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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心悟醫門八法-論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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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 11:30: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學心悟醫門八法-論溫法

 

 

論溫法

 

溫者,溫其中也。

 

臟受寒侵,必須溫劑。

 

經云︰寒者熱之,是已。

 

然有當溫不溫誤人者即有不當溫而溫以誤人者,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有當溫而溫之不量其人、不量其証與其時以誤人者,是不可不審也。

 

天地殺厲之氣,莫甚於傷寒,其自表而入者,初時即行溫散,則病自除。

 

若不由表入,而直中陰經者,名曰中寒。

 

其症惡寒厥逆,口鼻氣冷,或冷汗自出,嘔吐瀉利,或腹中急痛厥逆無脈,下利清穀,種種寒証並見,法當溫之。

 

又或寒濕侵淫,四肢拘急,發為痛痺,亦宜溫散。

 

此當溫而溫者也。

 

然又有不當溫而溫者何也?如傷寒邪熱傳裡,口燥、咽乾,便閉、譫語,以及斑、黃、狂亂、衄、吐、便血諸症,其不可溫,固無論矣。

 

若乃病熱已深,厥逆漸進,舌則乾枯,反不知渴,又或挾熱下利,神昏氣弱,或脈來澀滯,反不應指,色似煙熏,形如槁木,近之無聲,望之似脫,甚至血液衰耗,筋脈拘攣,但唇、口、齒、舌,乾燥而不可解者,此為真熱假寒之候,世俗未明亢害承製之理,誤投熱劑,下咽即敗矣。

 

更有鬱熱內蓄,身反惡寒;濕熱脹滿,皮膚反冷;中暑煩心,脈虛自汗;燥氣焚金,痿軟無力者,皆不可溫。

 

又有陰虛脈細數,陽乘陰而吐血者,亦不可溫,溫之則為逆候,此所謂不當溫而溫者也。

 

然又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者何也?假如冬令傷寒,則溫而散之。

 

冬令傷風,則溫而解之。

 

寒痰壅閉,則溫而開之。

 

冷食所傷,則溫而消之。

 

至若中寒暴痛,大便反硬,溫藥不止者,則以熱劑下之。

 

時當暑月,而納涼飲冷,暴受寒侵者,亦當溫之。

 

體虛挾寒者,溫而補之。

 

寒客中焦,理中湯溫之。

 

寒客下焦,四逆湯溫之。

 

又有陰盛格陽於外,溫藥不效者,則以白通東加人尿、豬膽汁反佐以取之,經云︰熱因寒用是已。

 

復有真虛挾寒,命門火衰者,必須補其真陽,太仆有言︰大寒而盛,熱之不熱,是無火也,當補其心。

 

此心字,指命門而言,《內經》所謂七節之旁中有小心是也。

 

書曰︰益心之陽,寒亦通行,滋腎之陰,熱之猶可是也。

 

然而醫家有溫熱之溫,有溫存之溫,參、耆、歸、朮,和平之性,溫存之溫也春日煦煦是也。

 

附子、薑、桂,辛辣之性,溫熱之溫也,夏日烈烈是也。

 

和煦之日,人人可近,燥烈之日,非積雪凝寒,開冰解凍不可近也。

 

更有表裡皆寒之証,始用溫藥,裡寒頓除,表邪未散,復傳經絡,以致始為寒中,而其後轉變為熱中者,容或有之。

 

借非斟酌時宜對証投劑,是先以溫藥救之者,繼以溫藥賊之矣。

 

亦有三陰直中,初無表邪,而溫劑太過遂令寒退熱生,初終異轍,是不可以不謹。

 

所謂溫之貴得其法者此也。

 

然又有溫之不量其人者何也?夫以氣虛無火之人,陽氣素微,一旦客寒乘之,則溫劑宜重,且多服亦可無傷。

 

若其人平素火旺,不喜辛溫,或曾有陰虛失血之症,不能用溫者,即中新寒,溫藥不宜太過,病退則止,不必盡劑,斯為克當其人矣。

 

若論其証,寒之重者,微熱不除,寒之輕者,過熱則亢,且溫之與補,有相兼者,有不必相兼者。

 

虛而且寒,則兼用之。

 

若寒而不虛,即專以溫藥主之。

 

丹溪云︰客寒暴痛,兼有積食者,可用桂、附,不可遽用人參。

 

蓋溫即是補,予遵其法,先用薑、桂溫之,審其果虛,然後以參、朮輔之,是以屢用屢驗,無有差忒,此溫之貴量其証也。

 

若論其時,盛夏之月,溫劑宜輕,時值隆冬,溫劑宜重。

 

然亦有時當盛暑,而得虛寒極重之証,曾用參、附煎膏而治愈者,此舍時從証法也。

 

譬如霜降以後,禁用白虎,然亦有陽明証,蒸熱自汗,譫語煩躁,口渴飲冷者,雖當雨雪飄搖之際,亦曾用白虎治之而痊安,但不宜太過耳。

 

此溫之貴量其時,而清劑可類推已。

 

邇時醫者,群尚溫補,痛戒寒涼,且曰︰陽為君子,陰為小人。

 

又曰︰陽明君子,苟有過,人必知之,誠以知之而即為補救,猶可言也。

 

不思藥以療病,及轉而療藥,則病必增劇而成危險之候,又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殆;承氣入胃,陰盛以敗。

 

安危之機,禍如反掌,每多救援弗及之處,仁者鑒此,顧不痛歟﹗吾願醫者,精思審處,晰理不差於毫厘,用藥悉歸於中正,俾偏陰偏陽之藥,無往不底於中和,斯為善治。

 

噫﹗可不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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