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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門法律 卷二 中寒門方 論附子理中湯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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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 17:32: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門法律 卷二 中寒門方 論附子理中湯109

 

論附子理中湯  理中湯,古方也。

 

仲景於傷寒證,微示不用之意,故太陽誤下協熱而利,心下痞硬,表裡不解,用理中東加桂枝,而更其名曰桂枝人參湯。

 

及治霍亂證,始仍理中之舊,此見理中非解外之具矣。

 

然人身脾胃之地,總名中土,脾之體陰而用則陽,胃之體陽而用則陰、理中者,兼陰陽體用而理之,升清降濁,兩擅其長。

 

若脾腎兩臟,陽虛陰盛,本方加附子,又以理中之法兼理其下。

 

以腎中之陽,較脾中之陽,關系更重也。

 

後人更其名曰附子補中湯,換一補字,去兼理之義遠矣。

 

《寶鑒》復於本方加白芍、白茯、濃朴、草豆蔻、陳皮,名曰附子溫中湯,治中寒腹痛自利,完穀不化,脾胃虛弱,不喜飲食,懶言困倦,嗜臥等證,反重健運之陽,不重蟄藏之陽, 亂成法,無足取也。

 

夫既重溫脾,附子可以不用。

 

既用附子溫腎,即不當雜以白芍之酸寒。

 

況完穀不化,亦豈濃朴、陳皮、豆蔻所能勝哉?嗟夫!釜底有火,乃得腐熟水穀。

 

冷灶無煙,世寧有不炊自熟之水穀耶?後人之不逮古昔遠矣。

 

今人競爭補腎不如補脾,不知此語出自何典,而庸俗方信為實有是說,豈非俚淺易入耶?又三因桂香丸、潔古漿水散,未免太過。

 

仲醇脾腎雙補丸,未免不及。

 

太過則陽亢,不及則陰凝,總不若附子理中之無偏無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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