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卓杞篤(Tauketok)】 卓杞篤(Tok-e-tok,Tauketok,Tauk-e-Tok,tjuqitjuq,トキトク、トーキトク、トケトク、チョケチョク、多克察)生年不詳,卒年約在1873年左右(註1)。
卓為清領臺後期豬朥束社之頭目,並統領瑯嶠十八社,在當時的涉外事件中,扮演地區統治者,與外人直接達成政治協議。
清廷稱屏東恆春地區之原住民社群為瑯嶠十八社(下十八社),為歸化生番,清廷並不在其生活領域中設官治理。
據日治時期學者調查,下十八社歸屬Palijalijao的排灣族社群,然而其中的豬朥束、射麻里、貓仔及龍鑾四社,有別於他,是卑南族知本社南遷至恆春半島南部排灣化的強大族群Sukalo(斯卡羅,スカロ),由四大家族統治(註2)。
此四大家族在恆春半島楓港溪以南具有支配權,其區域內的居民,無論是排灣、阿美及馬卡道部落甚至於漢人,皆因向其租地,而需繳納番租及提供勞役(註3)。
卓杞篤即出身於勢力最大的豬朥束社大頭目galujiguji家(註4)。
1867年(同治6年)3月發生美國商船羅發號(Rover)船員遭龜仔角社人殺害事件,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LeGendre)向清廷請求協助不果,遂於同年6月派軍艦進攻龜仔角社,卻失利受挫。
李最後在通事必麒麟(PickeringW.A.)的安排下,同年10月與卓杞篤訂定協議(註5),卓同意嗣後禮遇外國船員,並同意美方可於所統治的熟番領域內設置軍事設備(註6),雙方爾後並發展友好關係(註7)。
對於清廷,卓曾向李表示,他從不與中國官吏共同處理任何事,今後亦不與其措置任何事(註8)。
由此可見,在當時清廷的消極治臺政策下,作為化外之地的恆春地區,其社群領導人物在政治上的自主性。
註釋:1.周玉翎(2000:206)。
2.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3[1920]:93)。
3.伊能嘉矩(1996[1897]:297)。
4.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3[1920]:97)。
5.黃嘉謨(1979:217)。
6.黃嘉謨(1979:201-219)。
7.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1994:5)。
8.伊能嘉矩(1994[1928]:140-141)。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1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