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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門法律 卷一 先哲格言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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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 16:45: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門法律 卷一 先哲格言43

 

設有人焉,正已奪而邪方盛者,將顧其正而補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見有不的,則死生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

 

夫正者本也,邪者標也,若正氣既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攻。

 

蓋恐邪未去而正先脫,呼吸變生,則措手無及,故治虛邪者當先顧正氣,正氣存則不致於害,且補中自有攻意。

 

蓋補陰即所以攻熱,補陽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氣復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

 

如必不得已,亦當酌量緩急,暫從權宜,從少從多,寓戰於守,斯可矣,此治虛之道也。

 

若正氣無損者,邪氣雖微,自不宜補,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適足以借寇兵而資盜糧,故治實證者,當直去其邪,邪去則身安,但法貴精專,便臻速效,此治實之道也。

 

要之能勝攻者,方是實證,實者可攻,何慮之有?不能勝攻者,便是虛證,氣去不返,可不寒心。

 

此邪正之本末,有不可不知也。

 

惟是假虛之證不多見,而假實之證最多也;假寒之證不難治,而假熱之治多誤也。

 

然實者多熱,虛者多寒,如丹溪曰:氣有餘便是火,故實能受寒。

 

而余續之曰:氣不足便是寒,故虛能受熱。

 

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曰知醫者,則未敢許也。

 

治其王氣者,謂病有陰陽,氣有衰王,不明衰王,則治之反甚。

 

如陽盛陰衰者,陰虛火王也,治之者不知補陰以配陽,而專用苦寒治火之王,豈知苦寒皆沉降,沉降則亡陰,陰愈亡則火愈盛。

 

故服寒反熱者,陰虛不宜降也。

 

又如陽衰陰盛者,氣弱生寒也,治之者不知補陽以消陰,而專用辛溫治陰之王,豈知辛溫能耗散,耗散則亡陽,陽愈亡則寒愈甚。

 

故服熱反寒者,陽虛不宜耗。

 

此無他,皆以專治王氣,故其病反如此。

 

又如夏令本熱,而伏陰在內,故每多中寒。

 

冬令本寒,而伏陽在內,故每多內熱。

 

設不知此而必欲用寒於夏,治火之王;用熱於冬,治寒之王;則有中寒隔陽者,服寒反熱;中熱隔陰者,服熱反寒矣。

 

是皆治王之謂,而病之所以反也。

 

氣有外氣,天地之六氣也;有內氣,人身之元氣也。

 

氣失其和則為邪氣,氣得其和則為正氣,亦為真氣。

 

但真氣所在,其義有三:曰上中下也。

 

上者所受於天,以通呼吸者也。

 

中者生於水穀,以養營衛者也。

 

下者氣化於精,藏於命門,以為三焦之根本者也。

 

故上有氣海,曰膻中也,其治在肺。

 

中有水穀氣血之海,曰中氣也,其治在脾胃。

 

下有氣海,曰丹田也,其治在腎。

 

人之所賴,惟此氣耳,氣聚則生,氣散則死。

 

故帝曰氣內為寶,此誠最重之辭,醫家最切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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