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7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醫門法律 卷一 先哲格言39】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8-1 16:40: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門法律 卷一 先哲格言39

 

人之臟腑以脾胃為土,蓋人之飲食,皆入於胃而運以脾,猶地之土也。

 

然脾胃能化物與否,實由於水火二氣,非脾胃所能也。

 

火盛則脾胃燥,水盛則脾胃濕,皆不能化物,乃生諸病水腫之證。

 

蓋水盛而火不能化也,火衰而不能化水,故水之入於脾胃,皆滲入血脈骨肉,血亦化水,肉發腫脹,皆自然之理也。

 

導其水,使水氣少減;復補其火,使二氣平和,斯病去矣。

 

丹溪謂脾失運化,由肝木侮脾,乃欲清心經之火,使肺金得令,以制肝木,則脾土全運化之職,水自順道,乃不為腫,其詞迂而不切。

 

(何柏齋) 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者,在天地則該乎萬物而言,在人身則該乎一體而言,非直指氣為陽而血為陰也。

 

《經》曰: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正所謂獨陽不生,獨陰不長是也,姑以治法兼證論之:曰氣虛者,氣中之陰虛也,治法用四君子湯,以補氣中之陰。

 

曰血虛者,血中之陰虛也,治法用四物湯,以補血中之陰。

 

曰陽虛者,心經之元陽虛也,其病多惡寒,責其無火,治法以補氣藥中,加烏附等藥,甚者三建湯、正陽散之類。

 

曰陰虛者,腎經之真陰虛也,其病多發熱,責其無水,治法以補血藥中,加知母、黃柏等藥,或大補陰丸、滋陰大補丸之類。

 

夫真水衰極之候,切不可服烏附等補陽之藥,恐反助火邪而爍真陰。

 

元陽虛甚之軀,亦不可投芎苓等辛散淡滲之劑,恐反開腠理而泄真氣。

 

昧者謂氣虛即陽虛,止可用四君子,斷不可用芎辛之屬。

 

血虛即陰虛,止可用四物,決不可用參 之類,殊不知血脫益氣,古聖人之法也。

 

血虛者,須以參 補之,陽生陰長之理也。

 

惟真陰虛者將為勞極,參 固不可用,恐其不能抵當,而反益其病耳,非血虛者之所忌也。

 

如《明醫雜著》謂血病治氣,則血愈虛耗;又曰血虛誤服參 等甘溫之藥,則病日增;服之過多,則死不治,何其不達理耶?(虞天民) 西北二方,在人為腎水肺金所居之地,二藏常恐其不足。

 

東南二方,在人為肝木心火所居之位,二藏常恐其有餘。

 

《難經》曰: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即此之義也。

 

夫腎水既實,則陰精時上奉於心肺,故東方之木氣不實,而西方之金氣不虛,此子能令母實,使金得以平木也。

 

是故水日以盛,而火日以虧,此陰精所奉於上,而令人壽延也。

 

評分

參與人數 1銀幣 +1 金幣 +1 收起 理由
文昌 感謝發帖!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13 07:31 , Processed in 0.09375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