追風丸,外用此方加生麵,薑汁調熱敷。
 

欲得立止,可依法加乳香、沒藥,化開酒調為妙。
 

• 久損入骨者,蓋因墜壓跌撲傷折,不曾通血,以至死血在所患之處,久則如雞肺之附肋,輕者苔蘚之暈。
 

上年少之時血氣溫和,尤且不覺;年老血衰,遇風寒雨濕,其病既發。
 

宜以此方熱酒調敷,內則用搜損尋痛丸,表裡交攻為妙。
 

雖然血氣虛弱之人,病在胸肋腰背之間者,謂之脫垢不除,變為血結勞,不論老少,年遠近歲,大而遍身,小而一拳半肘,醫之則一。
 

此等乃根蒂之病,此非一劑可愈,磨以歲月,方可安。
 

未成勞者易,已成勞者難。
 

一法只用南星、草烏,加少肉桂,能去黑爛潰膿,謂之小玉龍,此法大效。
 

• 治石癰,用此方熱酒調敷外,卻用洪寶箍住四圍,待成膿后破。
 

• 婦人乳癰,多因小兒斷乳之後,不能回化;又有婦人乳多,孩兒飲少,積滯凝結;又為經候不調,逆行失道;又有邪氣內鬱而後結成癰腫。
 

初發之時,切不宜用涼藥冰之。
 

蓋乳者血化所成,不能漏泄,遂結實腫核,其性清寒。
 

若為冷藥一冰,凝結不散,積久而外血不能化乳者,方作熱痛,蒸逼乳核而成膿。
 

其苦異常,必爛盡而後已。
 

故病乳癰者,既愈則失其乳矣。
 

蓋乳性最寒而又滯,以涼劑則陰爛宜也。
 

然涼藥亦未嘗不用,用於既破之後則佳。
 

如初發之時,宜於此方中,用南星、薑汁酒兩停調勻熱敷,即可內消。
 

欲急,則又佐以草烏,此藥味性烈,能破惡塊,逐寒熱,遇冷即消,遇熱即潰。
 

如已成癰腫,易又從沖和,依常法用之,或加此草烏、南星二味亦可。
 

破后觀其原,原於冷用沖和收功;原於熱用洪寶生肌,且須用乳沒住痛,以減其苦。
 

至於吃藥,只用栝蔞散隨人虛實參以通順散、十宣相間服之。
 

多口者為乳發,乳房堅硬者為乳石,正在乳嘴處腫者為吹乳,在乳兒囊下為乳漏,以肉懸垂而血易滿故也,故為難治。
 

一囊一口為乳癰,五十歲老人無治法。
 

外有老人乳節,又為可治。
 

蓋在垂囊肉上為癰,若近腦則為節矣。
 

• 宿痰失道,癰腫無膿者,可用此藥點頭。
 

病必旁出,再作為佳,不然則元陽虛耗,此為敗証。
 

如元陽虛耗敗証者,急用全體玉龍敷之,拔出成膿,服藥則通順散加桔梗、半夏、當歸、肉桂等藥。
 

若病紅活熱驟,則當歸沖和為佳,切不可誤投涼劑。
 

此方但能拔毒作膿,病回即止,不可過。
 

若能參用陷脈神劑尤妙,出《外科精要》。
 

• 肚癰一証,十有九死。
 

蓋胃屬陰,外寒裡熱。
 

凡氣血潮聚,趨熱避寒,故多為內癰,不能外現,間有微影欲出,則又為冷藥所蠲,及服涼劑,雖有神仙,莫施其功,醫者可不慎乎。
 

凡有此証,初覺腰痛,且以手按之痛苦,走閃移動,則為氣塊;若根不動,外面微有紅腫,則為內癰。
 

急以此方拔出毒瓦斯,作成外癰,然後收功沖和,內則用通順散加忍冬藤,治法如前。
 

若癰自能外現者,不必用此方,只用沖和為妙,不可輕用針刀。
 

如犯鐵器,口不能合,只用玉龍貼癰頭上,四面以沖和圍之,依法自破。
 

若膿流不快,依法用洪寶三分、薑汁七分,茶調敷之,膿出皆盡;內用十宣平補生肌,外則依然收功沖和。
 

此証陰多陽少,損人最害,將安之際,倍服內補,以生氣血,庶幾易愈,否則消而復脹,口不合。
 

既安之後,尤宜多服內補加附子,否則氣弱難平。
 

証冷者,未破之先,尤宜先服附子方好;既破之後,切不可用急澀斂口之藥,恐 毒不散。
 

服藥力到,自然合口。
 

至於內癰已成,不能拔出,只用沖和外貼,使在外溫合成膿,自臟腑而出,不至肉爛,死生所系,全在服藥之功,治法見前。
 

最忌毒食,食毒即發,反復雜療。
 

又有孕婦病此者,又與此異,內用紫蘇飲安胎,勿輕與他藥。
 

若臨月則兒與膿俱下,若尚遠則膿自大腑中下,若初萌只服藥可消。
 

若癰在外面,其証必熱,惟可用沖和收功,亦須審輕重用之,恐有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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