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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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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9 08:40: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9 09:00 編輯

論衡●逢遇

 

1逢遇:操行有常賢,仕宦無常遇。

 

賢不賢,才也;

 

遇不遇,時也。

 

才高行潔,不可保以必尊貴;

 

能薄操濁,不可保以必卑賤。

 

或高才潔行,不遇,退在下流;

 

薄能濁操,遇,在眾上。

 

世各自有以取士,士亦各自得以進。

 

進在遇,退在不遇。

 

處尊居顯,未必賢,遇也;

 

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

 

故遇,或抱洿行,尊於桀之朝:不遇,或持潔節,卑於堯之廷。

 

所以遇不遇非一也:或時賢而輔惡;

 

或以大才從於小才;

 

或俱大才,道有清濁;

 

或無道德,而以技合;

 

或無技能,而以色幸。

 

2逢遇:伍員、帛喜,俱事夫。

引用:http://ctext.org/lunheng/feng-yu/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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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1 07:39:5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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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16:58:3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34 編輯

孔叢子●刑論

 

1刑論:仲弓問古之刑教與今之刑教。

 

孔子曰:古之刑省,今之刑繁。

 

其為教,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

 

今無禮以教,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

 

《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謂下禮以教之,然後維以刑折之也。

 

夫無禮則民無恥,而正之以刑,故民苟免。

 

2刑論:孔子適衛,衛將軍文子問曰:「吾聞魯公父氏不能聽獄。信乎?」

 

孔子答曰:「不知其不能也。夫公父氏之聽獄,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文子曰:「有罪者懼,是聽之察,刑之當也。無罪者恥,何乎?」

 

孔子曰:「齊之以禮,則民恥矣。刑以止刑,則民懼矣。」

 

文子曰:「今齊之以刑,刑猶弗勝,何禮之齊?」

 

孔子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以刑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也。無轡而用策,則馬失道矣。」

 

文子曰:「以御言之,右手執轡,左手運策,不亦速乎?若徒轡無策,馬何懼哉?」

 

孔子曰:「吾聞古之善御者『執轡如組、兩驂如舞』,非策之助也。是以先王盛於禮而薄於刑,故民從命。今也廢禮而尚刑,故民彌暴。」

 

文子曰:「吳、越之俗無禮,而亦治,何也?」

 

孔子曰:「夫吳、越之俗,男女無別,同川而浴,民輕相犯,故其刑重而不勝,由無禮也;

 

中國之教,為外內以別男女,異器服以殊等類,故其民篤而法,其刑輕而勝,由有禮也。」

 

3刑論:孔子曰:「民之所以生者,衣食也。上不教民,民匱其生,飢寒切於身而不為非者,寡矣。故古之於盜,惡之而不殺也。今不先其教而一殺之,是以罰行而善不反,刑張而罪不省。夫赤子知慕其父母,由審故也。況乎為政,興其賢者而廢其不賢,以化民乎!知審此二者,則上盜先息。」

 

4刑論:《書》曰:「茲殷罰有倫。」

 

子張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不失其理之謂也。今諸侯不同德。每君異法,折獄無倫,以意為限,是故知法之難也。」

 

子張曰:「古之知法者與今之知法者異乎?」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遠獄,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不失有罪,其於恕寡矣;能遠於獄,其於防深矣。寡恕近乎濫,防深治乎本。《書》曰:『維敬五刑,以成三德』,言敬刑所以為德矣。」

 

5刑論:《書》曰:「非從維從。」

 

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不語也,無不聽也。況聽訟乎!必盡其辭矣。夫聽訟者或從其情,或從其辭。辭不可從,必斷以情。《書》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曾子問聽獄之孔子曰:「其大法也三焉。

 

治必以寬,寬之之術歸於察,察之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是亂也;

 

寬而不察,是慢也;

 

察而不中義,是私也。

 

私則民怨。

 

故善聽者、聽不越辭,辭不越情,情不越義。

 

《書》曰:『上下比罰,亡僣亂辭。

6刑論:《書》曰:「哀敬折獄。」

 

仲弓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古之聽訟者察貧賤,哀孤獨,及鰥寡、老弱不肖而無告者,雖得其情,必哀矜之。

 

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屬。

 

若老而刑之,謂之悖;

 

弱而刑之,謂之克。

 

不赦過謂之逆,率過以小罪謂之抧。

 

故宥過赦小罪,老弱不受刑,先王之道也。

 

《書》曰:『大辟疑赦。』又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7刑論:《書》曰:「若保赤子。」

 

子張問曰:「聽訟可以若此乎?」

 

孔子曰:可哉!

 

古之聽訟者惡其意,不惡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

 

君必與眾共焉,愛民而重棄之也。

 

今之聽訟者不惡其意,而惡其人,求所以殺。

 

是反古之道也。

 

8刑論:孟氏之臣叛,武伯問孔子曰:「如之何?」

 

答曰:「臣人而叛,天下所不容也。其將自反,子姑待之。」

 

三旬,果自歸。

 

孟氏武伯將執之,訪於夫子。

 

夫子曰:「無也。子之於臣,禮意不至,是以去子。今其自反,罪以反除,又何執焉?子脩禮以待之,則臣去子將安往?」

 

武伯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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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16:51:50 | 只看該作者

孔叢子●刑論

 

1刑論:仲弓問古之刑教與今之刑教。

 

孔子曰:「古之刑省,今之刑繁。

 

其為教,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

 

今無禮以教,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

 

《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謂下禮以教之,然後維以刑折之也。

 

夫無禮則民無恥,而正之以刑,故民苟免。」

 

2刑論:孔子適衛,衛將軍文子問曰:「吾聞魯公父氏不能聽獄。

 

信乎?」

 

孔子答曰:「不知其不能也。

 

夫公父氏之聽獄,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文子曰:「有罪者懼,是聽之察,刑之當也。

 

無罪者恥,何乎?」

 

孔子曰:「齊之以禮,則民恥矣。

 

刑以止刑,則民懼矣。」

 

文子曰:「今齊之以刑,刑猶弗勝,何禮之齊?」

 

孔子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

 

以刑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

 

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也。

 

無轡而用策,則馬失道矣。」

 

文子曰:「以御言之,右手執轡,左手運策,不亦速乎?

 

若徒轡無策,馬何懼哉?」

 

孔子曰:「吾聞古之善御者『執轡如組、兩驂如舞』,非策之助也。

 

是以先王盛於禮而薄於刑,故民從命。

 

今也廢禮而尚刑,故民彌暴。」

 

文子曰:「吳、越之俗無禮,而亦治,何也?」

 

孔子曰:「夫吳、越之俗,男女無別,同川而浴,民輕相犯,故其刑重而不勝,由無禮也;

 

中國之教,為外內以別男女,異器服以殊等類,故其民篤而法,其刑輕而勝,由有禮也。」

 

3刑論:孔子曰:「民之所以生者,衣食也。

 

上不教民,民匱其生,飢寒切於身而不為非者,寡矣。

 

故古之於盜,惡之而不殺也。

 

今不先其教而一殺之,是以罰行而善不反,刑張而罪不省。

 

夫赤子知慕其父母,由審故也。

 

況乎為政,興其賢者而廢其不賢,以化民乎!

 

知審此二者,則上盜先息。」

 

4刑論:《書》曰:「茲殷罰有倫。」

 

子張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不失其理之謂也。

 

今諸侯不同德。

 

每君異法,折獄無倫,以意為限,是故知法之難也。」

 

子張曰:「古之知法者與今之知法者異乎?」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遠獄,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

 

不失有罪,其於恕寡矣;

 

能遠於獄,其於防深矣。

 

寡恕近乎濫,防深治乎本。

 

《書》曰:『維敬五刑,以成三德』,言敬刑所以為德矣。」

 

5刑論:《書》曰:「非從維從。」

 

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不語也,無不聽也。

 

況聽訟乎!

 

必盡其辭矣。

 

夫聽訟者或從其情,或從其辭。

 

辭不可從,必斷以情。

 

《書》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

 

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

 

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

 

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

 

』」曾子問聽獄之術。

 

孔子曰:「其大法也三焉。

 

治必以寬,寬之之術歸於察,察之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是亂也;

 

寬而不察,是慢也;

 

察而不中義,是私也。

 

私則民怨。

 

故善聽者、聽不越辭,辭不越情,情不越義。

 

《書》曰:『上下比罰,亡僣亂辭。

 

』」6刑論:《書》曰:「哀敬折獄。」

 

仲弓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古之聽訟者察貧賤,哀孤獨,及鰥寡、老弱不肖而無告者,雖得其情,必哀矜之。

 

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屬。

 

若老而刑之,謂之悖;

 

弱而刑之,謂之克。

 

不赦過謂之逆,率過以小罪謂之抧。

 

故宥過赦小罪,老弱不受刑,先王之道也。

 

《書》曰:『大辟疑赦。

 

』又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7刑論:《書》曰:「若保赤子。」

 

子張問曰:「聽訟可以若此乎?」

 

孔子曰:「可哉!

 

古之聽訟者惡其意,不惡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

 

君必與眾共焉,愛民而重棄之也。

 

今之聽訟者不惡其意,而惡其人,求所以殺。

 

是反古之道也。」

 

8刑論:孟氏之臣叛,武伯問孔子曰:「如之何?」

 

答曰:「臣人而叛,天下所不容也。

 

其將自反,子姑待之。」

 

三旬,果自歸。

 

孟氏武伯將執之,訪於夫子。

 

夫子曰:「無也。

 

子之於臣,禮意不至,是以去子。

 

今其自反,罪以反除,又何執焉?

 

子脩禮以待之,則臣去子將安往?」

 

武伯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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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16:26:5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49 編輯

孔叢子●居衛

 

1居衛:子思居衛,言苟變於衛君,曰:「其材可將五百乘,君任軍旅,率得此人,則無敵於天下矣。」

 

衛君曰:「吾知其材可將,然變也嘗為吏,賦於民而食人二鷄子,以故弗用也。」

 

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大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何也?知其所妨者細也。卒成不訾之器。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焉棄干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者也。」

 

衛君再拜,曰:「謹受教矣。」

 

2居衛:子思適齊,齊君之嬖臣美鬚眉立乎側。

 

齊君指之而笑,且言曰:「假貌可相易,寡人不惜此之鬚眉於先生也。」

 

子思曰:非所願也。

 

所願者、唯君脩禮義、富百姓,而伋得寄帑於君之境內,從襁負之列,其庸多矣。

 

若無此鬚鬣,非伋所病也。

 

昔堯身脩十尺,眉乃八彩,實聖;

 

舜身脩八尺有奇,面頷無毛,亦聖。

 

禹、湯、文、武及周公勤思勞體,或折臂望視,或禿骭背僂,亦聖,不以鬚眉美鬣為稱也。

 

人之賢聖在德,豈在貌乎?

 

且吾先君生無鬚眉,而天下王侯不以此損其敬。

 

由是言之,伋徒患德之不邵,不病毛鬢之不茂也。

 

3居衛:子思謂子上曰:有可以為公侯之尊而富貴人眾不與焉者,非唯志乎?

 

成其志者非唯無欲乎?

 

夫錦繢紛華、所服不過溫體,三牲大牢、所食不過充腹。

 

知以身取節者,則知足矣。

 

苟知足,則不累其志矣。

 

4居衛:曾子謂子思曰:「昔者吾從夫子遊於諸侯,夫子未嘗失人臣之禮,而猶聖道不行。今吾觀子有傲世主之心,無乃不容乎?」

 

子思曰:時移世異,各有宜也。

 

當吾先君,周制雖毀,君臣固位,上下相持,若一體然。

 

夫欲行其道,不執禮以求之,則不能入也。

 

今天下諸侯方欲力爭,競招英雄以自輔翼。

 

此乃得士則昌、失士則亡之秋也。

 

伋於此時不自高,人將下吾;

 

不自貴,人將賤吾。

 

舜、禹揖讓,湯、武用師,非故相詭,乃各時也。

 

5居衛:子思在齊。

 

齊尹文子生子,不類,怒而杖之,告子思曰:「此非吾子也。吾妻殆不婦,吾將黜之。」

 

子思曰:若子之言,則堯、舜之妃復可疑也。

 

此二帝、聖者之英,而丹朱、商鈞不及匹夫。

 

以是推之,豈可類乎?

 

然舉其多者。

 

有此父,斯有此子,人道之常也。

 

若夫賢父之有愚子,此由天道自然,非子之妻之罪也。

 

尹文子曰:「先生止之。願無言,文留妻矣。」

 

6居衛:孟軻問子思曰:「堯、舜、文、武之道,可力而致乎?」

 

子思曰:「彼人也,我人也。稱其言,履其行,夜思之,晝行之,滋滋焉,汲汲焉,如農之赴時,商之趣利,惡有不至者乎?」

 

7居衛:子思謂孟軻曰:自大而不脩其所以大,不大矣;

 

自異而不脩其所以異,不異矣。

 

故君子高其行,則人莫能偕也;

 

遠其志,則人莫能及也。

 

禮接於人,人不敢慢;

 

辭交於人,人不敢侮。

 

其唯高遠乎?


8居衛:申祥問曰:「殷人自契至湯而王,周人自棄至武王而王。
同嚳之後也,周人追王大王、王季、文王,而殷人獨否,何也?」

 

子思曰:「文質之異也。周人之所追大王,王迹起焉。」

 

又曰:「文王受命,斷虞芮之訟,伐崇邦,退犬夷,追王大王、王季,何也?」

 

子思曰:「狄人攻大王,大王召耆老而問焉,曰:『狄人何來?』耆老曰:『欲得菽粟財貨。』大王曰:『與之。』與之至無狄人不止。大王又問耆老曰:『狄人何欲?』耆老曰:『欲土地。』大王曰:『與之。』耆老曰:『君不為社稷乎?』大王曰:『社稷、所以為民也,不可以所為亡民也。』耆老曰:『君縱不為社稷,不為宗廟乎?』大王曰:『宗廟者、私也,不可以吾私害民。』遂杖策而去,過梁山,止乎岐下,豳民之束脩奔而從之者三千乘。一止而成三千乘之邑,此王道之端也。成王於是追而王之。王季、其子也,承其業,廣其基焉,雖同追王,不亦可乎?」

 

9居衛:羊客問子思曰:古之帝王中分天下,使二公治之,謂之二伯。

 

周自后稷封為王者後,子孫據國。

 

至大王、王季、文王,此固世為諸侯矣,焉得為西伯乎?」

 

子思曰:「吾聞諸子夏:殷王帝乙之時,王季以功九命作伯,受珪瓚秬鬯之賜,故文王因之,得專征伐。

 

此以諸侯為伯,猶周召之君為伯也。

 

10居衛:子思年十六,適宋。

 

宋大夫樂朔與之言學焉。

 

朔曰:「《尚書》虞夏數四篇善也,下此以訖于秦費,效堯、舜之言耳,殊不如也。」

 

子思荅曰:「事變有極,正自當爾。假令周公、堯、舜更時易處,其書同矣。」

 

樂朔曰:「凡書之作,欲以喻民也,簡易為上,而乃故作難知之辭,不亦繁乎?」

 

子思曰:「《書》之意兼複深奧,訓詁成義,古人所以為典雅也。昔魯委巷亦有似君之言者。伋荅之曰:『道為知者傳。苟非其人,道不貴矣。』今君何似之甚也。」

 

樂朔不悅而退,曰:「孺子辱吾。」

 

其徒曰:「此雖以宋為舊,然世有讎焉,請攻之。」

 

遂圍子思。

 

宋君聞之,駕而救子思。

 

子思既免,曰:「文王厄於牖里,作《周易》;

 

祖君屈於陳蔡,作《春秋》。吾困於宋,可無作乎?」

 

於是撰《中庸》之書四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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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16:26:4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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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叢子●雜訓

 

1雜訓:子上請所習於子思。

 

子思曰:「先人有訓焉。學必由聖,所以致其材也。厲必由砥,所以致其刃也。故夫子之教必始於《詩》、《書》而終於禮樂,雜說不與焉,又何請?」

 

2雜訓:子思謂子上曰:「白乎!吾嘗深有思而莫之得也,於學則寤焉。吾嘗企有望而莫之見也,登高則覩焉。是故雖有本性,而加之以學,則無惑矣。」

 

3雜訓:懸子問子思曰:「吾聞同聲者相求,同志者相好。子之先君見子產則兄事之,而世謂子產仁愛,稱夫子聖人。是謂聖道事仁愛也。吾未諭其人之孰先後也,故質於子。」

 

子思曰:「然。子之問也。昔季孫問子游,亦若子之言也。子游答曰:『以子產之仁愛譬夫子,其猶浸水之與膏雨乎?』康子曰:『子產死,鄭人丈夫舍玞珮,婦女舍珠瑱,巷哭三月,竽瑟不作。夫子之死也,吾未聞魯人之若是也。奚故哉?』子游曰:『夫浸水之所及也則生,其所不及則死,故民皆知焉。雨之所生也,廣莫大焉;民之受賜也,普矣。莫識其由來者。』『上德不德,是以無德。』季孫曰:『善。』」懸子曰:「其然。」

 

4雜訓:孟子車尚幼,請見子思。

 

子思見之,甚悅其志,命子上侍坐焉,禮敬子車甚崇。

 

子上不願也。

 

客退。

 

子上請曰:「白聞士無介不見,女無媒不嫁。孟孺子無介而見,大人悅而敬之。白也未諭,敢問?」

 

子思曰:「然。吾昔從夫子於郯,遇程子於途,傾蓋而語,終日而別,命子路將束帛贈焉,以其道同於君子也。今孟子車、孺子也,言稱堯、舜,性樂仁義,世所希有也。事之猶可,況加敬乎!非爾所及也。」

 

5雜訓:子思在魯,使以書如衛問子上。

 

子上北面再拜受書,伏讀然後與者宴。

 

遂為復書,返中庭,北面再拜以授使者。

 

既受書,然後退。

 

使者還魯,問子思,曰:「吾子堂上南面立,授臣書,事畢,送臣。子上中庭拜,授臣書而不送,何也?」

 

子思曰:「拜而不送,敬也。使人而送之,賓也。」

 

6雜訓:魯人有同姓死而弗吊者。

 

人曰:「在禮、當免不免,當吊不吊,有司罰之。如之何!子之無吊也。」

 

荅曰:「吾以其䟽遠也。」

 

子思聞之,曰:「無恩之甚也。

 

昔者季孫問於夫子曰:『百世之宗、有絕道乎?』子曰:『繼之以姓,義無絕也。故同姓為宗,合族為屬。雖國君之尊、不廢其親,所以崇愛也。是以綴之食序,列之昭穆,萬世婚姻不通,忠篤之道然也。』」7雜訓:魯穆公訪於子思,曰:「寡人不德,嗣先君之業三年矣,未知所以為令名者,且欲掩先君之惡,以揚先君之善,使談者有述焉。為之若何?願先生教之也。」

 

子思荅曰:「以伋所聞,舜、禹之於其父,非勿欲也,以為私情之細,不如公義之大,故弗敢私之焉耳。責以虛飾之教,又非伋所得言。」

 

公曰:「思之可以利民者。」

 

子思曰:「願有惠百姓之心,則莫如一切除非法之事也。

 

毀不居之室,以賜窮民,奪嬖寵之祿,以振困匱。

 

無令人有悲怨,而後世有聞見,抑亦可乎?」

 

公曰:「諾。」

 

8雜訓:縣子問子思曰:「顏回問為邦。夫子曰:『行夏之時。』若是,殷周異政為非乎?」

 

子思曰:「夏數得天,堯舜之所同也。殷周之王,征伐革命以應乎天,因改正朔,若云天時之改爾,故不相因也。夫受禪於人者,則襲其統;受命於天者,則革之,所以神其事,如天道之變然也。三統之義,夏得其正。是以夫子云。」

 

9雜訓:穆公問於子思曰:「立太子有常乎?」

 

荅曰:「有之。在周公之典。」

 

公曰:「昔文王舍適而立其次,微子舍孫而立其弟,是何法也?」

 

子思曰:殷人質而尊其尊,故立弟;

 

周人文而親其親,故立子。

 

亦各其禮也。

 

文質不同,其禮則異。

 

文王舍適立其次,權也。

 

公曰:「苟得行權,豈唯聖人,唯賢與愛立也。」

 

子思曰:「聖人不以權教,故立制垂法,順之為貴。必欲犯,何有於異?」

 

公曰:「舍賢立聖,舍愚立賢,何如?」

 

子思曰:「唯聖立聖,其文王乎!不及文王者,則各賢其所愛,不殊於適,何以限之。必不能審賢愚之分,請父兄、群臣卜於祖廟,亦權之可也。」

 

10雜訓:孟軻問牧民何先?

 

子思曰:「先利之。」

 

曰:「君子之所以教民,亦有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子思曰:仁義、固所以利之也。

 

上不仁,則下不得其所;

 

上不義,則下樂為亂也。

 

此為不利大矣。

 

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此皆利之大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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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叢子●記問

 

1記問:夫子閒居,喟然而嘆。

 

子思再拜,請曰:「意子孫不脩,將忝祖乎?羨堯、舜之道,恨不及乎?」

 

夫子曰:「爾孺子,安知吾志?」

 

子思對曰:「伋於進膳亟聞夫子之教。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負荷,是謂不肖。伋每思之,所以大恐而不懈也。」

 

夫子忻然笑曰:「然乎?吾無憂矣。世不廢業,其克昌乎!」

 

2記問:子思問於夫子曰:「為人君者,莫不知任賢之逸也,而不能用賢,何故?」

 

子曰:「非不欲也。所以官人失能者,由於不明也。其君以譽為賞,以毀為罰,賢者不居焉。」

 

3記問:子思問於夫子曰:「亟聞夫子之詔:正俗化民之政,莫善於禮樂也。管子任法以治齊,而天下稱仁焉。是法與禮樂異用而同功也,何必但禮樂哉?」

 

子曰:「堯、舜之化,百世不輟,仁義之風遠也。管仲任法,身死則法息,嚴而寡恩也。若管仲之知,足以定法。材非管仲,而專任法,終必亂成矣。」

 

4記問:子思問於夫子曰:「物有形類,事有真偽。必審之,奚由?」

 

子曰:由乎心。心之精神是乎聖。

 

推數究理,不以物疑。

 

周其所察,聖人難諸。

 

5記問:趙簡子使聘夫子,夫子將至焉。

 

及河,聞竇鳴犢與舜華之見殺也,迴輿而旋之衛,息鄹,遂為操,曰:「周道衰微,禮樂凌遲,文武既墜,吾將焉師。

 

周遊天下,靡邦可依,鳳鳥不識,珍寶梟鴟,眷然顧之,慘焉心悲。

 

巾車命駕,將適唐都。

 

黃河洋洋,悠悠之魚,臨津不濟,還轅息鄹。

 

傷予道窮,哀彼無辜,翱翔于衛,復我舊廬,從吾所好,其樂只且。

 

6記問:哀公使以幣如衛迎夫子,而卒不能當。

 

故夫子作《丘陵之歌》,曰:「登彼丘陵,峛崺其阪。

 

仁道在邇,求之若遠,遂迷不復,自嬰屯蹇,喟然回慮。

 

題彼泰山,鬱確其高,梁甫回連,枳棘充路。

 

陟之無緣,將伐無柯,患茲蔓延,惟以永歎,涕霣潺湲。」

 

7記問:楚王使使奉金帛聘夫子。

 

宰予冉有曰:「夫子之道於是行矣。」

 

遂請見,問夫子曰:「太公勤身苦志,八十而遇文王,孰與許由之賢?」

 

夫子曰:「許由、獨善其身者也。

 

太公、兼利天下者也。

 

然今世無文王之君也,雖有太公,孰能識之?」

 

乃歌曰:「大道隱兮禮為基,賢人竄兮將待時,天下如一欲何之。」

 

8記問:叔孫氏之車卒曰:「子鉏商樵於野而獲獸焉。眾莫之識,以為不祥,棄之五父之衢。」

 

冉有告夫子曰:「有麕而肉角,豈天之妖乎?」

 

夫子曰:「今何在?吾將觀焉。」

 

遂往,謂其御高柴曰:「若求之言,其必麟乎!」

 

到視之,果信。

 

言偃問曰:「飛者宗鳳,走者宗麟,為其難致也。敢問今見其誰應之?」

 

子曰:「天子布德,將致太平,則麟鳳龜龍先為之祥。今周宗將滅,天下無主,孰為來哉?」

 

遂泣曰:「予之於人,猶麟之於獸也。麟出而死,吾道窮矣。」

 

乃歌曰:「唐虞世兮麟鳳遊,今非其時來何求,麟兮麟兮我心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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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叢子●刑論

 

1刑論:仲弓問古之刑教與今之刑教。

 

孔子曰:古之刑省,今之刑繁。

 

其為教,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

 

今無禮以教,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

 

《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謂下禮以教之,然後維以刑折之也。

 

夫無禮則民無恥,而正之以刑,故民苟免。

 

2刑論:孔子適衛,衛將軍文子問曰:「吾聞魯公父氏不能聽獄。信乎?」

 

孔子答曰:「不知其不能也。夫公父氏之聽獄,有罪者懼,無罪者恥。」

 

文子曰:「有罪者懼,是聽之察,刑之當也。無罪者恥,何乎?」

 

孔子曰:「齊之以禮,則民恥矣。刑以止刑,則民懼矣。」

 

文子曰:「今齊之以刑,刑猶弗勝,何禮之齊?」

 

孔子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以刑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也。無轡而用策,則馬失道矣。」

 

文子曰:「以御言之,右手執轡,左手運策,不亦速乎?若徒轡無策,馬何懼哉?」

 

孔子曰:「吾聞古之善御者『執轡如組、兩驂如舞』,非策之助也。是以先王盛於禮而薄於刑,故民從命。今也廢禮而尚刑,故民彌暴。」

 

文子曰:「吳、越之俗無禮,而亦治,何也?」

 

孔子曰:「夫吳、越之俗,男女無別,同川而浴,民輕相犯,故其刑重而不勝,由無禮也;

 

中國之教,為外內以別男女,異器服以殊等類,故其民篤而法,其刑輕而勝,由有禮也。」

 

3刑論:孔子曰:民之所以生者,衣食也。

 

上不教民,民匱其生,飢寒切於身而不為非者,寡矣。

 

故古之於盜,惡之而不殺也。

 

今不先其教而一殺之,是以罰行而善不反,刑張而罪不省。

 

夫赤子知慕其父母,由審故也。

 

況乎為政,興其賢者而廢其不賢,以化民乎!

 

知審此二者,則上盜先息。

 

4刑論:《書》曰:「茲殷罰有倫。」

 

子張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不失其理之謂也。今諸侯不同德。每君異法,折獄無倫,以意為限,是故知法之難也。」

 

子張曰:「古之知法者與今之知法者異乎?」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遠獄,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

 

不失有罪,其於恕寡矣;

 

能遠於獄,其於防深矣。

 

寡恕近乎濫,防深治乎本。

 

《書》曰:『維敬五刑,以成三德』,言敬刑所以為德矣。

 

5刑論:《書》曰:「非從維從。」

 

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不語也,無不聽也。

 

況聽訟乎!

 

必盡其辭矣。

 

夫聽訟者或從其情,或從其辭。

 

辭不可從,必斷以情。

 

《書》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曾子問聽獄之術。

 

孔子曰:其大法也三焉。

 

治必以寬,寬之之術歸於察,察之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是亂也;

 

寬而不察,是慢也;

 

察而不中義,是私也。

 

私則民怨。

 

故善聽者、聽不越辭,辭不越情,情不越義。

 

《書》曰:『上下比罰,亡僣亂辭。

6刑論:《書》曰:「哀敬折獄。」

 

仲弓問曰:「何謂也?」

 

孔子曰:古之聽訟者察貧賤,哀孤獨,及鰥寡、老弱不肖而無告者,雖得其情,必哀矜之。

 

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屬。

 

若老而刑之,謂之悖;

 

弱而刑之,謂之克。

 

不赦過謂之逆,率過以小罪謂之抧。

 

故宥過赦小罪,老弱不受刑,先王之道也。

 

《書》曰:『大辟疑赦。』又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7刑論:《書》曰:「若保赤子。」

 

子張問曰:「聽訟可以若此乎?」

 

孔子曰:「可哉!古之聽訟者惡其意,不惡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君必與眾共焉,愛民而重棄之也。今之聽訟者不惡其意,而惡其人,求所以殺。是反古之道也。」

 

8刑論:孟氏之臣叛,武伯問孔子曰:「如之何?」

 

答曰:「臣人而叛,天下所不容也。其將自反,子姑待之。」

 

三旬,果自歸。

 

孟氏武伯將執之,訪於夫子。

 

夫子曰:「無也。

 

子之於臣,禮意不至,是以去子。

 

今其自反,罪以反除,又何執焉?

 

子脩禮以待之,則臣去子將安往?」

 

武伯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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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自紀

 

1自紀:王充者、會稽上虞人也,字仲任。

 

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

 

孫一幾世嘗從軍有功,封會稽陽亭。

 

一歲倉卒國絕,因家焉,以農桑為業。

 

世祖勇任氣,卒咸不揆於人。

 

歲凶,橫道傷殺,怨讎眾多。

 

會世擾亂,恐為怨讎所擒,祖父汎舉家檐載,就安會稽,留錢唐縣,以賈販為事。

 

生子二人,長曰蒙,少曰誦,誦即充父。

 

祖世任氣,至蒙、誦滋甚,故蒙、誦在錢唐,勇勢凌人。

 

末復與豪家丁伯等結怨,舉家徙處上虞。

 

2自紀:建武三年,充生。

 

為小兒,與儕倫遨戲,不好狎侮。

 

儕倫好掩雀、捕蟬、戲錢、林熙,充獨不肯。

 

誦奇之。

 

六歲教書,恭愿仁順,禮敬具備,矜莊寂寥,有臣人之志。

 

父未嘗笞,母未嘗非,閭里未嘗讓。

 

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醜得鞭。

 

充書日進,又無過失。

 

手書既成,辭師受《論語》、《尚書》,日諷千字。

 

經明德就,謝師而專門,援筆而眾奇。

 

所讀文書,亦日博多。

 

才高而不尚苟作,口辯而不好談對,非其人,終日不言。

 

其論說始若詭於眾,極聽其終,眾乃是之。

 

以筆著文,亦如此焉;

 

操行事上,亦如此焉。

 

在縣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入州為從事。

 

不好徼名於世,不為利害見將。

 

常言人長,希言人短。

 

專薦未達,解已進者過。

 

及所不善,亦弗譽;

 

有過不解,亦弗復陷。

 

能釋人之大過,亦悲夫人之細非。

 

好自周,不肯自彰,勉以行操為基,恥以材能為名。

 

眾會乎坐,不問不言;

 

賜見君將,不及不對。

 

在鄉里,慕蘧伯玉之節;

 

在朝廷,貪史子魚之行。

 

見汙傷,不肯自明;

 

位不進,亦不懷恨。

 

貧無一畝庇身,志佚於王公;

 

賤無斗石之秩,意若食萬鍾。

 

得官不欣,失位不恨。

 

處逸樂而欲不放,居貧苦而志不倦。

 

淫讀古文,甘聞異言。

 

世書俗說,多所不安,幽處獨居,考論實虛。

 

3自紀:充為人清重,遊必擇友,不好苟交。

 

所友位雖微卑,年雖幼稚,行苟離俗,必與之友。

 

好傑友雅徒,不氾結俗材。

 

俗材因其微過,蜚條陷之,然終不自明,亦不非怨其人。

 

或曰:「有良材奇文,無罪見陷,胡不自陳?羊勝之徒,摩口膏舌;鄒陽自明,入獄復出。苟有全完之行,不宜為人所缺;既耐勉自伸,不宜為人所屈。」

 

荅曰:不清不見塵,不高不見危,不廣不見削,不盈不見虧。

 

士茲多口,為人所陷,蓋亦其宜。

 

好進故自明,憎退故自陳。

 

吾無好憎,故默無言。

 

羊勝為讒,或使之也;

 

鄒陽得免,或拔之也。

 

孔子稱命,孟子言天,吉凶安危,不在於人。

 

昔人見之,故歸之於命,委之於時,浩然恬忽,無所怨尤。

 

福至不謂己所得,禍到不謂己所為。

 

故時進意不為豐,時退志不為虧。

 

不嫌虧以求盈,不違險以趨平;

 

不鬻智以干祿,不辭爵以弔名;

 

不貪進以自明,不惡退以怨人。

 

同安危而齊死生,鈞吉凶而一敗成,遭十羊勝,謂之無傷。

 

動歸於天,故不自明。

 

4自紀:充性恬澹,不貪富貴。

 

為上所知,拔擢越次,不慕高官。

 

不為上所知,貶黜抑屈,不恚下位。

 

比為縣吏,無所擇避。

 

或曰:「心難而行易,好友同志,仕不擇地,濁操傷行,世何效放?」

 

荅曰:可效放者,莫過孔子。

 

孔子之仕,無所避矣。

 

為乘田、委吏,無於邑之心;

 

為司空相國,無說豫之色。

 

舜耕歷山,若終不免;

 

及受堯禪,若卒自得。

 

憂德之不豐,不患爵之不尊;

 

恥名之不白,不惡位之不遷。

 

垂棘與瓦同櫝,明月與礫同囊,苟有二寶之質,不害為世所同。

 

世能知善,雖賤猶顯;

 

不能別白,雖尊猶辱。

 

處卑與尊齊操,位賤與貴比德,斯可矣。

 

5自紀:俗性貪進忽退,收成棄敗。

 

充升擢在位之時,眾人蟻附;

 

廢退窮居,舊故叛去。

 

志俗人之寡恩,故閑居作《譏俗節義》十二篇。

 

冀俗人觀書而自覺,故直露其文,集以俗言。

 

或譴謂之淺。

 

荅曰:以聖典而示小雅,以雅言而說丘野,不得所曉,無不逆者。

 

故蘇秦精說於趙,而李兌不說;

 

商鞅以王說秦,而孝公不用。

 

夫不得心意所欲,雖盡堯、舜之言,猶飲牛以酒,啖馬以脯也。

 

故鴻麗深懿之言,關於大而不通於小。

 

不得已而強聽,入胸者少。

 

孔子失馬於野,野人閉不與;

 

子貢妙稱而怒,馬圄諧說而懿。

 

俗曉露之言,勉以深鴻之文,猶和神仙之藥以治齀欬,制貂狐之裘以取薪菜也。

 

且禮有所不偫,事有所不須。

 

斷決知辜,不必皋陶;

 

調和葵韭,不俟狄牙;

 

閭巷之樂,不用《韶》、《武》;

 

里母之祀,不待太牢。

 

既有不須,而又不宜。

 

牛刀割雞,舒戟采葵,鈇鉞裁箸,盆盎酌卮,大小失宜,善之者希。

 

何以為辯?

 

喻深以淺。

 

何以為智?

 

喻難以易。

 

賢聖銓材之所宜,故文能為深淺之差。

 

6自紀:充既疾俗情,作《譏俗》之書;

 

又閔人君之政,徒欲治人,不得其宜,不曉其務,愁精苦思,不睹所趨,故作《政務》之書。

 

又傷偽書俗文多不實誠,故為《論衡》之書。

 

夫賢聖歿而大義分,蹉跎殊趨,各自開門。

 

通人觀覽,不能釘銓。

 

遙聞傳授,筆寫耳取,在百歲之前。

 

歷日彌久,以為昔古之事,所言近是,信之入骨,不可自解,故作實論。

 

其文盛,其辯爭,浮華虛偽之語,莫不澄定。

 

沒華虛之文,存敦厖之朴;

 

撥流失之風,反宓戲之俗。

 

7自紀:充書形露易觀。

 

或曰:口辯者其言深,筆敏者其文沉。

 

案經藝之文、賢聖之言,鴻重優雅,難卒曉睹。

 

世讀之者,訓古乃下。

 

蓋賢聖之材鴻,故其文語與俗不通。

 

玉隱石間,珠匿魚腹,非玉工珠師,莫能采得。

 

寶物以隱閉不見,實語亦宜深沉難測。

 

《譏俗》之書,欲悟俗人,故形露其指,為分別之文;

 

《論衡》之書,何為復然?

 

豈材有淺極,不能為覆?

 

何文之察,與彼經藝殊軌轍也?

 

荅曰:玉隱石間,珠匿魚腹,故為深覆。

 

及玉色剖於石心,珠光出於魚腹,其隱乎?

 

猶吾文未集於簡札之上,藏於胸臆之中,猶玉隱珠匿也。

 

及出荴露,猶玉剖珠出乎!

 

爛若天文之照,順若地理之曉,嫌疑隱微,盡可名處。

 

且名白,事自定也。

 

《論衡》者、論之平也。

 

口則務在明言,筆則務在露文。

 

高士之文雅,言無不可曉,指無不可睹。

 

觀讀之者,曉然若盲之開目,聆然若聾之通耳。

 

三年盲子,卒見父母,不察察相識,安肯說喜?

 

道畔巨樹,塹邊長溝,所居昭察,人莫不知。

 

使樹不巨而隱,溝不長而匿,以斯示人,堯、舜猶惑。

 

人面色部七十有餘,頰股明潔,五色分別,隱微憂喜,皆可得察,占射之者,十不失一。

 

使面黝而黑醜,垢重襲而覆部,占射之者,十而失九。

 

夫文由語也,或淺露分別,或深迂優雅,孰為辯者?

 

故口言以明志,言恐滅遺,故著之文字。

 

文字與言同趨,何為猶當隱閉指意?

 

獄當嫌辜,卿決疑事,渾沌難曉,與彼分明可知,孰為良吏?

 

夫口論以分明為公,筆辯以荴露為通,吏文以昭察為良。

 

深覆典雅,指意難覩,唯賦頌耳。

 

經傳之文,賢聖之語,古今言殊,四方談異也。

 

當言事時,非務難知,使指閉隱也。

 

後人不曉,世相離遠,此名曰語異,不名曰材鴻。

 

淺文讀之難曉,名曰不巧,不名曰知明。

 

秦始皇讀韓非之書,嘆曰:「猶獨不得此人同時。」

 

其文可曉,故其事可思。

 

如深鴻優雅,須師乃學,投之於地,何嘆之有?

 

夫筆著者,欲其易曉而難為,不貴難知而易造,口論務解分而可聽,不務深迂而難睹。

 

孟子相賢,以眸子明瞭者;

 

察文,以義可曉。

 

8自紀:充書違詭於俗。

 

或難曰:「文貴夫順合眾心,不違人意,百人讀之莫譴,千人聞之莫怪。故管子曰:『言室滿室,言堂滿堂。』今殆說不與世同,故文剌於俗,不合於眾。」

 

荅曰:論貴是而不務華,事尚然而不高合。

 

論說辯然否,安得不譎常心、逆俗耳?

 

眾心非而不從,故喪黜其偽,而存定其真。

 

如當從眾、順人心者,循舊守雅,諷習而已,何辯之有?

 

孔子侍坐於魯哀公,公賜桃與黍,孔子先食黍而啖桃,可謂得食序矣,然左右皆掩口而笑,貫俗之日久也。

 

今吾實猶孔子之序食也,俗人違之,猶左右之掩口也。

 

善雅歌,於鄭為人悲;

 

禮舞,於趙為不好。

 

堯、舜之典,伍伯不肯觀;

 

孔、墨之籍,季、孟不肯讀。

 

寧危之計,黜於閭巷;

 

撥世之言,訾於品俗。

 

有美味於斯,俗人不嗜,狄牙甘食。

 

有寶玉於是,俗人投之,卞和佩服。

 

孰是孰非?

 

可信者誰?

 

禮俗相背,何世不然?

 

魯文逆祀;

 

,畔者五人。

 

蓋猶是之語,高士不舍,俗夫不好;

 

惑眾之書,賢者欣頌,愚者逃頓。

 

9自紀:充書不能純美。

 

或曰:口無擇言,筆無擇文。

 

文必麗以好,言必辯以巧。

 

言瞭於耳,則事味於心;

 

文察於目,則篇留於手。

 

故辯言無不聽,麗文無不寫。

 

今新書既在論譬,說俗為戾,又不美好,於觀不快。

 

蓋師曠調音,曲無不悲;

 

狄牙和膳,肴無澹味。

 

然則通人造書,文無瑕穢。

 

《呂氏》、《淮南》,懸於市門,觀讀之者,無訾一言。

 

今無二書之美,文雖眾盛,猶多譴毀。

 

荅曰:夫養實者不育華,調行者不飾辭。

 

豐草多華英,茂林多枯枝。

 

為文欲顯白其為,安能令文而無譴毀?

 

救火拯溺,義不得好;

 

辯論是非,言不得巧。

 

入澤隨龜,不暇調足;

 

深淵捕蛟,不暇定手。

 

言姦辭簡,指趨妙遠;

 

語甘文峭,務意淺小。

 

稻穀千鍾,糠皮太半;

 

閱錢滿億,穿決出萬。

 

大羹必有澹味,至寶必有瑕穢,大簡必有大好,良工必有不巧。

 

然則辯言必有所屈,通文猶有所黜。

 

言金由貴家起,文糞自賤室出。

 

《淮南》、《呂氏》之無累害,所由出者,家富官貴也。

 

夫貴、故得懸於市,富、故有千金副。

 

觀讀之者,惶恐畏忌,雖見乖不合,焉敢譴一字?

 

10自紀:充書既成,或稽合於古,不類前人。

 

或曰:「謂之飾文偶辭,或徑或迂,或屈或舒。

 

謂之論道,實事委璅,文給甘酸,諧於經不驗,集於傳不合,稽之子長不當,內之子雲不入。

 

文不與前相似,安得名佳好、稱工巧?」

 

荅曰:飾貌以彊類者失形,調辭以務似者失情。

 

百夫之子,不同父母,殊類而生,不必相似,各以所稟,自為佳好。

 

文必有與合然后稱善,是則代匠斲不傷手,然后稱工巧也。

 

文士之務,各有所從,或調辭以巧文,或辯偽以實事。

 

必謀慮有合,文辭相襲,是則五帝不異事,三王不殊業也。

 

美色不同面,皆佳於目;

 

悲音不共聲,皆快於耳。

 

酒醴異氣,飲之皆醉;

 

百穀殊味,食之皆飽。

 

謂文當與前合,是謂舜眉當復八采,禹目當復重瞳。

 

11自紀:充書文重。

 

或曰:文貴約而指通,言尚省而趍明。

 

辯士之言要而達,文人之辭寡而章。

 

今所作新書,出萬言,繁不省,則讀者不能盡;

 

篇非一,則傳者不能領。

 

被躁人之名,以多為不善。

 

語約易言,文重難得。

 

玉少石多,多者不為珍;

 

龍少魚眾,少者固為神。

 

荅曰:有是言也。

 

蓋寡言無多;

 

而華文無寡。

 

為世用者,百篇無害;

 

不為用者,一章無補。

 

如皆為用,則多者為上,少者為下。

 

累積千金,比於一百,孰為富者?

 

蓋文多勝寡,財寡愈貧。

 

世無一卷,吾有百篇;

 

人無一字,吾有萬言,孰者為賢?

 

今不曰所言非,而云泰多;

 

不曰世不好善,而云不能領,斯蓋吾書所以不得省也。

 

夫宅舍多,土地不得小;

 

戶口眾,簿籍不得少。

 

今失實之事多,華虛之語眾,指實定宜,辯爭之言,安得約徑?

 

韓非之書,一條無異,篇以十第,文以萬數。

 

夫形大,衣不得褊;

 

事眾,文不得褊。

 

事眾文饒,水大魚多。

 

帝都穀多,王市肩磨。

 

書雖文重,所論百種。

 

按古太公望,近董仲舒,傳作書篇百有餘,吾書亦纔出百,而云泰多,蓋謂所以出者微,觀讀之者不能不譴呵也。

 

河水沛沛,比夫眾川,孰者為大?

 

蟲蠒重厚,稱其出絲,孰為多者?

 

12自紀:充仕數不耦,而徒著書自紀。

 

或虧曰:所貴鴻材者,仕宦耦合,身容說納,事得功立,故為高也。

 

今吾子涉世落魄,仕數黜斥,材未練於事,力未盡於職,故徒幽思屬文,著記美言,何補於身?

 

眾多欲以何趍乎?

 

荅曰:材鴻莫過孔子。

 

孔子才不容,斥逐,伐樹,接浙,見圍,削迹,困餓陳、蔡,門徒菜色。

 

今吾材不逮孔子,不偶之厄,未與之等,偏可輕乎?

 

且達者未必知,窮者未必愚。

 

遇者則得,不遇失之。

 

故夫命厚祿善,庸人尊顯;

 

命薄祿惡,奇俊落魄。

 

必以偶合稱材量德,則夫專城食土者,材賢孔、墨。

 

身貴而名賤,則居潔而行墨,食千鍾之祿,無一長之德,乃可戲也。

 

若夫德高而名白,官卑而祿泊,非才能之過,未足以為累也。

 

士願與憲共廬,不慕與賜同衡;

 

樂與夷俱旅,不貪與蹠比迹。

 

高士所貴,不與俗均,故其名稱不與世同。

 

身與草木俱朽,聲與日月並彰,行與孔子比窮,文與楊雄為雙,吾榮之。

 

身通而知困,官大而德細,於彼為榮,於我為累。

 

偶合容說,身尊體佚,百載之後,與物俱歿,名不流於一嗣,文不遺於一札,官雖傾倉,文德不豐,非吾所臧。

 

德汪濊而淵懿,知滂沛而盈溢,筆瀧漉而雨集,言溶㵠而泉出,富材羡知,貴行尊志,體列於一世,名傳於千載,乃吾所謂異也。

 

13自紀:充細族孤門。

 

或啁之曰:宗祖無淑懿之基,文墨無篇籍之遺,雖著鴻麗之論,無所稟階,終不為高。

 

夫氣無漸而卒至曰變,物無類而妄生曰異,不常有而忽見曰妖,詭於眾而突出曰怪。

 

吾子何祖?

 

其先不載。

 

況未嘗履墨涂,出儒門,吐論數千萬言,宜為妖變,安得寶斯文而多賢?」

 

荅曰:鳥無世鳳皇,獸無種麒麟,人無祖聖賢,物無常嘉珍。

 

才高見屈,遭時而然。

 

士貴故孤興,物貴故獨產。

 

文孰常在有以放賢,是則澧泉有故源,而嘉禾有舊根也。

 

屈奇之士見,倜儻之辭生,度不與俗協,庸角不能程。

 

是故罕發之迹,記於牒籍;

 

希出之物,勒於鼎銘。

 

五帝不一世而起,伊、望不同家而出。

 

千里殊跡,百載異發。

 

士貴雅材而慎興,不因高據以顯達。

 

母驪犢騂,無害犧牲;

 

祖濁裔清,不牓奇人。

 

鯀惡禹聖,叟頑舜神。

 

伯牛寢疾,仲弓潔全。

 

顏路庸固,回傑超倫。

 

孔、墨祖愚,丘、翟聖賢。

 

楊家不通,卓有子雲;

 

桓氏稽可,遹出君山。

 

更稟於元,故能著文。

 

14自紀:充以元和三年徙家辟,詣楊州部丹陽、九江、廬江。

 

後入為治中,材小任大,職在剌割,筆札之思,歷年寢廢。

 

章和二年,罷州家居。

 

年漸七十,時可懸輿。

 

仕路隔絕,志窮無如。

 

事有否然,身有利害。

 

髮白齒落,日月踰邁,儔倫彌索,鮮所恃賴。

 

貧無供養,志不娛快。

 

曆數冉冉,庚辛域際,雖懼終徂,愚猶沛沛,乃作《養性》之書凡十六篇。

 

養氣自守,適食則酒,閉明塞聰,愛精自保,適輔服藥引導,庶冀性命可延,斯須不老。

 

既晚無還,垂書示後。

 

惟人性命,長短有期,人亦蟲物,生死一時。

 

年歷但記,孰使留之?

 

猶入黃泉,消為土灰。

 

上自黃、唐,下臻秦、漢而來,折衷以聖道,㭊理於通材,如衡之平,如鑑之開,幼老生死古今,罔不詳該。

 

命以不延,吁嘆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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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07:18: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36 編輯

論衡●對作

 

1對作:或問曰:「賢聖不空生,必有以用其心。上自孔、墨之黨,下至荀、孟之徒,教訓必作垂文,何也?」

 

對曰:聖人作經,藝者傳記,匡濟薄俗,驅民使之歸實誠也。

 

案《六略》之書,萬三千篇,增善消惡,割截橫拓,驅役遊慢,期便道善,歸正道焉。

 

孔子作《春秋》,周民弊也。

 

故采求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撥亂世,反諸正,人道浹,王道備,所以檢押靡薄之俗者,悉具密致。

 

夫防決不備,有水溢之害;

 

網解不結,有獸失之患。

 

是故周道不弊,則民不文薄;

 

民不文薄,《春秋》不作。

 

楊、墨之學不亂傳義,則孟子之《傳》不造;

 

韓國不小弱,法度不壞廢,則韓非之書不為;

 

高祖不辨得天下,馬上之計未轉,則陸賈之語不奏;

 

眾事不失實,凡論不壞亂,則桓譚之論不起。

 

故夫賢聖之興文也,起事不空為,因因不妄作。

 

作有益於化,化有補於正,故漢立蘭臺之官,校審其書,以考其言。

 

董仲舒作道術之書,頗言災異、政治所失,書成文具,表在漢室。

 

主父偃嫉之,誣奏其書。

 

天子下仲舒於吏,當謂之下愚。

 

仲舒當死,天子赦之。

 

夫仲舒言災異之事,孝武猶不罪而尊其身,況所論無觸忌之言,核道實之事,收故實之語乎?

 

故夫賢人之在世也,進則盡忠宣化,以明朝廷;

 

退則稱論貶說,以覺失俗。

 

俗也不知還,則立道輕為非,論者不追救,則迷亂不覺悟。

 

2對作:是故《論衡》之造也,起眾書並失實,虛妄之言勝真美也。

 

故虛妄之語不黜,則華文不見息;

 

華文放流,則實事不見用。

 

故《論衡》者、所以銓輕重之言,立真偽之平,非苟調文飾辭,為奇偉之觀也。

 

其本皆起人間有非,故盡思極心,以機世俗。

 

世俗之性,好奇怪之語,說虛妄之文。

 

何則?

 

實事不能快意,而華虛驚耳動心也。

 

是故才能之士,好談論者,增益實事,為美盛之語;

 

用筆墨者,造生空文,為虛妄之《傳》。

 

聽者以為真然,說而不舍;

 

覽者以為實事,傳而不絕。

 

不絕,則文載竹帛之上;

 

不舍,則誤入賢者之耳。

 

至或南面稱師,賦姦偽之說;

 

典城佩紫,讀虛妄之書。

 

明辨然否,疾心傷之,安能不論?

 

孟子傷楊、墨之議大奪儒家之論,引平直之說,褒是抑非,世人以為好辯。

 

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

 

今吾不得已也。

 

虛妄顯於真,實誠亂於偽,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雜廁,瓦玉集糅,以情言之,豈吾心所能忍哉!

 

衛驂乘者越職而呼車,惻怛發心,恐土之危也。

 

夫論說者閔世憂俗,與衛驂乘者同一心矣。

 

愁精神而幽魂魄,動胸中之靜氣,賊年損壽,無益於性,禍重於顏回,違負黃、老之教,非人所貪,不得已,故為《論衡》。

 

文露而旨直,辭姦而情實。

 

其《政務》言治民之道。

 

《論衡》諸篇,實俗間之凡人所能見,與彼作者無以異也。

 

若夫九《虛》、三《增》、《論死》、《訂鬼》,世俗所久感,人所不能覺也。

 

人君遭弊,改教於上;

 

人臣愚惑,作論於下。

 

實得,則上教從矣。

 

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虛實之分。

 

實虛之分定,而華偽之文滅;

 

華偽之文滅,則純誠之化日以孳矣。

 

3對作:或曰:聖人作,賢者述,以賢而作者,非也。

 

《論衡》、《政務》,可謂作者。

 

4對作:非曰作也,亦非述也,論也。

 

論者、述之次也。

 

五經之興,可謂作矣。

 

《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

 

桓山君《新論》,鄒伯奇《檢論》,可謂論矣。

 

今觀《論衡》、《政務》,桓、鄒之二論也,非所謂作也。

 

造端更為,前始未有,若倉頡作書、奚仲作車是也。

 

《易》言伏羲作八卦,前是未有八卦,伏羲造之,故曰作也。

 

文王圖八,自演為六十四,故曰衍。

 

謂《論衡》之成,猶六十四卦,而又非也。

 

六十四卦以狀衍增益,其卦溢,其數多。

 

今《論衡》就世俗之書,訂其真偽,辯其實虛,非造始更為,無本於前也。

 

儒生就先師之說,詰而難之;

 

文吏就獄卿之事,覆而考之,謂《論衡》為作,儒生、文吏謂作乎?

 

5對作:上書奏記,陳列便宜,皆欲輔政。

 

今作書者,猶書奏記,說發胸臆,文成手中,其實一也。

 

夫上書謂之奏,奏記轉易其名謂之書。

 

建初孟年,中州頗歉,頴川、汝南民流四散。

 

聖主憂懷,詔書數至。

 

《論衡》之人,奏記郡守,宜禁奢侈,以備困乏。

 

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

 

酒縻五穀,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酒。

 

退題記草,名曰《禁酒》。

 

由此言之,夫作書者、上書奏記之文也。

 

記謂之造作,上書上書奏記是作也?

 

6對作:晉之《乘》,而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人事各不同也。

 

《易》之乾坤,《春秋》之元,楊氏之玄,卜氣號不均也。

 

由此言之,唐林之奏,谷永之章,《論衡》、《政務》,同一趨也。

 

漢家極筆墨之林,書論之造,漢家尤多。

 

陽成子張作《樂》,楊子雲造《玄》,二經發於臺下,讀於闕掖,卓絕驚耳,不述而作,材疑聖人,而漢朝不譏。

 

況《論衡》細說微論,解釋世俗之疑,辯照是非之理,使後進曉見然否之分,恐其廢失,著之簡牘,祖經章句之說,先師奇說之類也。

 

其言伸繩,彈割俗傳。

 

俗傳蔽惑,偽書放流,賢通之人,疾之無已。

 

孔子曰:「詩人疾之不能默,丘疾之不能伏。」

 

是以論也。

 

玉亂於石,人不能別;

 

或若楚之王尹以玉為石,卒使卞和受刖足之誅。

 

是反為非,虛轉為實,安能不言?

 

俗傳既過,俗書又偽。

 

若夫鄒衍謂今天下為一州,四海之外有若天下者九州。

 

《淮南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

 

堯時十日並出,堯上射九日。

 

魯陽戰而日暮,援戈麾日,日為郤還。

 

世間書傳,多若等類,浮妄虛偽,沒奪正是。

 

心濆涌,筆手擾,安能不論?

 

論則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虛之事,輒立證驗。

 

若太史公之書,據許由不隱,燕太子丹不使日再中,讀見之者,莫不稱善。

 

7對作:《政務》為郡國守相、縣邑令長陳通政事所當尚務,欲令全民立化,奉稱國恩。

 

《論衡》九《虛》、三《增》,所以使俗務實誠也;

 

《論死》、《訂鬼》,所以使俗薄喪葬也。

 

孔子徑庭麗級,被棺歛者不省;

 

劉子政上薄葬,奉送藏者不約;

 

光武皇帝草車茅馬,為明器者不姦。

 

何世書俗言不載?

 

信死之語汶濁之也。

 

今著《論死》及《死偽》之篇,明死無知,不能為鬼,冀觀覽者將一曉解約葬,更為節儉。

 

斯蓋《論衡》有益之驗也。

 

言苟有益,雖作何害?

 

倉頡之書,世以紀事;

 

奚仲之車,世以自載;

 

伯余之衣,以辟寒暑;

 

桀之瓦屋,以辟風雨。

 

夫不論其利害,而徒譏其造作,是則倉頡之徒有非,《世本》十五家皆受責也。

 

故夫有益也,雖作無害也。

 

雖無害,何補?

 

8對作:古有命使采爵,欲觀風俗,知下情也。

 

詩作民間,聖王可云:「汝民也,何發作?」

 

囚罪其身,歿滅其詩乎?

 

今已不然,故《詩》傳亞今。

 

《論衡》、《政務》,其猶詩也,冀望見采,而云有過。

 

斯蓋《論衡》之書所以興也。

 

且凡造作之過,意其言妄而謗誹也。

 

《論衡》實事疾妄,《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盛褒》、《須頌》之言,無誹謗之辭,造作如此,可以免於罪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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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07:17:55 | 只看該作者

論衡●案書

 

1案書:儒家之宗、孔子也,墨家之祖、墨翟也。

 

且案儒道傳而墨法廢者,儒之道義可為,而墨之法議難從也。

 

何以驗之?

 

墨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違其實,宜以難從也。

 

乖違如何?

 

使鬼非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

 

今墨家謂鬼審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屍,此於其神厚而於其體薄也。

 

薄厚不相勝,華實不相副,則怒而降禍,雖有其鬼,終以死恨。

 

人情欲厚惡薄,神心猶然。

 

用墨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禍常來也。

 

以一況百,而墨家為法,皆若此類也。

 

廢而不傳,蓋有以也。

 

2案書:《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

 

孝武皇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宮,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傳》也。

 

公羊高、穀梁寘、胡母氏皆傳《春秋》,各門異戶,獨《左氏傳》為近得實。

 

何以驗之?

 

《禮記》造於孔子之堂,太史公、漢之通人也,左氏之言與二書合,公羊高、穀梁寘、胡母氏不相合。

 

又諸家去孔子遠,遠不如近,聞不如見。

 

劉子政玩弄《左氏》,童僕妻子皆呻吟之。

 

光武皇帝之時,陳元、范叔上書連屬,條事是非,《左氏》遂立。

 

范叔尋因罪罷。

 

元、叔、天下極才,講論是非,有餘力矣。

 

陳元言訥,范叔章詘,《左氏》得實,明矣。

 

言多怪,頗與孔子不語怪力相違返也。

 

《呂氏春秋》亦如此焉。

 

《國語》,《左氏》之外傳也,左氏傳經,辭語尚略,故復選錄《國語》之辭以實。

 

然則《左氏》、《國語》,世儒之實書也。

 

3案書:公孫龍著《堅白》之論,析言剖辭,務折曲之言,無道理之較,無益於治。

 

齊有三鄒衍之書,瀇洋無涯,其文少驗,多驚耳之言。

 

案大才之人,率多侈縱,無實是之驗;

 

華虛誇誕,無審察之實。

 

商鞅相秦,作《耕戰》之術。

 

管仲相齊,造《輕重》之篇。

 

富民豐國,彊主弱敵,公賞罰,與鄒衍之書並言,而太史公兩紀,世人疑惑,不知所從。

 

案張儀與蘇秦同時,蘇秦之死,儀固知之。

 

儀知各審,宜從儀言,以定其實,而說不明,兩傳其文。

 

東海張商亦作列傳,豈《蘇秦》、商之所為邪?

 

何文相違甚也?

 

《三代世表》言五帝三王皆黃帝子孫,自黃帝轉相生,不更稟氣於天。

 

作《殷本紀》,言契母簡狄浴於川,遇玄鳥墜卵,吞之,遂生契焉。

 

及《周本紀》,言后稷之母姜嫄野出,見大人跡,履之,則妊身,生后稷焉。

 

夫觀《世表》,則契與后稷、黃帝之子孫也;

 

讀《殷》、《周本紀》,則玄鳥、大人之精氣也。

 

二者不可兩傳,而太史公兼紀不別。

 

案帝王之妃,不宜野出,浴於川水。

 

今言浴於川,吞玄鳥之卵;

 

出於野,履大人之跡,違尊貴之節,誤是非之言也。

 

4案書:《新語》、陸賈所造,蓋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得失,言可采行,事美足觀。

 

鴻知所言,參貳《經》《傳》,雖古聖之言,不能過增。

 

陸賈之言,未見遺闕;

 

而仲舒之言雩祭可以應天,土龍可以致雨,頗難曉也。

 

夫致旱者以雩祭,不夏郊之祀,豈晉侯之過邪?

 

以政失道,陰陽不和也。

 

晉廢夏郊之祀,晉侯寢疾,用鄭子產之言,祀夏郊而疾愈。

 

如審雩不脩,龍不治,與晉同禍,為之再也。

 

以政致旱,宜復以政。

 

政虧,而復脩雩治龍,其何益哉?

 

《春秋》公羊氏之說:「亢陽之節,足以復政。」

 

陰陽相渾,旱湛相報,天道然也,何乃脩雩設龍乎?

 

雩祀神喜哉?

 

或雨至,亢陽不改,旱禍不除,變復之義,安所施哉?

 

且夫寒溫與旱湛同,俱政所致,其咎在人。

 

獨為亢旱求福,不為寒溫求祐,未曉其故。

 

如當復報寒溫,宜為雩、龍之事。

 

鴻材巨識,第兩疑焉。

 

5案書:董仲舒著書,不稱子者,意殆自謂過諸子也。

 

漢作書者多,司馬子長、楊子雲,河、漢也,其餘,涇、渭也。

 

然而子長少臆中之說,子雲無世俗之論。

 

仲舒說道術奇矣,北方三家尚矣。

 

讖書云:「董仲舒、亂我書。」

 

蓋孔子言也。

 

讀之者或為「亂我書」者,煩亂孔子之書也;

 

或以為亂者、理也,理孔子之書也。

 

共一「亂」字,理之與亂,相去甚遠。

 

然而讀者用心不同,不省本實,故說誤也。

 

夫言煩亂孔子之書,才高之語也;

 

其言理孔子之書,亦知奇之言也。

 

出入聖人之門,亂理孔子之書,子長、子雲無此言焉。

 

世俗用心不實,省事失情,二語不定,轉側不安。

 

案仲舒之書,不違儒家,不及孔子。

 

其言煩亂孔子之書者,非也;

 

孔子之書不亂,其言理孔子之書者,亦非也。

 

孔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

 

亂者、於孔子言也。

 

孔子生周,始其本;

 

仲舒在漢,終其末。

 

盡也皮續《太史公書》,蓋其義也。

 

賦頌篇下其有「亂曰」章,蓋其類也。

 

孔子終論,定於仲舒之言,其修雩始龍,必將有義,未可怪也。

 

6案書:顏淵曰:「舜何人也?

 

予何人也?」

 

五帝三王,顏淵獨慕舜者,知己步騶有同也。

 

知德所慕,默識所追,同一實也。

 

仲舒之言道德政治,可嘉美也;

 

質定世事,論說世疑,桓君山莫上也。

 

故仲舒之文可及,而君山之論難追也。

 

驥與眾馬絕跡,或蹈驥哉?

 

有馬於此?

 

足行千里,終不名驥者,與驥毛色異也。

 

有人於此,文偶仲舒,論次君山,終不同於二子者,姓名殊也。

 

故馬效千里,不必驥騄;

 

人期賢知,不必孔、墨。

 

何以驗之?

 

君山之論難追也。

 

兩刃相割,利鈍乃知;

 

二論相訂,是非乃見。

 

是故韓非之《四難》、桓寬之《鹽鐵》,君山《新論》之類也。

 

世人或疑,言非是偽,論者實之,故難為也。

 

卿決疑訟,獄定嫌罪,是非不決,曲直不立,世人必謂卿獄之吏才不任職。

 

至於論,不務全疑,兩《傳》并紀,不宜明處,孰與剖破渾沌,解決亂絲,言無不可知,文無不可曉哉?

 

案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

 

可褒,則義以明其行善;

 

可貶,則明其惡以譏其操。

 

《新論》之義,與《春秋》會一也。

 

7案書:夫俗好珍古不貴今,謂今之文不如古書。

 

夫古今一也,才有高下,言有是非,不論善惡而徒貴古,是謂古人賢今人也。

 

案東番鄒伯奇、臨淮袁太伯、袁文術、會稽吳君高、周長生之輩,位雖不至公卿,誠能知之囊橐,文雅之英雄也。

 

觀伯奇之《元思》,太伯之《易童句》,文術之《咸銘》,君高之《越紐錄》,長生之《洞歷》,劉子攻、揚子雲不能過也。

 

善才有淺深,無有古今;

 

文有偽真,無有故新。

 

廣陵陳子迴、顏方,今尚書郎班固、蘭臺令楊終、傅毅之徒,雖無篇章,賦頌記奏,文辭斐炳,賦象屈原、賈生,奏象唐林、谷永,並比以觀好,其美一也。

 

當今未顯,使在百世之後,則子政、子雲之黨也。

 

韓非著書,李斯采以言事;

 

楊子雲作《太玄》,侯鋪子隨而宣之。

 

非、私同門,雲、鋪共朝,覩奇見益,不為古今變心易意;

 

實事貪善,不遠為術併肩以迹相輕,好奇無已,故奇名無窮。

 

楊子雲反《離騷》之經。

 

非能盡反,一篇文往往見非,反而奪之。

 

8案書:《六略》之錄,萬三千篇,雖不盡見,指趣可知,略借不合義者,案而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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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07:17: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35 編輯

論衡●書解

 

1書解:或曰:士之論高,何必以文?

 

2書解:荅曰:夫人有文質乃成。

 

物有華而不實,有實而不華者。

 

《易》曰:「聖人之情見乎辭。」

 

出口為言,集扎為文,文辭施設,實情敷烈。

 

夫文德、世服也。

 

空書為文,實行為德,著之於衣為服。

 

故曰:德彌盛者文彌縟,德彌彰者人彌明。

 

大人德擴其文炳,小人德熾其文斑,官尊而文繁,德高而文積。

 

華而晥者,大夫之簀,曾子寢疾,命元起易。

 

由此言之,衣服以品賢,賢以文為差,愚傑不別,須文以立折。

 

非唯於人,物亦咸然。

 

龍鱗有文,於蛇為神;

 

鳳羽五色,於鳥為君;

 

虎猛,毛蚡蜦;

 

龜知,背負文。

 

四者體不質,於物為聖賢。

 

且夫山無林,則為土山;

 

地無毛,則為瀉土;

 

人無文,則為僕人。

 

土山無麋鹿,瀉土無五穀,人無文德,不為聖賢。

 

上天多文而后土多理,二氣協和,聖賢稟受,法象本類,故多文彩。

 

瑞應符命,莫非文者。

 

晉唐叔虞、魯成季友、惠公夫人號曰仲子,生而怪奇,文在其手。

 

張良當貴,出與神會,老父授書,卒封留侯。

 

河神,故出圖;

 

洛靈,故出書。

 

竹帛所記怪奇之物,不出潢洿。

 

物以文為表,人以文為基。

 

棘子成欲彌文,子貢譏之。

 

謂文不足奇者,子成之徒也。

 

3書解:著作者為文儒,說經者為世儒,二儒在世,未知何者為優?

 

或曰:文儒不若世儒。

 

世儒說聖人之經,解賢者之《傳》,義理廣博,無不實見,故在官常位;

 

位最尊者為博士,門徒聚眾,招會千里,身雖死亡,學傳於後。

 

文儒為華淫之說,於世無補,故無常官,弟子門徒不見一人,身死之後,莫有紹傳。

 

此其所以不如世儒者也。

 

4書解:荅曰:不然。

 

夫世儒說聖情,共起並驗,俱追聖人。

 

事殊而務同,言異而義鈞。

 

何以謂之文儒之說無補於世?

 

世儒業易為,故世人學之多,非事可析第,故官廷設其位。

 

文儒之業,卓絕不循,人寡其書,業雖不講,門雖無人,書文奇偉,世人亦傳。

 

彼虛說,此實篇,折累二者,孰者為賢?

 

案古俊乂著作辭說,自用其業,自明於世。

 

世儒當時雖尊,不遭文儒之書,其跡不傳。

 

周公制禮樂,名垂而不滅;

 

孔子作《春秋》,聞傳而不絕。

 

周公、孔子,難以論言。

 

漢世文章之徒,陸賈、司馬遷、劉子政、楊子雲,其材能若奇,其稱不由人。

 

世傳《詩》家魯申公、《書》家千乘歐陽、公孫,不遭太史公,世人不聞。

 

夫以業自顯,孰與須人乃顯?

 

夫能紀百人,孰與廑能顯其名?

 

5書解:或曰:著作者、思慮間也,未必材知出異人也。

 

居不幽,思不至。

 

使著作之人,總眾事之凡,典國境之職,汲汲忙忙,或暇著作?

 

試使庸人積閑暇之思,亦能成篇八十數。

 

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一沐三握髮,何暇優游為麗美之文於筆札?

 

孔子作《春秋》,不用於周也;

 

司馬長卿不預公卿之事,故能作《子虛》之賦;

 

楊子雲存中郎之官,故能成《太玄經》,就《法言》。

 

使孔子得王,《春秋》不作;

 

長卿、子雲為相,《賦》、《玄》不工籍。

 

6書解:荅曰:文王日昃不暇食,此謂演《易》而益卦。

 

周公一沐三握髮,為周改法而制。

 

周道不弊,孔子不作,休思慮間也,周法闊踈,不可因也。

 

夫稟天地之文,發於胸臆,豈為間作不暇日哉?

 

感偽起妄,源流氣烝。

 

管仲相桓公,致於九合:商鞅相孝公,為秦開帝業,然而二子之書,篇章數十。

 

長卿、子雲,二子之倫也。

 

俱感,故才並;

 

才同,故業鈞。

 

皆士而各著,不以思慮間也。

 

問事彌多而見彌博,官彌劇而識彌泥。

 

居不幽則思不至,思不至則筆不利。

 

嚚頑之人有幽室之思,雖無憂,不能著一字。

 

蓋人材有能,無有不暇。

 

有無材而不能思,無有知而不能著;

 

有鴻材欲作而無起,細知以問而能記。

 

蓋奇有無所因,無有不能言;

 

兩有無所睹,無不暇造作。

 

7書解:或曰:凡作者精思已極,居位不能領職。

 

蓋人思有所倚著,則精有所盡索。

 

著作之人,書言通奇,其材已極,其知已罷。

 

案古作書者,多位布散槃解;

 

輔傾寧危,非著作之人所能為也。

 

夫有所偪,有所泥,則有所自,篇章數百。

 

呂不韋作《春秋》,舉家徙蜀;

 

淮南王作道書,禍至滅族;

 

韓非著治術,身下秦獄。

 

身且不全,安能輔國?

 

夫有長於彼,安能不短於此?

 

深於作文,安能不淺於政治?

 

8書解:荅曰:人有所優,固有所劣;

 

人有所工,固有所拙。

 

非劣也,志意不為也;

 

非拙也,精誠不加也。

 

志有所存,顧不見泰山;

 

思有所至,有身不暇徇也。

 

稱干將之利,剌則不能擊,擊則不能剌,非刃不利,不能一旦二也。

 

蛢彈雀則失鷜,射鵲則失鴈;

 

方員畫不俱成,左右視不並見,人材有兩為,不能成一。

 

使干將寡剌而更擊,蛢捨鵲而射鴈,則下射無失矣。

 

人委其篇章,專為攻治,則子產、子賤之跡不足侔也。

 

古作書者,多立功不用也。

 

管仲、晏嬰,功書並作;

 

商鞅、虞卿,篇治俱為。

 

高祖既得天下,馬上之計未敗,陸賈造《新語》,高祖粗納采。

 

呂氏橫逆,劉氏將傾,非陸賈之策,帝室不寧。

 

蓋材知無不能,在所遭遇,遇亂則知立功,有起則以其材著書者也。

 

出口為言,著文為篇。

 

古以言為功者多,以文為敗者希。

 

呂不韋、淮南王以他為過,不以書有非;

 

使客作書,不身自為,如不作書,猶蒙此章章之禍。

 

人古今違屬,未必皆著作材知極也。

 

鄒陽舉䟽,免罪於梁;

 

徐樂上書,身拜郎中。

 

材能以其文為功於人,何嫌不能營衛其身?

 

韓蚤信公子非,國不傾危。

 

及非之死,李斯如奇,非以著作材極,不能復有為也。

 

春物之傷,或死之也;

 

殘物不傷,秋亦大長。

 

假令非不死,秦未可知。

 

故才人能令其行可尊,不能使人必法己;

 

能令其言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9書解:或曰:古今作書者非一,各穿鑿夫經之實,傳違聖人質,故謂之蕞殘,比之玉屑。

 

故曰:「蕞殘滿車,不成為道;玉屑滿篋,不成為寶。」

 

前人近聖,猶為蕞殘,況遠聖從後復重為者乎?

 

其作必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而施行?

 

10書解:荅曰:聖人作其經,賢者造其《傳》,述作者之意,採聖人之志,故《經》須《傳》也。

 

俱賢所為,何以獨謂《經》《傳》是,他書記非?

 

彼見《經》《傳》,《傳》《經》之文,《經》須而解,故謂之是。

 

他書與書相違,更造端緒,故謂之非。

 

若此者,韙是於五經。

 

使言非五經,雖是不見聽。

 

使五《經》從孔門出,到今常令人不缺滅,謂之純壹,信之可也。

 

今五經遭亡秦之奢侈,觸李斯之橫議,燔燒禁防,伏生之休,抱經深藏。

 

漢興,收五經,經書缺滅而不明,篇章棄散而不具。

 

鼂錯之輩,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師徒相因相授,不知何者為是。

 

亡秦無道,敗亂之也。

 

秦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可觀讀以正說,可采掇以示後人。

 

後人復作,猶前人之造也。

 

夫俱鴻而知,皆《傳》《記》所稱,文義與經相薄,何以獨謂文書失經之實?

 

由此言之,經缺而不完,書無佚本,經有遺篇,折累二者,孰與蕞殘?

 

《易》據事象,《詩》采民以為篇,《樂》須不驩,《禮》待民平。

 

四經有據,篇章乃成。

 

《尚書》、《春秋》,采掇《史記》。

 

《史記》興,無異書,以民、事一意。

 

六經之作皆有據。

 

由此言之,書亦為本,經亦為末,末失事實,本得道質,折累二者,孰為玉屑?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經誤者在諸子。

 

諸子尺書,文明實是。

 

說章句者,終不求解扣明,師師相傳,初為章句者,非通覽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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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11 編輯

論衡●正說

 

1正說:儒者說五經,多失其實。

 

前儒不見本末,空生虛說;

 

後儒信前師之言,隨舊述故,滑習辭語,苟名一師之學,趨為師教授,及時蚤仕,汲汲競進,不暇留精用心,考實根核。

 

故虛說傳而不絕,實事沒而不見,五經並失其實。

 

《尚書》、《春秋》事較易,略正題目麤粗之說,以照篇中微妙之文。

 

2正說:說《尚書》者,或以為本百兩篇,後遭秦燔《詩》、《書》,遺在者二十九篇。

 

3正說:夫言秦燔《詩》、《書》,是也;

 

言本百兩篇者,妄也。

 

蓋《尚書》本百篇,孔子以授也。

 

遭秦用李斯之議,燔燒五經,濟南伏生抱百篇藏於山中。

 

孝景皇帝時,始存《尚書》。

 

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鼂錯往從受《尚書》二十餘篇。

 

伏生老死,《書》殘不竟。

 

鼂錯傳於倪寬。

 

至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

 

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矣。

 

至孝景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殿,得百篇《尚書》於墻壁中。

 

武帝使使者取視,莫能讀者,遂祕於中,外不得見。

 

至孝成皇帝時,徵為古文《尚書》學。

 

東海張霸案百篇之序,空造百兩之篇,獻之成帝。

 

帝出祕百篇以校之,皆不相應,於是下霸於吏。

 

吏白霸罪當至死。

 

成帝高其才而不誅,亦惜其文而不滅。

 

故百兩之篇傳在世間者,傳見之人則謂《尚書》本有百兩篇矣。

 

4正說:或言秦燔《詩》、《書》者,燔《詩經》之「書」也,其經不燔焉。

 

5正說:夫《詩經》獨燔其詩。

 

「書」、五經之總名也。

 

《傳》曰:「男子不讀經,則有博戲之心。」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

 

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

 

五經總名為書。

 

傳者不知秦燔書所起,故不審燔書之實。

 

秦始皇二十四年,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

 

僕射周青臣進頌秦始皇。

 

齊人淳于越進諫,以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難,無以救也;

 

譏青臣之頌,謂之為諛。

 

秦始皇下其議丞相府,丞相斯以為越言不可用,因此謂諸生之言惑亂黔首,乃令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諸《書》百家語者刑,唯博士官乃得有之。

 

五經皆燔,非獨諸家之書也。

 

傳者信之,見言「詩書」,則獨謂《經》謂之書矣。

 

6正說:傳者或知《尚書》為秦所燔,而謂二十九篇,其遺脫不燒者也。

 

7正說:審若此言,《尚書》二十九篇、火之餘也。

 

七十一篇為炭灰,二十九篇獨遺邪?

 

夫伏生年老,鼂錯從之學時,適得二十餘篇,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獨見,七十一篇遺脫。

 

遺脫者七十一篇,反謂二十九篇遺脫矣。

 

8正說:或說《尚書》二十九篇者,法曰斗,七宿也。

 

四七二十八篇,其一曰斗矣,故二十九。

 

9正說:夫《尚書》滅絕於秦,其見在者二十九篇,安得法乎?

 

宣帝之時,得佚《尚書》及《易》、《禮》各一篇,《禮》、《易》篇數亦始足,焉得有法?

 

案百篇之《序》,闕遺者七十一篇,獨為二十九篇立法,如何?

 

或說曰:「孔子更選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獨有法也。」

 

蓋俗儒之說也,未必傳記之明也。

 

二十九篇殘而不足,有傳之者,因不足之數,立取法之說,失聖人之意,違古今之實。

 

夫經之有篇也,猶有章句;

 

有章句也,猶有文字也。

 

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數以連章,章有體以成篇,篇則章句之大者也。

 

謂篇有所法,是謂章句復有所法也。

 

《詩經》舊時亦數千篇,孔子刪去復重,正而存三百篇,猶二十九篇也。

 

謂二十九篇有法,是謂三百五篇復有法也。

 

10正說:或說《春秋》、十二月也。

 

11正說:《春秋》十二公,猶《尚書》之百篇,百篇無所法,十二公安得法?

 

說《春秋》者曰:「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善善惡惡,撥亂世,反諸正,莫近於《春秋》。」

 

若此者,人道、王道適具足也。

 

三軍六師萬二千人,足以陵敵伐寇,橫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有所法也。

 

孔子作《春秋》,紀魯十二公,猶三軍之有六師也;

 

士眾萬二千,猶年有二百四十二也。

 

六師萬二千人,足以成軍;

 

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義。

 

說事者好神道恢義,不肖以遭禍,是故經傳篇數,皆有所法。

 

考實根本,論其文義,與彼賢者作書詩,無以異也。

 

故聖人作經,賢者作書,義窮理竟,文辭備足,則為篇矣。

 

其立篇也,種類相從,科條相附。

 

殊種異類,論說不同,更別為篇。

 

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據事意作,安得法象之義乎?

 

12正說:或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壽九十,中壽八十,下壽七十,孔子據中壽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四十年也。

 

又說為赤制之中數也。

 

又說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

 

13正說:夫據三世,則浹備之說非;

 

言浹備之說為是,則據三世之論誤。

 

二者相伐,而立其義,聖人之意何定哉?

 

凡紀事言年月日者,詳悉重之也。

 

《洪範》五紀,歲、月、日、星。

 

紀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

 

紀十二公享國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說矣。

 

實孔子紀十二公者,以為十二公事,適足以見王義邪?

 

據三世,三世之數,適得十二公而足也?

 

如據十二公,則二百四十二年不為三世見也;

 

如據三世,取三八之數,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

 

說者又曰:「欲合隱公之元也。不取二年,隱公元年不載於經。」

 

夫《春秋》自據三世之數而作,何用隱公元年之事為始?

 

須隱公元年之事為始,是竟以備足為義,據三世之說不復用矣。

 

說隱公享國五十年,將盡紀元年以來邪?

 

中斷以備三八之數也?

 

如盡紀元年以來,三八之數則中斷;

 

如中斷以備三世之數,則隱公之元不合,何如?

 

且年與月日,小大異耳;

 

其所紀載,同一實也。

 

二百四十二年謂之據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有數矣。

 

年據三世,月日多少何據哉?

 

夫《春秋》之有年也,猶《尚書》之有章,章以首義,年以紀事。

 

謂《春秋》之年有據,是謂《尚書》之章亦有據也。

 

14正說:說《易》者皆謂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

 

15正說:夫聖王起,河出《圖》,洛出《書》。

 

伏羲王,《河圖》從河水中出,《易》卦是也。

 

禹之時,得《洛書》,《書》從洛水中出,《洪範》九章是也。

 

故伏羲以卦治天下,禹案《洪範》以治洪水。

 

古者烈山氏之王得《河圖》,夏后因之曰《連山》;

 

烈山氏之王得《河圖》,殷人因之曰歸藏;

 

伏羲氏之王得《河圖》,周人曰《周易》。

 

其經卦,皆六十四。

 

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

 

世之傳說《易》者,言伏羲作八卦;

 

不實其本,則謂伏羲真作八卦也。

 

伏羲得八卦,非「作」之;

 

文王得成六十四,非「演」之也。

 

演作之言,生於俗傳。

 

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幾滅不存。

 

16正說:既不知《易》之為《河圖》,又不知存於俗何家《易》也,或時《連山》、《歸藏》,或時《周易》。

 

案《禮》,夏、殷、周三家相損益之制,較著不同。

 

如以周家在後,論今為《周易》,則《禮》亦宜為《周禮》。

 

六典不與今《禮》相應,今《禮》未必為周,則亦疑今《易》未必為周也。

 

案左丘明之《傳》,引周家以卦,與今《易》相應,殆《周易》也。

 

17正說:說《禮》者,皆知《禮》也。

 

為《禮》何家《禮》也?

 

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禮。

 

方今周禮邪?

 

夏、殷也?

 

謂之周禮,《周禮》六典,案今《禮經》不見六典。

 

或時殷禮未絕,而六典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周禮也?

 

案周官之法,不與今《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是也。

 

其不傳,猶古文《尚書》、《春秋左氏》不興矣。

 

18正說:說《論》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

 

但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

 

19正說:夫《論語》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勑記之時甚多,數十百篇,以八寸為尺,紀之約省,懷持之便也。

 

以其遺非經,傳文紀識恐忘,故以但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

 

漢興失亡。

 

至武帝發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齊、魯二,河間九篇,三十篇。

 

至昭帝女讀二十一篇。

 

宣帝下太常博士,時尚稱書難曉,名之曰傳;

 

後更隸寫以傳誦。

 

初,孔子孫孔安國以教魯人扶卿,官至荊州剌史,始曰《論語》。

 

今時稱《論語》二十篇,又失齊、魯、河間九篇。

 

本三十篇,分布亡失;

 

或二十一篇。

 

目或多或少,文讚或是或誤。

 

說《論語》者,但知以剝解之問,以纖微之難,不知存問本根篇數章目。

 

溫故知新,可以為師;

 

今不知古,稱師如何?

 

20正說: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

 

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

 

若孟子之言,《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乘》、《檮杌》同。

 

孔子因舊故之名,以號《春秋》之經,未必有奇說異意、深美之據也。

 

今俗儒說之:「春者歲之始,秋者其終也。

 

《春秋》之經,可以奉始養終,故號為《春秋》。」

 

《春秋》之經,何以異《尚書》?

 

《尚書》者,以為上古帝王之書,或以為上所為下所書,授事相實而為名,不依違作意以見奇。

 

說《尚書》者得經之實,說《春秋》者失聖之意矣。

 

《春秋左氏傳》:「桓公十有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

 

謂官失之言,蓋其實也。

 

史官記事,若今時縣官之書矣,其年月尚大難失,日者微小易忘也。

 

蓋紀以善惡為實,不以日月為意。

 

若夫《公羊》、《穀梁》之《傳》,日月不具,輒為意使。

 

失平常之事,有怪異之說;

 

徑直之文,有曲折之義,非孔子之心。

 

夫《春秋》實及言夏,不言者,亦與不書日月,同一實也。

 

21正說: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

 

堯以唐侯嗣位,舜從虞地得達,禹由夏而起,湯因殷而興,武王階周而伐,皆本所興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為號,若人之有姓矣。

 

說《尚書》謂之有天下之代號唐、虞、夏、殷、周者,功德之名,盛隆之意也。

 

故唐之為言「蕩蕩」也,虞者、「樂」也,夏者、「大」也,殷者、「中」也,周者、「至」也。

 

堯則蕩蕩民無能名;

 

舜則天下虞樂;

 

禹承二帝之業,使道尚蕩蕩,民無能名;

 

殷則道得中,周武則功德無不至。

 

其立義美也,其褒五家大矣,然而違其正實,失其初意。

 

唐、虞、夏、殷、周,猶秦之為秦,漢之為漢。

 

秦起於秦,漢興於漢中,故曰猶秦、漢。

 

猶王莽從新都侯起,故曰亡「新」。

 

使秦、漢在《經》《傳》之上,說者將復為秦、漢作道德之說矣。

 

22正說:堯老求禪,四嶽舉舜。

 

堯曰:「我其試哉!」

 

說《尚書》曰:「試者、用也,我其用之為天子也。」

 

文為天子也。

 

文又曰:「女于時觀厥刑于二女。」

 

觀者、觀爾虞舜於天下,不謂堯自觀之也。

 

若此者,高大堯、舜,以為聖人相見已審,不須觀試,精耀相炤,曠然相信。

 

又曰:「四門穆穆,入于大麓,烈風雷雨不迷。」

 

言「大麓」、三公之位也。

 

居一公之位,大總錄二公之事,眾多並吉,若疾風大雨。

 

夫聖人才高,未必相知也。

 

聖成事,舜難知佞,使皋陶陳知人之法。

 

佞難知,聖亦難別。

 

堯之才,猶舜之知也,舜知佞,堯知聖。

 

堯聞舜賢,四嶽舉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言:「我其試我!」

 

試之於職,妻以二女,觀其夫婦之法,職治脩而不廢,夫道正而不僻。

 

復令人庶之野而觀其聖,逢烈風疾雨,終不迷惑。

 

堯乃知其聖,授以天下。

 

夫文言觀、試,觀試其才也。

 

說家以為譬喻增飾,使事失正是,誠而不存;

 

曲折失意,使偽說傳而不絕。

 

23正說:造說之傳,失之久矣。

 

後生精者,苟欲明經,不原實,而原之者,亦校古隨舊,重是之文,以為說證。

 

經之傳不可從,五經皆多失實之說。

 

《尚書》、《春秋》行事成文,較著可見,故頗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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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07:17:1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1 00:10 編輯

論衡●定賢

 

1定賢:聖人難知,賢者比於聖人為易知。

 

世人且不能知賢,安能知聖乎?

 

世人雖言知賢,此言妄也。

 

知賢何用?

 

知之如何?

 

2定賢:以仕宦得高官身富貴為賢乎?

 

則富貴者、天命也。

 

命富貴不為賢,命貧賤不為不肖。

 

必以富貴效賢不肖,是則仕宦以才不以命也。

 

3定賢:以事君調合寡過為賢乎?

 

夫順阿之臣、佞倖之徒是也。

 

准主而說,適時而行,無廷逆之郄,則無斥退之患。

 

或骨體嫺麗,面色稱媚,上不憎而善生,恩澤洋溢過度,未可謂賢。

 

4定賢:以朝庭選舉皆歸善為賢乎?

 

則夫著見而人所知者舉多,幽隱人所不識者薦少,虞舜是也。

 

堯求,則咨於鯀、共工,則嶽已不得。

 

由此言之,選舉多少,未可以知實。

 

或德高而舉之少,或才下而薦之多。

 

明君求善察惡於多少之間,時得善惡之實矣。

 

且廣交多徒,求索眾心者,人愛而稱之;

 

清直不容鄉黨,志潔不交非徒,失眾心者,人憎而毀之。

 

故名多生於知謝,毀多失於眾意。

 

齊威王以毀封即墨大夫,以譽烹阿大夫。

 

即墨有功而無譽,阿無效而有名也。

 

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

 

孔子曰:「未可也。」

 

「鄉人皆惡之,何如?」

 

曰:「未可也。不若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夫如是,稱譽多而小大皆言善者,非賢也。

 

善人稱之,惡人毀之,毀譽者半,乃可有賢。

 

以善人所稱,惡人所毀,可以知賢乎?

 

夫如是,孔子之言可以知賢,不知譽此人也者,賢?

 

毀此人者,惡也?

 

或時稱者惡而毀者善也?

 

人眩惑無別也。

 

5定賢:以人眾所歸附、賓客雲合者為賢乎?

 

則夫人眾所附歸者,或亦廣交多徒之人也,眾愛而稱之,則蟻附而歸之矣。

 

或尊貴而為利,或好士下客,折節俟賢。

 

信陵、孟嘗、平原、春申,食客數千,稱為賢君。

 

大將軍衛青及霍去病,門無一客,稱為名將。

 

故賓客之會,在好下之君、利害之賢。

 

或不好士,不能為輕重,則眾不歸而士不附也。

 

6定賢:以居位治人,得民心歌詠之為賢乎?

 

則夫得民心者,與彼得士意者,無以異也。

 

為虛恩拊循其民,民之欲得,即喜樂矣。

 

何以效之?

 

齊田成子、越王句踐是也。

 

成子欲專齊政,以大斗貸、小斗收而民悅;

 

句踐欲雪會稽之恥,拊循其民,弔死問病而民喜。

 

二者皆自有所欲為於他,而偽誘屬其民,誠心不加,而民亦說。

 

孟嘗君夜出秦關,雞未鳴而關不闓,下坐賤客,鼓臂為雞鳴,而雞皆和之,關即闓,而孟嘗得出。

 

又雞可以姦聲感,則人亦可以偽恩動也;

 

人可以偽恩動,則天亦可巧詐應也。

 

動致天氣,宜以精神,而人用陽燧取火於天,消鍊五石,五月盛夏,鑄以為器,乃能得火。

 

今又但取刀、劍、恆銅鉤之屬,切磨以嚮日,亦得火焉。

 

夫陽燧、刀、劍、鉤能取火於日,恆非賢聖亦能動氣於天。

 

若董仲舒信土龍之能致雲雨,蓋亦有以也。

 

夫如是,應天之治,尚未可謂賢,況徒得人心即謂之賢,如何?

 

7定賢:以居職有成功見效為賢乎?

 

夫居職何以為功效?

 

以人民附之,則人民可以偽恩說也。

 

陰陽和、百姓安者,時也。

 

時和,不肖遭其安;

 

不和,雖聖逢其危。

 

如以陰陽和而效賢不肖,則堯以洪水得黜,湯以大旱為殿下矣。

 

如功效謂事也,身為之者,功著可見;

 

以道為計者,效沒不章。

 

鼓無當於五音,五音非鼓不和;

 

師無當於五服,五服非師不親;

 

水無當於五采,五采非水不章。

 

道為功本,功為道效,據功謂之賢,是則道人之不肖也。

 

高祖得天下,賞群臣之功,蕭何為賞首。

 

何則?

 

高祖論功,比獵者之縱狗也,狗身獲禽,功歸於人。

 

群臣手戰,其猶狗也;

 

蕭何持重,其猶人也。

 

必據成功謂之賢,是則蕭何無功。

 

功賞不可以效賢,一也。

 

8定賢:夫聖賢之治世也有術,得其術則功成,失其術則事廢。

 

譬猶醫之治病也,有方,篤劇猶治;

 

無方,毚微不愈。

 

夫方猶術,病猶亂,醫猶吏,藥猶教也。

 

方施而藥行,術設而教從,教從而亂止,藥行而病愈。

 

治病之醫,未必惠於不為醫者。

 

然而治國之吏,未必賢於不能治國者,偶得其方,遭曉其術也。

 

治國須術以立功,亦有時當自亂,雖用術,功終不立者;

 

亦有時當自安,雖無術,功猶成者。

 

故夫治國之人,或得時而功成,或失時而無效。

 

術人能因時以立功,不能逆時以致安。

 

良醫能治未當死之人命,如命窮壽盡,方用無驗矣。

 

故時當亂也,堯、舜用術,不能立功;

 

命當死矣,扁鵲行方,不能愈病。

 

射御巧技,百工之人,皆以法術,然后功成事立,效驗可見。

 

觀治國、百工之類也,功立、猶事成也。

 

謂有功者賢,是謂百工皆賢人也。

 

趙人吾丘壽王,武帝時待詔,上使從董仲舒受《春秋》,高才,通明於事,後為東郡都尉。

 

上以壽王之賢,不置太守。

 

時軍發,民騷動,歲惡,盜賊不息。

 

上賜壽王書曰:「子在朕前時,輻湊並至,以為天下少雙,海內寡二,至連十餘城之勢,任四千石之重,而盜賊浮舩行攻取於庫兵,甚不稱在前時,何也?」

 

壽王謝言難禁。

 

復召為光祿大夫,常居左右,論事說議,無不是者,才高智深,通明多見,然其為東郡都尉,歲惡,盜賊不息,人民騷動,不能禁止。

 

不知壽王不得治東郡之術邪?

 

亡將東郡適當復亂,而壽王之治偶逢其時也?

 

夫以壽王之賢,治東郡不能立功,必以功觀賢,則壽王棄而不選也。

 

恐必世多如壽王之類,而論者以無功不察其賢。

 

燕有谷,氣寒,不生五穀。

 

鄒衍吹律致氣,既寒更為溫,燕以種黍,黍生豐熟,到今名之曰黍谷。

 

夫和陰陽,當以道德至誠。

 

然而鄒衍吹律,寒谷更溫,黍穀育生。

 

推此以況諸有成功之類,有若鄒衍吹律之法。

 

故得其術也,不肖無不能;

 

失其數也,賢聖有不治。

 

此功不可以效賢,二也。

 

9定賢:人之舉事,或意至而功不成,事不立而勢貫山,荊軻、醫夏無且是矣。

 

荊軻入秦之計,本欲劫秦王生致於燕,邂逅不偶,為秦所擒。

 

當荊軻之逐秦王,秦王環柱而走,醫夏無且以藥囊提荊軻。

 

既而天下名軻為烈士,秦王賜無且金二百鎰。

 

夫為秦所擒,生致之功不立。

 

藥囊提刺客,益於救主,然猶稱賞者,意至勢盛也。

 

天下之士不以荊軻功不成不稱其義,秦王不以無且無見效不賞其志。

 

志善不效成功,義至不謀就事。

 

義有餘,效不足;

 

志巨大,而功細小,智者賞之,愚者罰之。

 

必謀功不察志,論陽效不存陰計,是則豫讓拔劍斬襄子之衣,不足識也;

 

伍子胥鞭笞平王尸,不足載也;

 

張良椎始皇,誤中副車,不足記也。

 

三者道地不便,計畫不得,有其勢而無其功,懷其計而不得為其事。

 

是功不可以效賢,三也。

 

10定賢:以孝於父、弟於兄為賢乎?

 

則夫孝弟之人,有父兄者也,父兄不慈,孝弟乃章。

 

舜有瞽瞍,參有曾晳,孝立名成,眾人稱之。

 

如無父兄,父兄慈良,無章顯之效,孝弟之名,無所見矣。

 

忠於君者,亦與此同。

 

龍逢、比干忠著夏、殷,桀、紂惡也;

 

稷、契、皋陶忠闇唐、虞,堯、舜賢也。

 

故螢火之明,掩於日月之光;

 

忠臣之聲,蔽於賢君之名。

 

死君之難,出命捐身,與此同。

 

臣遭其時,死其難,故立其義而獲其名。

 

大賢之涉世也,翔而有集,色斯而舉,亂君之患不累其身,危國之禍不及其家,安得逢其禍而死其患乎?

 

齊詹問於晏子曰:「忠臣之事其君也,若何?」

 

對曰:「有難不死,出亡不送。」

 

詹曰:「列地而予之,踈爵而貴之,君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可謂忠乎?」

 

對曰:言而見用,臣奚死焉?

 

諫而見從,終身不亡,臣奚送焉?

 

若言不見用,有難而死,是妄死也;

 

諫而不見從,出亡而送,是詐偽也。

 

故忠臣者、能盡善於君,不能與陷於難。

 

案晏子之對,以求賢於世,死君之難、立忠節者不應科矣。

 

是故大賢寡可名之節,小賢多可稱之行。

 

可得箠者小,而可得量者少也。

 

惡至大,箠弗能;

 

數至多,升斛弗能。

 

有小少易名之行,又發於衰亂易見之世,故節行顯而名聲聞也。

 

浮於海者,迷於東西,大也;

 

行於溝,咸識舟楫之跡,小也。

 

小而易見,衰亂亦易察。

 

故世不危亂,奇行不見;

 

主不悖惑,忠節不立。

 

鴻卓之義,發於顛沛之朝;

 

清高之行,顯於衰亂之世。

 

11定賢:以全身免害,不被刑戮,若南容懼《白圭》者為賢乎?

 

則夫免於害者幸,而命祿吉也,非才智所能禁、推行所能卻也。

 

神蛇能斷而復屬,不能使人弗斷;

 

聖賢能困而復通,不能使人弗害。

 

南容能自免於刑戮,公冶以非罪在縲絏,伯玉可懷於無道之國,文王拘羑里,孔子厄陳、蔡,非行所致之難,掩己而至,則有不得自免之患,累己而滯矣。

 

夫不能自免於患者,猶不能延命於世也。

 

命窮,賢不能自續;

 

時厄,聖不能自免。

 

12定賢:以委國去位,棄富貴就貧賤為賢乎?

 

則夫委國者,有所迫也。

 

若伯夷之徒,昆弟相讓以國,恥有分爭之名,及大王亶甫重戰其故民,皆委國及去位者,道不行而志不得也。

 

如道行志得,亦不去位。

 

故委國去位,皆有以也,謂之為賢,無以者,可謂不肖乎?

 

且有國位者,故得委而去之,無國位者何委?

 

夫割財用及讓下受分,與此同實。

 

無財何割?

 

口飢何讓?

 

倉廩實,民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

 

讓生於有餘,爭生於不足。

 

人或割財助用,袁將軍再與兄子分家財,多有以為恩義。

 

崑山之下,以玉為石;

 

彭蠡之濱,以魚食犬豕。

 

使推讓之人,財若崑山之玉,彭蠡之魚,家財再分,不足為也。

 

韓信寄食於南昌亭長,何財之割?

 

顏淵簞食瓢飲,何財之讓?

 

管仲分財取多,無廉讓之節,貧乏不足,志義廢也。

 

13定賢:以避世離俗,清身潔行為賢乎?

 

是則委國去位之類也。

 

富貴、人情所貪,高官大位、人之所欲樂,去之而隱,生不遭遇,志氣不得也。

 

長沮、桀溺避世隱居,伯夷、於陵去貴取賤,非其志也。

 

14定賢:恬憺無欲,志不在於仕,苟欲全身養性為賢乎?

 

是則老聃之徒也。

 

道人與賢殊科者,憂世濟民於難,是以孔子棲棲,墨子遑遑。

 

不進與孔、墨合務,而還與黃、老同操,非賢也。

 

15定賢:以舉義千里,師將朋友無廢禮為賢乎?

 

則夫家富財饒,䈥力勁彊者能堪之。

 

匱乏無以舉禮,羸弱不能奔遠,不能任也。

 

是故百金之家,境外無絕交;

 

千乘之國,同盟無廢贈,財多故也。

 

使穀食如水火,雖貪恡之人,越境而布施矣。

 

故財少則正禮不能舉一,有餘則妄施能於千。

 

家貧無斗筲之儲者,難責以交施矣。

 

舉檐千里之人,材筴越疆之士,手足胼胝,面目驪黑,無傷感不任之疾,筋力皮革必有與人異者矣。

 

推此以況為君要證之吏,身被疾痛而口無一辭者,亦肌肉骨節堅彊之故也。

 

堅彊則能隱事而立義,軟弱則誣時而毀節。

 

豫讓自賊,妻不能識;

 

貫高被箠,身無完肉,實體有不與人同者,則其節行有不與人鈞者矣。

 

16定賢:以經明帶徒聚眾為賢乎?

 

則夫經明、儒者是也。

 

儒者、學之所為也。

 

儒者學;

 

學、儒矣。

 

傳先師之業,習口說以教,無胸中之造,思定然否之論。

 

郵人之過書,門者之傳教也,封完書不遺,教審令不遺誤者,則為善矣。

 

傳者傳學,不妄一言,先師古語,到今具存,雖帶徒百人以上,位博士、文學,郵人、門者之類也。

 

17定賢:以通覽古今,祕隱傳記無所不記為賢乎?

 

是則傳者之次也。

 

才高好事,勤學不舍,若專成之苗裔,有世祖遺文,得成其篇業,觀覽諷誦。

 

若典官文書,若太史公及劉子政之徒,有主領書記之職,則有博覽通達之名矣。

 

18定賢:以權詐卓譎,能將兵御眾為賢乎?

 

是韓信之徒也。

 

戰國獲其功,稱為名將;

 

世平能無所施,還入禍門矣。

 

高鳥死,良弓藏,狡免得,良犬烹。

 

權詐之臣、高鳥之弓、狡免之犬也。

 

安平身無宜,則弓藏而犬烹。

 

安平之主,非棄臣而賤士,世所用助上者,非其宜也。

 

向令韓信用權變之才,為若叔孫通之事,安得謀反誅死之禍哉?

 

有功彊之權,無守平之智,曉將兵之計,不見已定之義,居平安之時,為反逆之謀,此其所以功滅國絕,不得名為賢也。

 

19定賢:辯於口,言甘辭巧為賢乎?

 

則夫子貢之徒是也。

 

子貢之辯勝顏淵,孔子序置於下。

 

實才不能高,口辯機利,人決能稱之。

 

夫自文帝尚多虎圈嗇夫,少上林尉,張釋之稱周勃、張相如,文帝乃悟。

 

夫辯於口、虎圈嗇夫之徒也,難以觀賢。

 

20定賢:以敏於筆,文墨兩集為賢乎?

 

夫筆之與口,一實也。

 

口出以為言,筆書以為文。

 

口辯,才未必高,然則筆敏,知未必多也。

 

且筆用何為敏?

 

以敏於官曹事?

 

事之難者,莫過於獄,獄疑則有請讞。

 

蓋世優者,莫過張湯,張湯文深,在漢之朝,不稱為賢。

 

太史公序累,以湯為酷,酷非賢者之行。

 

魯林中哭婦,虎食其夫,又食其子,不能去者,善政不苛,吏不暴也。

 

夫酷、苛暴之黨也,難以為賢。

 

21定賢:以敏於賦頌,為弘麗之文為賢乎?

 

則夫司馬長卿、楊子雲是也。

 

文麗而務巨,言眇而趨深,然而不能處定是非,辯然否之實。

 

雖文如錦繡,深如河、漢,民不覺知是非之分,無益於彌為崇實之化。

 

22定賢:以清節自守,不降志辱身為賢乎?

 

是則避世離俗,長沮、桀溺之類也。

 

雖不離俗,節與離世者鈞,清其身而不輔其主,守其節而不勞其民。

 

大賢之在世也,時行則行,時止則止,銓可否之宜,以制清濁之行。

 

子貢讓而止善,子路受而觀德。

 

夫讓、廉也;

 

受、則貪也。

 

貪有益,廉有損,推行之節,不得常清眇也。

 

伯夷無可,孔子謂之非。

 

操違於聖,難以為賢矣。

 

或問於孔子曰:「顏淵何人也?」

 

曰:「仁人也,丘不如也。」

 

「子貢何人也?」

 

曰:「辯人也,丘弗如也。」

 

「子路何人也?」

 

曰:「勇人也,丘弗如也。」

 

客曰:「三子者皆賢於夫子,而為夫子服役,何也?」

 

孔子曰:「丘能仁且忍,辯且詘,勇且怯。以三子之能,易丘之道,弗為也。」

 

孔子知所設施之矣。

 

有高才潔行,無知明以設施之,則與愚而無操者同一實也。

 

23定賢:夫如是,皆有非也。

 

無一非者,可以為賢乎?

 

是則鄉原之人也。

 

孟子曰:「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也。同於流俗,合於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皆說之,自以為是,而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孔子曰:『鄉原、德之賊也。』」似之而非者,孔子惡之。

 

24定賢:夫如是,何以知實賢?

 

知賢竟何用?

 

25定賢:世人之檢,苟見才高能茂,有成功見效,則謂之賢。

 

若此甚易,知賢何難?

 

《書》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據才高卓異者,則謂之賢耳,何難之有?

 

然而難之,獨有難者之故也。

 

夫虞舜不易知人,而世人自謂能知賢,誤也。

 

然則賢者竟不可知乎?

 

曰:易知也。

 

而稱難者,不見所以知之,則難聖人不易知也;

 

及見所以知之,中才而察之。

 

譬猶工匠之作器也,曉之則無難,不曉則無易。

 

賢者易知於作器。

 

世無別,故真賢集於俗士之間。

 

俗士以辯惠之能,據官爵之尊,望顯盛之寵,遂專為賢之名。

 

賢者還在閭巷之間,貧賤終老,被無驗之謗。

 

若此,何時可知乎?

 

然而必欲知之,觀善心也。

 

26定賢:夫賢者,才能未必高也而心明,智力未必多而舉是。

 

何以觀心?

 

必以言。

 

有善心,則有善言。

 

以言而察行,有善言則有善行矣。

 

言行無非,治家親戚有倫,治國則尊卑有序。

 

無善心者,白黑不分,善惡同倫,政治錯亂,法度失平。

 

故心善,無不善也;

 

心不善,無能善。

 

心善則能辯然否。

 

然否之義定,心善之效明,雖貧賤困窮,功不成而效不立,猶為賢矣。

 

27定賢:故治不謀功,要所用者是;

 

行不責效,期所為者正。

 

正、是審明,則言不須繁,事不須多。

 

故曰:「言不務多,務審所謂;行不務遠,務審所由。」

 

言得道理之心,口雖訥不辯,辯在胸臆之內矣。

 

故人欲心辯,不欲口辯。

 

心辯則言醜而不違,口辯則辭好而無成。

 

孔子稱少正卯之惡曰:「言非而博,順非而澤。」

 

內非而外以才能飾之,眾不能見,則以為賢。

 

夫內非外飾是,世以為賢,則夫內是外無以自表者,眾亦以為不肖矣。

 

28定賢:是非亂而不治,聖人獨知之。

 

人言行多若少正卯之類,賢者獨識之。

 

世有是非錯繆之言,亦有審誤紛亂之事,決錯繆之言,定紛亂之事,唯賢聖之人為能任之。

 

聖心明而不闇,賢心理而不亂。

 

用明察非,非無不見;

 

用理銓疑,疑無不定。

 

與世殊指,雖言正是,眾不曉見。

 

何則?

 

沉溺俗言之日久,不能自還以從實也。

 

是故正是之言,為眾所非,離俗之禮,為世所譏。

 

管子曰:「君子言堂滿堂,言室滿室。」

 

怪此之言,何以得滿?

 

如正是之言出,堂之人皆有正是之知,然后乃滿。

 

如非正是,人之乖刺異,安得為滿?

 

夫歌曲妙者,和者則寡;

 

言得實者,然者則鮮。

 

和歌與聽言,同一實也。

 

曲妙、人不能盡和,言是、人不能皆信。

 

魯文公逆祀,去者三人;

 

定公順祀,畔者五人。

 

貫於俗者,則謂禮為非。

 

曉禮者寡,則知是者希。

 

君子言之,堂室安能滿?

 

29定賢:夫人不謂之滿,世則不得見口談之實語,筆墨之餘跡,陳在簡筴之上,乃可得知。

 

故孔子不王,作《春秋》以明意。

 

案《春秋》虛文業,以知孔子能王之德。

 

孔子、聖人也。

 

有若孔子之業者,雖非孔子之才,斯亦賢者之實驗也。

 

夫賢與聖同軌而殊名,賢可得定,則聖可得論也。

 

30定賢:問:周道不弊,孔子不作《春秋》。

 

《春秋》之作,起周道弊也。

 

如周道不弊,孔子不作者,未必無孔子之才,無所起也。

 

夫如是,孔子之作《春秋》,未可以觀聖;

 

有若孔子之業者,未可知賢也。

 

曰:周道弊,孔子起而作之,文義褒貶是非,得道理之實,無非僻之誤,以故見孔子之賢,實也。

 

夫無言,則察之以文;

 

無文,則察之以言。

 

設孔子不作,猶有遺言,言必有起,猶文之必有為也。

 

觀文之是非,不顧作之所起,世間為文者眾矣,是非不分,然否不定,桓君山論之,可謂得實矣。

 

論文以察實,則君山、漢之賢人也。

 

陳平未仕,割肉閭里,分均若一,能為丞相之驗也。

 

夫割肉與割文,同一實也。

 

如君山得執漢平,用心與為論不殊指矣。

 

孔子不王,素王之業,在於《春秋》。

 

然則桓君山,素丞相之跡存於《新論》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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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知實

 

1知實: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不見信。

 

論聖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間,不能獨見,非徒空說虛言,直以才智准況之工也,事有證驗,以效實然。

 

何以明之?

 

2知實: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有諸?」

 

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后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后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后取,人不厭其取。」

 

孔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

 

天下之人有如伯夷之廉,不取一芥於人,未有不言、不笑者也。

 

孔子既不能如心揣度,以決然否,心怪不信,又不能達視遙見,以審其實,問公明賈乃知其情。

 

孔子不能先知,一也。

 

3知實:陳子禽問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

 

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

 

溫、良、恭、儉、讓,尊行也。

 

有尊行於人,人親附之。

 

人親附之,則人告語之矣。

 

然則孔子聞政以人言,不神而自知之也。

 

齊景公問子貢曰:「夫子賢乎?」

 

子貢對曰:「夫子乃聖,豈徒賢哉!」

 

景公不知孔子聖,子貢正其名;

 

子禽亦不知孔子所以聞政,子貢定其實。

 

對景公云:「夫子聖,豈徒賢哉!」

 

則其對子禽,亦當云:「神而自知之,不聞人言。」

 

以子貢對子禽言之,聖人不能先知,二也。

 

4知實:顏淵炊飯,塵落甑中,欲置之則不清,投地則棄飯,掇而食之。

 

孔子望見,以為竊食。

 

聖人不能先知,三也。

 

5知實:塗有狂夫,投刃而候;

 

澤有猛虎,厲牙而望。

 

知見之者,不敢前進。

 

如不知見,則遭狂夫之刃,犯猛虎之牙矣。

 

匡人之圍孔子,孔子如審先知,當早易道以違其害。

 

不知而觸之,故遇其患。

 

以孔子圍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四也。

 

6知實:子畏於匡,顏淵後。

 

孔子曰:「吾以汝為死矣。」

 

如孔子先知,當知顏淵必不觸害,匡人必不加悖。

 

見顏淵之來,乃知不死;

 

未來之時,謂以為死。

 

聖人不能先知,五也。

 

7知實:「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饋孔子豚。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

 

孔子不欲見,既往,候時其亡,是勢必不欲見也。

 

反,遇於路。

 

以孔子遇陽虎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六也。

 

8知實:「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

 

如孔子知津,不當更問。

 

論者曰:「欲觀隱者之操。」

 

則孔子先知,當自知之,無為觀也。

 

如不知而問之,是不能先知,七也。

 

9知實:孔子母死,「不知其父墓,殯於五甫之衢。人見之者,以為葬也。」

 

蓋以無所合葬,殯之謹,故人以為葬也。

 

鄰人鄒曼甫之母告之,然后得合葬於防。

 

有塋自在防,殯於衢路,聖人不能先知,八也。

 

10知實:「既得合葬。」

 

「孔子反。門人後,雨甚,至。孔子問曰:『何遟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脩墓。』」如孔子先知,當先知防墓崩,比門人至,宜流涕以俟之。

 

人至乃知之,聖人不能先知,九也。

 

11知實:子入太廟,每事問。

 

不知故問,為人法也。

 

孔子未嘗入廟,廟中禮器,眾多非一,孔子雖聖,何能知之?

 

:「以嘗見,實已知,而復問,為人法?」

 

孔子曰:「疑思問。」

 

疑乃當問邪?

 

實已知,當復問,為人法,孔子知五經,門人從之學,當復行問,以為人法,何故專口授弟子乎?

 

不以已知五經復問為人法,獨以已知太廟復問為人法,聖人用心,何其不一也?

 

以孔子入太廟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也。

 

12知實:主人請賓飲食,若呼賓頓若舍。

 

賓如聞其家有輕子洎孫,必教親徹饌退膳,不得飲食;

 

閉館關舍,不得頓。

 

賓之執計,則必不往。

 

何則?

 

知請呼無喜,空行勞辱也。

 

如往無喜,勞辱復還,不知其家,不曉其實。

 

人實難知,吉凶難圖。

 

如孔子先知,宜知諸侯惑於讒臣,必不能用,空勞辱己,聘召之到,宜寢不往。

 

君子不為無益之事,不履辱身之行。

 

無為周流應聘,以取削跡之辱,空說非主,以犯絕糧之厄。

 

由此言之,近不能知。

 

論者曰:「孔子自知不用,聖思閔道不行,民在塗炭之中,庶幾欲佐諸侯,行道濟民,故應聘周流,不避患恥。為道不為己,故逢患而不惡;為民不為名,故蒙謗而不避。」

 

曰:此非實也。

 

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是謂孔子自知時也。

 

何以自知?

 

魯、衛,天下最賢之國也,魯、衛不能用己,則天下莫能用己也,故退作《春秋》,刪定《詩》、《書》。

 

以自衛反魯言之,知行應聘時,未自知也。

 

何則?

 

無兆象效驗,聖人無以定也。

 

魯、衛不能用,自知極也;

 

魯人獲麟,自知絕也。

 

道極命絕,兆象著明,心懷望沮,退而幽思。

 

夫周流不休,猶病未死,禱卜使痊也,死兆未見,冀得活也。

 

然則應聘未見絕證,冀得用也。

 

死兆見舍,卜還毉絕,攬筆定書。

 

以應聘周流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一也。

 

13知實:孔子曰:「游者可為綸,走者可為矰。

 

至於龍,吾不知其乘雲風上升!

 

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

 

聖人知物知事。

 

老子與龍,人、物也;

 

所從上下,事也,何故不知?

 

如老子神,龍亦神,聖人亦神,神者同道,精氣交連,何故不知?

 

以孔子不知龍與老子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二也。

 

14知實: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

 

虞舜、大聖,隱藏骨肉之過,宜愈子騫。

 

瞽叟與象,使舜治廩、浚井,意欲殺舜。

 

當見殺己之情,早諫豫止;

 

既無如何,宜避不行,若病不為。

 

何故使父與弟得成殺己之惡,使人聞非父弟,萬世不滅?

 

以虞舜不豫見,聖人不能先知,十三也。

 

15知實:武王不豫,周公請命。

 

壇墠既設,筴祝已畢,不知天之許己與不?

 

乃卜三龜。

 

三龜皆吉。

 

如聖人先知,周公當知天已許之,無為頓復卜三龜知。

 

聖人不以獨見立法,則更請命,祕藏不見。

 

天意難知,故卜而合兆,兆決心定,乃以從事。

 

聖人不能先知,十四也。

 

16知實:晏子聘於魯,堂上不趨,晏子趨;

 

授玉不跪,晏子跪。

 

門人怪而問於孔子。

 

孔子不知,問於晏子。

 

晏子解之,孔子乃曉。

 

聖人不能先知,十五也。

 

17知實:陳賈問於孟子曰:「周公何人也?」

 

曰:「聖人。」

 

「使管叔監殷,管叔畔也。二者有諸?」

 

曰:「然。」

 

「周公知其畔而使?

 

不知而使之與?」

 

曰:「不知也。」

 

「然則聖人且有過與?」

 

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也,不亦宜乎?」

 

孟子、實事之人也,言周公之聖,處其下,不能知管叔之畔。

 

聖人不能先知,十六也。

 

18知實: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

 

罪子貢善居積,意貴賤之期,數得其時,故貨殖多,富比陶朱。

 

然則聖人先知也,子貢億數中之類也。

 

聖人據象兆,原物類,意而得之;

 

其見變名物,博學而識之。

 

巧商而善意,廣見而多記,由微見較,若揆之今睹千載,所謂智如淵海。

 

孔子見竅睹微,思慮洞達,材智兼倍,彊力不倦,超踰倫等耳!

 

目非有達視之明,知人所不知之狀也。

 

使聖人達視遠見,洞聽潛聞,與天地談,與鬼神言,知天上地下之事,乃可謂神而先知,與人卓異。

 

今耳目聞見,與人無別;

 

遭事睹物,與人無異,差賢一等爾,何以謂神而卓絕?

 

19知實:夫聖猶賢也,人之殊者謂之聖,則聖賢差小大之稱,非絕殊之名也。

 

何以明之?

 

20知實:齊桓公與管仲謀伐莒,謀未發而聞於國。

 

桓公怪之,問管仲曰:「與仲甫謀伐莒,未發,聞於國,其故何也?」

 

管仲曰:「國必有聖人也。」

 

少頃,當東郭牙至,管仲曰:「此必是已。」

 

乃令賓延而上之,分級而立。

 

管曰:「子邪言伐莒?」

 

對曰:「然。」

 

管仲曰:「我不伐莒,子何故言伐莒?」

 

對曰:「臣聞君子善謀,小人善意,臣竊意之。」

 

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以意之?」

 

對曰:「臣聞君子有三色:驩然喜樂者,鍾鼓之色;愁然清淨者,衰絰之色;怫然充滿,手足者,兵革之色。君口垂不噞,所言莒也;君舉臂而指,所當又莒也。臣竊虞國小諸侯不服者,其唯莒乎!臣故言之。」

 

夫管仲、上智之人也,其別物審事矣。

 

云「國必有聖人」者,至誠謂國必有也。

 

東郭牙至,云:「此必是已。」

 

謂東郭牙聖也。

 

如賢與聖絕輩,管仲知時無十二聖之黨,當云「國必有賢者」,無為言「聖」也。

 

謀未發而聞於國,管仲謂「國必有聖人」,是謂聖人先知也。

 

及見東郭牙,云「此必是已」,謂賢者聖也。

 

東郭牙知之審,是與聖人同也。

 

21知實:客有見淳于髡於梁惠王者,再見之,終無言也。

 

惠王怪之,以讓客曰:「子之稱淳于生,言管、晏不及。及見寡人,寡人未有得也。寡人未足為言邪?」

 

客謂髡。

 

曰:「固也!吾前見王志在遠,後見王志在音,吾是以默然。」

 

客具報。

 

王大駭,曰:「嗟乎!淳于生誠聖人也?前淳于生之來,人有獻龍馬者,寡人未及視,會生至。後來,人有獻謳者,未及試,亦會生至。寡人雖屏左右,私心在彼。」

 

夫髡之見惠王在遠與音也,雖湯、禹之察,不能過也。

 

志在胸臆之中,藏匿不見,髡能知之。

 

以髡等為聖,則髡、聖人也;

 

如以髡等非聖,則聖人之知,何以過髡之知惠王也?

 

觀色以窺心,皆有因緣以准的之。

 

22知實:楚靈王會諸侯。

 

鄭子產曰:「魯、邾、宋、衛不來。」

 

及諸侯會,四國果不至。

 

趙堯為符璽御史,趙人方與公謂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趙堯且代君位。」

 

其後堯果為御史大夫。

 

然則四國不至,子產原其理也;

 

趙堯之為御史大夫,方與公睹其狀也。

 

原理睹狀,處著方來,有以審之也。

 

魯人公孫臣,孝文皇帝時,上書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

 

後黃龍見成紀。

 

然則公孫臣知黃龍將出,案律歷以處之也。

 

23知實:賢聖之知事宜驗矣。

 

賢聖之才,皆能先知。

 

其先知也,任術用數,或善商而巧意,非聖人空知。

 

神怪與聖賢,殊道異路也。

 

聖賢知不踰,故用思相出入;

 

遭事無神怪,故名號相貿易。

 

故夫賢聖者,道德智能之號;

 

神者、眇茫恍惚無形之實。

 

實異,質不得同;

 

實鈞,效不得殊。

 

聖神號不等,故謂聖者不神,神者不聖。

 

東郭牙善意,以知國情;

 

子貢善意,以得貨利。

 

聖人之先知,子貢、東郭牙之徒也。

 

與子貢、東郭同,則子貢、東郭之徒亦聖也。

 

夫如是,聖賢之實同而名號殊,未必才相懸絕、智相兼倍也。

 

24知實:太宰問於子貢曰:「夫子聖者歟?何其多能也?」

 

子貢曰:「故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

 

將者、且也。

 

不言已聖,言「且聖」者,以為孔子聖未就也。

 

夫聖若為賢矣,治行厲操,操行未立,則謂「且賢」。

 

今言「且聖」,聖可為之故也。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

 

從知天命至耳順,學就知明,成聖之驗也。

 

未五十、六十之時,未能知天命、至耳順也,則謂之「且」矣。

 

當子貢荅太宰時,殆三十、四十之時也。

 

25知實:魏昭王問於田詘曰:「寡人在東宮之時,聞先生之議曰:『為聖易。』有之乎?」

 

田詘對曰:「臣之所學也。」

 

昭王曰:「然則先生聖乎?」

 

田詘曰:「未有功而知其聖者,堯之知舜也。

 

待其有功而後知其聖者,市人之知舜也。

 

今詘未有功,而王問詘曰:『若聖乎?』敢問王亦其堯乎?」

 

夫聖可學為,故田詘謂之易。

 

如卓與人殊,稟天性而自然,焉可學?

 

而為之安能成?

 

田詘之言「為易聖」,未必能成;

 

田詘之言為易,未必能是。

 

言「臣之所學」,蓋其實也。

 

賢可學,為勞佚殊,故賢聖之號,仁智共之。

 

子貢問於孔子:「夫子聖矣乎?」

 

孔子曰:「聖則吾不能,我學不饜,而教不倦。」

 

子貢曰:「『學不饜』者、智也,『教不倦』者、仁也。仁且智,夫子既聖矣。」

 

由此言之,仁智之人,可謂聖矣。

 

孟子曰:「子夏、子游、子張得聖人之一體,冉牛、閔子騫、顏淵具體而微。」

 

六子在其世,皆有聖人之才,或頗有而不具,或備有而不明,然皆稱聖人,聖人可勉成也。

 

孟子又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伊尹也。可以仕則仕,可以已則已,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皆古之聖人也。」

 

又曰:「聖人、百世之師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鄙夫寬。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之者,莫不興起,非聖而若是乎?而況親炙之乎?」

 

夫伊尹、伯夷、柳下惠不及孔子,而孟子皆曰「聖人」者,賢聖同類,可以共一稱也。

 

宰予曰:「以予觀夫子,賢於堯、舜遠矣。」

 

孔子聖,宜言「聖於堯、舜」,而言「賢」者,聖賢相出入,故其名稱相貿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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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實知

 

1實知:儒者論聖人,以為前知千歲,後知萬世,有獨見之明,獨聽之聰,事來則名,不學自知,不問自曉,故稱聖,則神矣。

 

若蓍、龜之知吉凶,蓍草稱神,龜稱靈矣。

 

賢者才下不能及,智劣不能料,故謂之賢。

 

夫名異則實殊,質同則稱鈞,以聖名論之,知聖人卓絕,與賢殊也。

 

2實知:孔子將死,遺讖書,曰:「不知何一男子,自謂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顛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

 

其後,秦王兼吞天下,號始皇,巡狩至魯,觀孔子宅,乃至沙丘,道病而崩。

 

又曰:「董仲舒、亂我書。」

 

其後,江都相董仲舒,論思《春秋》,造著《傳記》。

 

又書曰:「亡秦者、胡也。」

 

其後二世胡亥,竟亡天下。

 

用三者論之,聖人後知萬世之效也。

 

孔子生不知其父,若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

 

不案《圖》、《書》,不聞人言,吹律精思,自知其世,聖人前知千歲之驗也。

 

3實知:曰:此皆虛也。

 

4實知:案神怪之言,皆在讖記,所表皆效《圖》、《書》。

 

「亡秦者胡」,《河圖》之文也。

 

孔子條暢增益,以表神怪;

 

或後人詐記,以明效驗。

 

高皇帝封吳王,送之,拊其背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反者,豈汝邪?」

 

到景帝時,濞與七國通謀反漢。

 

建此言者,或時觀氣見象,處其有反,不知主名;

 

高祖見濞之勇,則謂之是。

 

原此以論,孔子見始皇、仲舒,或時但言「將有觀我之宅」、「亂我之書」者,後人見始皇入其宅,仲舒讀其書,則增益其辭,著其主名。

 

如孔子神而空見始皇、仲舒,則其自為殷後子氏之世,亦當默而知之,無為吹律以自定也。

 

孔子不吹律,不能立其姓;

 

及其見始皇,睹仲舒,亦復以吹律之類矣。

 

案始皇本事,始皇不至魯,安得上孔子之堂,踞孔子之床,顛倒孔子之衣裳乎?

 

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出游,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嶷。

 

浮江下,觀藉柯,度梅渚,過丹陽,至錢唐,臨浙江,濤惡,乃西百二十里從陜中度。

 

上會稽,祭大禹,立石刊頌,望于南海。

 

還過,從江乘。

 

旁海上,北至琅邪。

 

自琅邪北至勞成山,因至之罘,遂並海西。

 

至平原津而病。

 

崩於沙丘平臺。

 

既不至魯,讖記何見而云始皇至魯?

 

至魯未可知,其言孔子曰「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亦未可用。

 

「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不可用,則言「董仲舒、亂我書」,亦復不可信也。

 

行事,文記譎常人言耳,非天地之書,則皆緣前因古,有所據狀;

 

如無聞見,則無所狀。

 

凡聖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原始見終,從閭巷論朝堂,由昭昭察冥冥。

 

讖書祕文,遠見未然,空虛闇昧,豫睹未有,達聞暫見,卓譎怪神,若非庸口所能言。

 

5實知:放象事類以見禍,推原往驗以處來事,者亦能,非獨聖也。

 

周公治魯,太公知其後世當有削弱之患;

 

太公治齊,周公睹其後世當有劫弒之禍。

 

見法術之極,睹禍亂之前矣。

 

紂作象箸而箕子譏,魯以偶人葬而孔子嘆,緣象箸見龍干之患,偶人睹殉葬之禍也。

 

太公、周公,俱見未然;

 

箕子、孔子,並睹未有,所由見方來者,賢聖同也。

 

魯侯老,太子弱,次室之女,倚柱而嘯,由老弱之徵,見敗亂之兆也。

 

婦人之知,尚能推類以見方來,況聖人君子、才高智明者乎?

 

秦始皇十年,嚴襄王母夏太后夢。

 

孝文王后曰華陽后,與文王葬壽陵,夏太后嚴襄王葬於范陵,故夏太后別葬杜陵,曰:「東望吾子,西望吾夫,後百年,旁當有萬家邑。」

 

其後皆如其言。

 

必以推類見方來為聖,次室、夏太后聖也。

 

秦昭王十年,樗里子卒,葬于渭南章臺之東,曰:「後百年,當有天子宮挾我墓。」

 

至漢興,長樂宮在其東,未央宮在其西,武庫正值其墓,竟如其言。

 

先知之效,見方來之驗也。

 

如以此效聖,樗里子、聖人也;

 

如非聖人,先知、見方來,不足以明聖。

 

然則樗里子見天子宮挾其墓也,亦猶辛有知伊川之當戎。

 

昔辛有過伊川,見被髮而祭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

 

其後百年,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焉,竟如。

 

辛有之知當戎,見被髮之兆也;

 

樗里子之見天子挾其墓,亦見博平之墓也。

 

韓信葬其母,亦行營高敞地,令其旁可置萬家。

 

其後竟有萬家處其墓旁。

 

故樗里子之見博平王有宮臺之兆,猶韓信之睹高敞萬家之臺也。

 

先知之見方來之事,無達視洞聽之聰明,皆案兆察跡,推原事類。

 

春秋之時,卿、大夫相與會遇,見動作之變,聽言談之詭,善則明吉祥之福,惡則處凶妖之禍。

 

明福處禍,遠圖未然,無神怪之知,皆由兆類。

 

以今論之,故夫可知之事者,思慮所能見也;

 

不可知之事,不學不問不能知也。

 

不學自知,不問自曉,古今行事,未之有也。

 

夫可知之事,惟精思之,雖大無難;

 

不可知之事,厲心學問,雖小無易。

 

故智能之士,不學不成,不問不知。

 

6實知:難曰:「夫項託年七歲教孔子。

 

案七歲未入小學,而教孔子,性自知也。

 

孔子曰:『生而知之,上也;學而知之,其次也。』夫言生而知之,不言學問,謂若項託之類也。

 

王莽之時,勃海尹方年二十一,無所師友,性智開敏,明達六藝。

 

魏都牧淳于倉奏:『方不學,得文能讀誦,論義引五經文,文說議事,厭合人之心。』帝徵方,使射蜚蟲,筴射無非知者,天下謂之聖人。

 

夫無所師友,明達六藝,本不學書,得文能讀,此聖人也。

 

不學自能,無師自達,非神如何?」

 

曰:雖無師友,亦已有所問受矣;

 

不學書,已弄筆墨矣。

 

兒始生產,耳目始開,雖有聖性,安能有知?

 

項託七歲,其三四歲時,而受納人言矣。

 

尹方年二十一,其十四五時,多聞見矣。

 

性敏才茂,獨思無所據,不睹兆象,不見類驗,卻念百世之後,有馬生牛,牛生驢,桃生李,李生梅,聖人能知之乎?

 

臣弒君,子弒父,仁如顏淵,孝如曾參,勇如賁、育,辯如賜、予,聖人能見之乎?

 

孔子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又曰:「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

 

論損益,言「可知」;

 

稱後生,言「焉知」。

 

後生難處,損益易明也。

 

此尚為遠,非所聽察也。

 

使一人立於牆東,令之出聲,使聖人聽之牆西,能知其黑白、短長、鄉里、姓字、所自從出乎?

 

溝有流壍,澤有枯骨,髮首陋亡,肌肉腐絕,使人詢之,能知其農商、老少、若所犯而坐死乎?

 

非聖人無知,其知無以知也。

 

知無以知,非問不能知也。

 

不能知,則賢聖所共病也。

 

7實知:難曰:「詹何坐,弟子侍,有牛鳴於門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蹄。』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其蹄。』使人視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蹄。詹何、賢者也,尚能聽聲而知其色,以聖人之智,反不能知乎?」

 

曰:能知黑牛白其蹄,能知此牛誰之牛乎?

 

白其蹄者以何事乎?

 

夫術數直見一端,不能盡其實。

 

雖審一事,曲辯問之,輒不能盡知。

 

何則?

 

不目見口問,不能盡知也。

 

魯僖公二十九年,介葛盧來朝,舍于昌衍之上,聞牛鳴,曰:「是牛生三犧,皆已用矣。」

 

或問:「何以知之?」

 

曰:「其音云。」

 

人問牛主,竟如其言。

 

此復用術數,非知所能見也。

 

廣漢楊翁仲聽鳥獸之音,乘蹇馬之野,田間有放眇馬,相去,鳴聲相聞。

 

翁仲謂其御曰:「彼放馬知此馬而目眇。」

 

其御曰:「何以知之?」

 

曰:「罵此轅中馬蹇,此馬亦罵之眇。」

 

其御不信,往視之,目竟眇焉。

 

翁仲之知馬聲,猶詹何、介葛盧之聽牛鳴也,據術任數,相合其意,不達視、聽、遙見、流目以察之也。

 

夫聽聲有術,則察色有數矣。

 

推用術數,若先聞見,眾人不知,則謂神聖。

 

若孔子之見獸,名曰狌狌;

 

太史公之見張良,似婦人之形矣。

 

案孔子未嘗見狌狌,至輒能名之;

 

太史公與張良異世,而目見其形。

 

使眾人聞此言,則謂神而先知。

 

然而孔子名狌狌,聞昭人之歌;

 

太史公之見張良,觀宣室之畫也。

 

陰見默識,用思深祕。

 

眾人闊略,寡所意識,見賢聖之名物,則謂之神。

 

推此以論,詹何見黑牛白蹄,猶此類也。

 

彼不以術數,則先時聞見於外矣。

 

方今占射事之工,據正術數,術數不中,集以人事。

 

人事於術數而用之者,與神無異。

 

詹何之徒、方今占射事者之類也。

 

如以詹何之徒,性能知之,不用術數,是則巢居者先知風,穴處者先知雨。

 

智明早成,項託、尹方其是也。

 

8實知:難曰:「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帝嚳生而自言其名。未有聞見於外,生輒能言,稱其名,非神靈之效,生知之驗乎?」

 

曰:黃帝生而言,然而母懷之二十月生,計其月數,亦已二歲在母身中矣。

 

帝嚳能自言其名,然不能言他人之名,雖有一能,未能徧通。

 

所謂神而生知者,豈謂生而能言其名乎?

 

乃謂不受而能知之,未得能見之也。

 

黃帝、帝嚳雖有神靈之驗,亦皆早成之才也。

 

人才早成,亦有晚就。

 

雖未就師,家問室學。

 

人見其幼成早就,稱之過度。

 

云項託七歲,是必十歲;

 

云教孔子,是必孔子問之;

 

云黃帝、帝嚳生而能言,是亦數月;

 

云尹方年二十一,是亦且三十;

 

云無所師友,有不學書,是亦遊學家習。

 

世俗褒稱過實,毀敗踰惡。

 

世俗傳顏淵年十八歲升太山,望見吳昌門外有繫白馬。

 

定考實顏淵年三十不升太山,不望吳昌門。

 

項託之稱,尹方之譽,顏淵之類也。

 

9實知: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學。

 

學之乃知,不問不識。

 

子貢曰:「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乎學。」

 

五帝、三王,皆有所師。

 

曰:「是欲為人法也。」

 

曰:精思亦可為人法,何必以學者?

 

事難空知,賢聖之才能立也。

 

所謂「神」者,不學而知;

 

所謂「聖」者,須學以聖。

 

以聖人學,知其非聖。

 

天地之間,含血之類,無性知者。

 

狌狌知往,鳱鵲知來,稟天之性,自然者也。

 

如以聖人為若狌狌乎?

 

則夫狌狌之類,鳥獸也。

 

僮謠不學而知,可謂神而先知矣。

 

如以聖人為若僮謠乎?

 

則夫僮謠者、妖也。

 

世間聖神,以為巫與?

 

鬼神用巫之口告人。

 

如以聖人為若巫乎?

 

則夫為巫者、亦妖也。

 

與妖同氣,則與聖異類矣。

 

巫與聖異,則聖不能神矣。

 

不能神,則賢之黨也。

 

同黨,則所知者無以異也。

 

及其有異,以入道也,聖人疾,賢者遟;

 

賢者才多,聖人智多。

 

所知同業,多少異量;

 

所道一途,步騶相過。

 

10實知:事有難知易曉,賢聖所共關思也。

 

若夫文質之復,三教之重,正朔相緣,損益相因,賢聖所共知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今之聲色、後世之聲色也。

 

鳥獸草木,人民好惡,以今而見古,以此而知來,千歲之前,萬世之後,無以異也。

 

追觀上古,探察來世,文質之類,水火之輩,賢聖共之;

 

見兆聞象,圖畫禍福,賢聖共之;

 

見怪名物,無所疑惑,賢聖共之。

 

事可知者,賢聖所共知也;

 

不可知者,聖人亦不能知也。

 

何以明之?

 

使聖空坐先知雨也,性能一事知遠道,孔竅不普,未足以論也。

 

所論先知性達者,盡知萬物之性,畢睹千道之要也。

 

如知一不通二,達左不見右,偏駮不純,踦校不具,非所謂聖也。

 

如必謂之聖,是明聖人無以奇也。

 

詹何之徒聖,孔子之黨亦稱聖,是聖無以異於賢,賢無以乏於聖也。

 

賢聖皆能,何以稱聖奇於賢乎?

 

如俱任用術數,賢何以不及聖?

 

11實知:實者、聖賢不能知性,須任耳目以定情實。

 

其任耳目也,可知之事,思之輒決;

 

不可知之事,待問乃解。

 

天下之事,世間之物,可思而,愚夫能開精;

 

不可思而知,上聖不能省。

 

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天下事有不可知,猶結有不可解也。

 

見說善解結,結無有不可解。

 

結有不可解,見說不能解也。

 

非見說不能解也,結有不可解;

 

及其解之,用不能也。

 

聖人知事,事無不可知。

 

事有不可知,聖人不能知。

 

非聖人不能知,事有不可知;

 

及其知之,用不知也。

 

故夫難知之事,學問所能及也;

 

不可知之事,問之學之,不能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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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54 編輯

論衡●祭意

 

1祭意:樹:王者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

 

宗廟、社稷之祀,自天子達於庶人。

 

《尚書》曰:「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群臣。」

 

《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

 

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

 

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燔柴於大壇,祭天也;

 

瘞埋於大折,祭地也,用騂犢。

 

埋少牢於大昭,祭時也;

 

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

 

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壇、祭四方也。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

 

有天下者祭百神。

 

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地則不祭。

 

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制也。

 

2祭意: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

 

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

 

山出雲雨潤萬物。

 

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故曰六宗。

 

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報五穀。

 

五祀,報門、戶、井、竈、室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竈、人所飲食,中霤、人所託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3祭意:周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大木反。

 

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脩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

 

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此其二祀也。

 

后土為社。

 

稷、田正也。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

 

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

 

《禮》曰:「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

 

《傳》或曰:「炎帝作火,死而為竈。禹勞力天下水,死而為社。」

 

《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靈,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竈。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竈。」

 

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為思其德,不忘其功也。

 

中心愛之,故飲食之。

 

愛鬼神者祭祀之。

 

4祭意:自禹興脩社,稷祀后稷,其後絕廢。

 

高皇帝四年,詔天下祭靈星;

 

七年,使天下祭社稷。

 

5祭意:靈星之祭,祭水旱也,於禮舊名曰雩。

 

雩之禮,為民祈穀雨、祈穀實也。

 

春求,實,一歲再祀,蓋重穀也。

 

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故《論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暮春、四月也。

 

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

 

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龍見而雩。」

 

龍星見時,歲已啟蟄,:「而雩。」

 

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脩靈星之祀,到今不絕。

 

名變於舊,故世人不識;

 

禮廢不具,故儒者不知。

 

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緣明星之名,說曰「歲星」。

 

歲星、東方也,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歲星,求春之福也。

 

四時皆有力於物,獨求春者,重本尊始也。

 

審如儒者之說,求春之福,及以秋祭,非求春也。

 

《月令》祭戶以春,祭門以秋,各宜其時。

 

如或祭門以秋,謂之祭戶,論者肯然之乎?

 

不然,則明星非歲星也,乃龍星也。

 

龍星二月見,則雩祈穀雨;

 

龍星八月將入,則秋雩祈穀實。

 

儒者或見其義,語不空生。

 

春雩廢,秋雩興,故秋雩之名,自若為明星也,實曰「靈星」。

 

靈星者、神也,神者、謂龍星也。

 

6祭意:群神謂風伯、雨師、雷公之屬。

 

風以搖之,雨以潤之,雷以動之,四時生成,寒暑變化。

 

日月星辰,人所瞻仰。

 

水旱、人所忌惡,四方、氣所由來。

 

山林川谷,民所取材用。

 

此鬼神之功也。

 

7祭意: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曰脩先。

 

報功以勉力,脩先以崇恩,力勉恩崇,功立化通,聖王之務也。

 

是故聖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民事而野死,鯀勤洪水而殛死,禹能脩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

 

顓頊能脩之;

 

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災,凡此功烈,施布於民,民賴其力,故祭報之。

 

宗廟先祖,己之親也,生時有養親之道,死亡義不可背,故脩祭祀,示如生存。

 

推人事鬼神,緣生事死,人有賞功供養之道,故有報恩祀祖之義。

 

8祭意:孔子之畜狗死,使子戇埋之,曰:「吾聞之也,弊帷不棄,為埋馬也;

 

弊蓋不棄,為埋狗也。

 

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與之席,毋使其首陷焉!」

 

延陵季子過徐,徐君好其劍,季子以當使於上國,未之許與。

 

季子使還,徐君已死,季子解劍帶其冢樹。

 

御者曰:「徐君已死,尚誰為乎?」

 

季子曰:「前已心許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負吾心乎?」

 

遂帶劍於冢樹而去。

 

祀為報功者,其用意猶孔子之埋畜狗也;

 

祭為不背先者,其恩猶季之帶劍於冢樹也。

 

9祭意:聖人知其若此,祭猶齋戒畏敬,若有鬼神,脩興弗絕,若有禍福。

 

重恩尊功,慇懃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

 

何以明之?

 

以飲食祭地也。

 

人將飲食,謙退,示當有所先。

 

孔子曰:「雖䟽食菜羹,瓜祭必齋如也。」

 

《禮》曰:「侍食於君,君使之祭,然後飲食之。」

 

祭、猶禮之諸祀也。

 

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毋祀也。

 

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

 

知祭地無神,猶謂諸祀有鬼,不知類也。

 

10祭意:《經》《傳》所載,賢者所紀,尚無鬼神,況不著篇籍!

 

世間淫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為禍福矣。

 

好道學仙者,絕穀不食,與人異食,欲為清潔也。

 

鬼神清潔於仙人,如何與人同食乎?

 

論之以為人死無知,其精不能為鬼。

 

假使有之,與人異食。

 

異食則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則無求於人,無求於人則不能為人禍福矣。

 

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與不得。

 

得則喜,不得則怒。

 

喜則施恩而為福,怒則發怒而為禍。

 

鬼神無喜怒,則雖常祭而不絕,久廢而不脩,其何禍福於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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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祀義

 

1祀義: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

 

是以病作卜祟,祟得脩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

 

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其脩祭祀,是也;

 

信其事之,非也。

 

2祀義: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懃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

 

何以明之?

 

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

 

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

 

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

 

夫天者、體也,與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宅舍附地之體,列宿著天之形。

 

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

 

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

 

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雲霧耳,亦無能食。

 

如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

 

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飽足;

 

多者三四斗。

 

天地之廣大以萬里數,圜丘之上,一蠒栗牛,粢飴大羹,不過數斛,以此食天地,天地安能飽?

 

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

 

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郊者負天地。

 

3祀義:山、猶人之有骨節也,水、猶人之有血脈也。

 

故人食腸滿,則骨節與血脈因以盛矣。

 

今祭天地,則山川隨天地而飽。

 

今別祭山川,以為異神,是人食已,更食骨節與血脈也。

 

社稷,報生穀、物之功。

 

萬民生於天地,猶毫毛生於體也。

 

祭天地,則社稷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復別祭。

 

必以為有神,是人之膚肉當復食也。

 

五祀初本在地,門、戶用木與土,土木生於地,井、竈、室中霤皆屬於地,祭地,五祀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復別祭。

 

必以為有神,是食已當復食形體也。

 

風伯、雨師、雷公,是群神也。

 

風猶人之有吹喣也,雨猶人之有精液也,雷猶人之有腹鳴也。

 

三者附於天地,祭天地,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吹喣、精液、腹鳴當復食也。

 

日、月猶人之有目,星辰猶人之有髮。

 

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復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之食已,復食目與髮也。

 

4祀義:宗廟、己之先也。

 

生存之時,謹敬供養,死不敢不信,故脩祭祀,緣先事死,示不忘先。

 

五帝三王郊宗黃帝、帝嚳之屬,報功堅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審能歆享之也。

 

夫不能歆享,則不能神;

 

不能神,則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禍福之起,由於喜怒;

 

喜怒之發,由於腹腸。

 

有腹腸者輒能飲食,不能飲食則無腹腸,無腹腸則無用喜怒,無用喜怒則無用為禍福矣。

 

5祀義:或曰:「歆氣,不能食也。」

 

夫歆之與飲食,一實也。

 

用口食之,用口歆之。

 

無腹腸則無口,無口,無用食,則亦無用歆矣。

 

何以驗其不能歆也?

 

以人祭祀有過,不能即時犯也。

 

夫歆不用口則用鼻矣。

 

口鼻能歆之,則目能見之,目能見之,則手能擊之。

 

今手不能擊,則知口鼻不能歆之也。

 

6祀義:或難曰:「宋公鮑之身有疾。

 

祝曰夜姑,掌將事於厲者。

 

厲鬼杖楫而與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

 

何而芻犧之不肥碩也?

 

何以珪璧之不中度量也?

 

而罪歟?

 

其鮑之罪歟?

 

』夜姑順色而對曰:『鮑身尚幼,在襁褓,不預知焉。

 

審是掌之。

 

』厲鬼舉楫而掊之,斃於壇下。

 

此非能言用手之驗乎?」

 

曰:夫夜姑之死,未必厲鬼擊之也,時命當死也。

 

妖象厲鬼,象鬼之形則象鬼之言,象鬼之言則象鬼而擊矣。

 

何以明之?

 

夫鬼者、神也,神則先知,先知則宜自見粢盛之不膏、珪璧之失度、犧牲之臞小,則因以責讓夜姑,以楫擊之而已,無為先問。

 

先問,不知之效也;

 

不知,不神之驗也;

 

不知不神,則不能見體出言,以楫擊人也。

 

夜姑、義臣也,引罪自予已,故鬼擊之。

 

如無義而歸之鮑身,則厲鬼將復以楫掊鮑之身矣。

 

且祭祀不備,神怒見體,以殺掌祀。

 

如禮備神喜,肯見體以食賜主祭乎?

 

人有喜怒,鬼亦有喜怒。

 

人不為怒者身存,不為喜者身亡,厲鬼之怒,見體而罰。

 

宋國之祀,必時中禮,夫神何不見體以賞之乎?

 

夫怒喜不與人同,則其賞罰不與人等;

 

賞罰不與人等,則其掊夜姑,不可信也。

 

7祀義:且夫歆者、內氣也,言者、出氣也。

 

能歆則能言,猶能吸則能呼矣。

 

如鬼神能歆,則宜言於祭祀之上。

 

今不能言,知不能歆,一也。

 

凡能歆者,口鼻通也。

 

使鼻鼽不通,口鉗不開,則不能歆矣。

 

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能復歆?

 

二也。

 

《禮》曰:「人死也,斯惡之矣。」

 

與人異類,故惡之也。

 

為尸不動,朽敗滅亡,其身不與生人同,則知不與生人通矣。

 

身不同,知不通,其飲食不與人鈞矣。

 

胡、越異類,飲食殊味。

 

死之與生,非直胡之與越也。

 

由此言之,死人不歆,三也。

 

當人之臥也,置食物其旁,不能知也。

 

覺乃知之,知乃能食之。

 

夫死、長臥不覺者也,安能知食?

 

不能歆之,四也。

 

8祀義:或難曰:「『祭則鬼享之』,何謂也?」

 

曰:言其脩具謹潔,粢牲肥香,人臨見之,意飲食之。

 

推己意以況鬼神,鬼神有知,必享此祭,故曰『鬼享之』祀。

 

9祀義:難曰:「《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礿祭。

 

』夫言東鄰不若西鄰,言東鄰牲大福少,西鄰祭少福多也。

 

今言鬼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

 

曰:此亦謂脩具謹潔與不謹潔也。

 

紂殺牛祭,不致其禮;

 

文王礿祭,竭盡其敬。

 

夫禮不至,則人非之;

 

禮敬盡,則人是之。

 

是之,則舉事多助;

 

非之,則言行見畔。

 

見畔,若祭不見享之禍;

 

多助,若祭見歆之福,非鬼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

 

何以明之?

 

苟鬼神,不當須人而食;

 

須人而食,是不能神也。

 

信鬼神歆祭祀,祭祀為禍福,謂鬼神居處何如狀哉?

 

自有儲偫邪?

 

將以人食為饑飽也?

 

如自有儲偫,儲偫必與人異,不當食人之物;

 

如無儲偫,則人朝夕祭乃可耳。

 

壹祭壹否,則神壹饑壹飽;

 

壹饑壹飽;

 

則神壹怒壹喜矣。

 

10祀義:且病人見鬼,及臥夢與死人相見,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

 

緣有飲食,則宜有衣服,故復以繒製衣,以象生儀。

 

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饗之。

 

其製衣也,廣縱不過一尺若五六寸。

 

以所見長大之神,貫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於人乎?

 

以所見之鬼為審死人乎?

 

則其製衣宜若生人之服。

 

如以所製之衣審鬼衣之乎?

 

則所見之鬼宜如偶人之狀。

 

夫如是也,世所見鬼,非死人之神;

 

或所衣之神,非所見之鬼也。

 

鬼神未定,厚禮事之,安得福祐而堅信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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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07:16:05 | 只看該作者

論衡●解除

 

1解除:世信祭祀,謂祭祀必有福;

 

又然解除,謂解除必去凶。

 

2解除:解除初禮,先設祭祀。

 

比夫祭祀,若生人相賓客矣。

 

先為賓客設膳,食已,驅以刃杖。

 

鬼神如有知,必恚止戰,不肯徑去;

 

若懷恨,反而為禍。

 

如無所知,不能為凶,解之無益,不解無損。

 

且人謂鬼神何如狀哉?

 

如謂鬼有形象,形象生人,生人懷恨,必將害人。

 

如無形象,與煙雲同,驅逐雲煙,亦不能除。

 

形既不可知,心亦不可圖。

 

鬼神集止人宅,欲何求乎?

 

如勢欲殺人,當驅逐之時,避人隱匿;

 

驅逐之止,則復還立故處。

 

如不欲殺人,寄託人家,雖不驅逐,亦不為害。

 

3解除:貴人之出也,萬民並觀,填街滿巷,爭進在前。

 

士卒驅之,則走而卻;

 

士卒還去,即復其處;

 

士卒立守,終日不離,僅能禁止。

 

何則?

 

欲在於觀,不為壹驅還也。

 

使鬼神與生人同,有欲於宅中,猶萬民有欲於觀也,士卒驅逐,不久立守,則觀者不卻也。

 

然則驅逐鬼者,不極一歲,鬼神不去。

 

今驅逐之,終食之間,則舍之矣;

 

舍之,鬼復還來,何以禁之?

 

暴穀於庭,雞雀啄之,主人驅彈則走,縱之則來,不終日立守,雞雀不禁。

 

使鬼神乎?

 

不為驅逐去止。

 

使鬼不神乎?

 

與雞雀等,不常驅逐,不能禁也。

 

4解除:虎狼入都,弓弩巡之,雖殺虎狼,不能除虎狼所為來之患。

 

盜賊攻城,官軍擊之,雖卻盜賊,不能滅盜賊所為之禍。

 

虎狼之來,應政失也;

 

盜賊之至,起世亂也;

 

然則鬼神之集,為命絕也。

 

殺虎狼,卻盜賊,不能使政得世治;

 

然則盛解除,驅鬼神,不能使凶去而命延。

 

5解除:病人困篤,見鬼之至,性猛剛者,挺劍操杖,與鬼戰鬭。

 

戰鬭壹再,錯指受服,知不服,必不終也。

 

夫解除所驅逐鬼,與病人所見鬼無以殊也;

 

其驅逐之,與戰鬭無以異也。

 

病人戰鬭,鬼猶不去;

 

宅主解除,鬼神必不離。

 

由此言之,解除宅者,何益於事?

 

信其凶去,不可用也。

 

6解除:且夫所除,宅中客鬼也。

 

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龍、白虎列十二位。

 

龍、虎猛神,天之正鬼也,飛尸流凶,安敢妄集,猶主人猛勇,姦客不敢闚也。

 

有十二神舍之,宅主驅逐,名為去十二神之客,恨十二神之意,安能得吉?

 

如無十二神,則亦無飛尸流凶。

 

無神無凶,解除何補?

 

驅逐何去?

 

7解除:解逐之法,緣古逐疫之禮也。

 

昔顓頊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為虐鬼,一居若水為魍魎,一居歐隅之間,主疫病人。

 

故歲終事畢,驅逐疫鬼,因以送陳、迎新、內吉也。

 

世相倣效,故有解除。

 

夫逐疫之法,亦禮之失也。

 

行堯、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災消滅,雖不逐疫,疫鬼不往;

 

行桀、紂之行,海內擾亂,百禍並起,雖日逐疫,疫鬼猶來。

 

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

 

周之季世,信鬼脩祀,以求福助。

 

愚主心惑,不顧自行,功猶不立,治猶不定。

 

故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

 

國期有遠近,人命有長短。

 

如祭祀可以得福,解除可以去凶,則王者可竭天下之財,以興延期之祀;

 

富家翁嫗,可求解除之福,以取踰世之壽。

 

案天下人民,夭壽貴賤,皆有祿命;

 

操行吉凶,皆有衰盛。

 

祭祀不為福,福不由祭祀,世信鬼神,故好祭祀。

 

祭祀無鬼神,故通人不務焉。

 

祭祀、厚事鬼神之道也,猶無吉福之驗,況盛力用威,驅逐鬼神,其何利哉?

 

8解除:祭祀之禮,解除之法,眾多非一,且以一事效其非也。

 

夫小祀足以況大祭,一鬼足以卜百神。

 

9解除:世間繕治宅舍,鑿地掘土,功成作畢,解謝土神,名曰「解土」。

 

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

 

已祭之後,心快意喜,謂鬼神解謝,殃禍除去。

 

如討論之,乃虛妄也。

 

何以驗之?

 

10解除:夫土地猶人之體也,普天之下,皆為一體,頭足相去,以萬里數。

 

人民居土上,猶蚤虱著人身也。

 

蚤蝨食人,賊人肌膚,猶人鑿地,賊地之體也。

 

蚤蝨內知,有欲解人之心,相與聚會,解謝於所食之肉旁,人能知之乎?

 

夫人不能知蚤蝨之音,猶地不能曉人民之言也。

 

胡、越之人,耳口相類,心意相似,對口交耳而談,尚不相解,況人不與地相似,地之耳口與人相達乎!

 

今所解者地乎?

 

則地之耳遠,不能聞也。

 

所解一宅之土,則一宅之土,猶人一分之肉也,安能曉之?

 

如所解宅神乎?

 

則此名曰「解宅」,不名曰「解土」。

 

11解除:禮、入宗廟,無所主意,斬尺二寸之木,名之曰主,主心事之,不為人像。

 

今解土之祭,為土偶人,像鬼之形,何能解乎?

 

神、荒忽無形,出入無門,故謂之神。

 

今作形像,與禮相違,失神之實,故知其非。

 

象似布藉,不設鬼形。

 

解土之禮,立土偶人,如祭山可為石形,祭門戶可作木人乎?

 

12解除:晉中行寅將亡,召其太祝,欲加罪焉,曰:「子為我祀,犧牲不肥澤也?

 

且齊戒不敬也?

 

使吾國亡,何也?」

 

祝簡對曰:「昔日,吾先君中行密子有車十乘,不憂其薄也,憂德義之不足也。

 

今主君有革車百乘,不憂義之薄也,唯患車之不足也。

 

夫舩車飭則賦歛厚,賦歛厚則民謗詛。

 

君苟以祀為有益於國乎?

 

詛亦將為亡矣!

 

一人祝之,一國詛之,一祝不勝萬詛,國亡,不亦宜乎?

 

祝其何罪?」

 

中行子乃慚。

 

今世信祭祀,中行子之類也。

 

不脩其行而豐其祝,不敬其上而畏其鬼;

 

身死禍至,歸之於祟,謂祟未得;

 

得祟脩祀,禍繁不止,歸之於祭,謂祭未敬。

 

夫論解除,解除無益;

 

論祭祀,祭祀無補;

 

論巫祝,巫祝無力。

 

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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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07:15:53 | 只看該作者

論衡●詰術

 

1詰術:圖宅術曰:宅有八術,以六甲之名,數而第之,第定名立,宮商殊別。

 

宅有五音,姓有五聲。

 

宅不宜其姓,姓與宅相賊,則疾病死亡,犯罪遇禍。

 

2詰術:詰曰:夫人之在天地之間也,萬物之貴者耳。

 

其有宅也,猶鳥之有巢,獸之有穴也。

 

謂宅有甲乙,巢穴復有甲乙乎?

 

甲乙之神,獨在民家,不在鳥獸何?

 

夫人之有宅,猶有田也,以田飲食,以宅居處。

 

人民所重,莫食最急,先田後宅,田重於宅也。

 

田間阡陌,可以制八術,比土為田,可以數甲乙。

 

甲乙之術,獨施於宅,不設於田,何也?

 

府廷之內,吏舍比屬,吏舍之形制,何殊於宅?

 

吏之居處,何異於民?

 

不以甲乙第舍,獨以甲乙數宅,何也?

 

民間之宅,與鄉、亭比屋相屬,接界相連。

 

不并數鄉、亭,獨第民家。

 

甲乙之神,何以獨立於民家也?

 

數宅之術行市亭,數巷街以第甲乙。

 

入市門曲折,亦有巷街。

 

人晝夜居家,朝夕坐市,其實一也。

 

市肆戶何以不第甲乙?

 

州、郡列居,縣、邑雜處,與街巷民家何以異?

 

州郡縣邑,何以不數甲乙也?

 

3詰術:天地開闢有甲乙邪?

 

後王乃有甲乙?

 

如天地開闢本有甲乙,則上古之時,巢居穴處,無屋宅之居,街巷之制,甲乙之神皆何在?

 

4詰術:數宅既以甲乙,五行之家數日,亦當以甲乙。

 

甲乙有支干,支干有加時。

 

支干加時,專比者吉,相賊者凶。

 

當其不舉也,未必加憂支辱也。

 

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輕重,上官平心,原其獄狀,未有支干吉凶之驗,而有事理曲直之效,為支干者,何以對此?

 

武王以甲子日戰勝,紂以甲子日戰負,二家俱期,兩軍相當,旗幟相望,俱用一日,或存或亡。

 

且甲與子專比。

 

昧爽時加寅,寅與甲乙不相賊,武王終以破紂,何也?

 

5詰術:日、火也,在天為日,在地為火。

 

何以驗之?

 

陽燧鄉日,火從天來。

 

由此言之,火、日氣也。

 

日有甲乙,火無甲乙何?

 

日十而辰十二,日辰相配,故甲與子連。

 

所謂日十者,何等也?

 

端端之日有十邪?

 

而將一有十名也?

 

如端端之日有十,甲乙是其名,何以不從言甲乙,必言子丑何?

 

日廷圖甲乙有位,子丑亦有處,各有部署,列布五方,若王者營衛,常居不動。

 

今端端之日中行,旦出東方,夕入西方,行而不已,與日廷異,何謂甲乙為日之名乎?

 

術家更說,日甲乙者,自天地神也,日更用事,自用甲乙勝負為吉凶,非端端之日名也。

 

夫如是,於五行之象,徒當用甲乙決吉凶而已,何為言加時乎?

 

案加時者、端端之日加也。

 

端端之日安得勝負?

 

6詰術:五音之家,用口調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

 

口有張歙,聲有外內,以定五音宮商之實。

 

7詰術:夫人之有姓者,用稟於天。

 

天得五行之氣為姓邪?

 

以口張歙、聲外內為姓也?

 

如以本所稟於天者為姓,若五穀萬物稟氣矣,何故用張口歙、聲內外定正之乎?

 

古者因生以賜姓,因其所生賜之姓也。

 

若夏吞薏苡而生,則姓苡氏;

 

商吞燕子而生,則姓為子氏,周履大人跡,則姬氏。

 

其立名也,以信、以義、以像、以假、以類。

 

以生名為信,若魯公子友生,文在其手曰「友」也。

 

8詰術:以德名為義,若文王為昌,武王為發也。

 

以類名為像,若孔子名丘也。

 

取於物為假,若宋公名杵臼也。

 

取於父為類,有似類於父也。

 

其立字也,展名取同義,名賜字子貢,名予字子我。

 

其立姓則以本所生,置名則以信、義、像、假、類,字則展名取同義,不用口張歙、外內。

 

調宮商之義為五音術,何據見而用?

 

9詰術:古者有本姓,有氏姓。

 

陶氏、田氏,事之氏姓也;

 

上官氏、司馬氏,吏之氏姓也;

 

孟氏、仲氏,王父字之氏姓也。

 

氏姓有三:事乎!

 

吏乎!

 

王父字乎!

 

以本姓則用所生,以氏姓則用事、吏,王父字,用口張歙調姓之義何居?

 

10詰術:匈奴之俗,有名無姓、字,無與相調諧,自以壽命終,禍福何在?

 

《禮》:「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不知者、不知本姓也。

 

夫妾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轉易失實,《禮》重取同姓,故必卜之。

 

姓徒用口調諧姓族,則《禮》買妾何故卜之?

 

11詰術:圖宅術曰:「商家門不宜南向,徵家門不宜北向。」

 

則商金,南方火也;

 

徵火,北方水也。

 

水勝火,火賊金,五行之氣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門有宜嚮。

 

嚮得其宜,富貴吉昌;

 

嚮失其宜,貧賤衰耗。

 

12詰術:夫門之與堂何以異?

 

五姓之門,各有五姓之堂,所向無宜何?

 

門之掩地,不如堂廡,朝夕所處,於堂不於門。

 

圖吉凶者,宜皆以堂。

 

如門人所出入,則戶亦宜然。

 

孔子曰:「誰能出不由戶?」

 

言戶不言門。

 

五祀之祭,門與戶均。

 

如當以門正所嚮,則戶何以不當與門相應乎?

 

且今府廷之內,吏舍連屬,門嚮有南北;

 

長吏舍傳,閭居有東西。

 

長吏之姓,必有宮、商;

 

諸吏之舍,必有徵、羽。

 

安官遷徙,未必角姓門南嚮也;

 

失位貶黜,未必商姓門北出也。

 

或安官遷徙,或失位貶黜何?

 

13詰術:姓有五音,人之質性亦有五行。

 

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嚮門,則人稟金之性者,可復不宜南嚮坐、南行步乎?

 

一曰:五音之門,有五行之人。

 

假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黃。

 

五色之人,俱出南嚮之門,或凶或吉,壽命或短或長。

 

凶而短者,未必色白;

 

吉而長者,未必色黃也。

 

五行之家,何以為決?

 

14詰術:南嚮之門,賊商姓家,其實如何?

 

南方、火也,使火氣之禍,若火延燔,徑從南方來乎?

 

則雖為北嚮門,猶之凶也。

 

火氣之禍,若夏日之熱,四方洽浹乎?

 

則天地之間,皆得其氣,南嚮門家,何以獨凶?

 

南方火者,火位南方。

 

一曰:其氣布在四方,非必南方獨有火,四方無有也,猶水位在北方,四方猶有水也。

 

火滿天下,水辨四方,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

 

謂火常在南方,是則東方可無金、西方可無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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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樓主| 發表於 2013-3-10 07:15: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0 23:52 編輯

論衡●難歲

 

1難歲:俗人險心,好信禁忌,知者亦疑,莫能實定。

 

是以儒雅服從,工伎得勝。

 

吉凶之書,伐經典之義;

 

工伎之說,凌儒雅之論。

 

今略實論,令親覽,揔核是非,使世一悟。

 

2難歲:《移徙法》曰:「徙抵太歲,凶;負太歲,亦凶。」

 

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故皆凶也。

 

假令太歲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

 

其移東西,若徙四維,相之如者,皆吉。

 

何者?

 

不與太歲相觸,亦不抵太歲之衝也。

 

3難歲:實問:避太歲者,何意也?

 

令太歲惡人徙乎?

 

則徙者皆有禍;

 

令太歲不禁人徙,惡人抵觸之乎?

 

則道上之人,南北行者皆有殃。

 

太歲之意,猶長吏之心也。

 

長吏在塗,人行觸車馬,干其吏從,長吏怒之,豈獨抱器載物,去宅徙居觸犯之者,而乃責之哉?

 

昔文帝出,過霸陵橋,有一人行逢車駕,逃於橋下,以為文帝之車已過,疾走而出,驚乘輿馬。

 

文帝怒,以屬廷尉張釋之。

 

釋之當論。

 

使太歲之神行若文帝出乎?

 

則人犯之者,必有如橋下走出之人矣。

 

方今行道路者,暴溺仆死,何以知非觸遇太歲之出也?

 

為移徙者,又不能處。

 

不能處,則犯與不犯未可知。

 

未可知,則其行與不行未可審也。

 

4難歲:且太歲之神審行乎?

 

則宜有曲折,不宜直南北也。

 

長吏出舍,行有曲折。

 

如天神直道不曲折乎?

 

則從東西、四維徙者,猶干之也。

 

若長吏之南北行,人從東如西,四維相之如,猶抵觸之。

 

如不正南北,南北之徙又何犯?

 

如太歲不動行乎?

 

則宜有宮室營堡,不與人相見,人安得而觸之?

 

如太歲無體,與長吏異,若煙雲虹蜺,直經天地,極子午南北陳乎?

 

則東西徙,若四維徙者,亦干之。

 

譬若今時人行觸繁霧蜮氣,無從橫負鄉皆中傷焉。

 

如審如氣,人當見之,雖不移徙,亦皆中傷。

 

5難歲:且太歲、天別神也,與青龍無異。

 

龍之體不過數千丈,如令神者宜長大,饒之數萬丈,令體掩北方,當言太歲在北方,不當言「在子」。

 

其東有丑,其西有亥,明不專掩北方,極東西之廣,明矣。

 

令正言在子位,觸土之中直子午者不得南北徙耳,東邊直丑、巳之地,西邊直亥、未之民,何為不得南北徙?

 

丑與亥地之民,使太歲左右通,得南北徙及東西徙。

 

可則?

 

丑在子東,亥在子西,丑、亥之民東西徙,觸歲之位;

 

巳、未之民東西徙,忌歲所破。

 

6難歲:儒者論天下九州,以為東西南北,盡地廣長,九州之內五千里,竟三河土中。

 

周公卜宅,經曰:「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

 

雒則土之中也。

 

鄒衍論之,以為九州之內五千里,竟合為一州,在東東位,名曰赤縣州。

 

自有九州者九焉,九九八十一,凡八十一州。

 

此言殆虛。

 

地形難審,假令有之,亦一難也。

 

使天下九州,如儒者之議,直雒邑以南,對三河以北,豫州、荊州、冀州之部有太歲耳。

 

雍、梁之間,青、兗、徐、楊之地,安得有太歲?

 

使如鄒衍之論,則天下九州在東南位,不直子、午,安得有太歲?

 

7難歲:如太歲不在天地極,分散在民間,則一家之宅,輒有太歲,雖不南北徙,猶抵觸之。

 

假令從東里徙西里,西里有太歲;

 

從東宅徙西宅,西宅有太歲。

 

或在人之東西,或在人之南北,猶行途上,東西南北皆逢觸人。

 

太歲位數千萬億,天下之民徙者皆凶,為移徙者何以審之?

 

如審立於天地之際,猶王者之位在土中也。

 

東方之民,張弓西射,人不謂之射王者,以不能至王者之都,自止射其處也。

 

今徙豈能北至太歲位哉?

 

自止徙百步之內,何為謂之傷太歲乎?

 

8難歲:且移徙之家禁南北徙者,以為歲在子位,子者破午,南北徙者,抵觸其衝,故謂之凶。

 

夫破者、須有以椎破之也。

 

如審有所用,則不徙之民,皆被破害;

 

如無所用,何能破之?

 

夫雷、天氣也,盛夏擊折,折木破山,時暴殺人。

 

使太歲所破,若迅雷也,則聲音宜疾,死者宜暴;

 

如不若雷,亦無能破。

 

如謂衝抵為破,衝抵安能相破?

 

東西相與為衝,而南北相與為抵。

 

如必以衝抵為凶,則東西常凶,而南北常惡也。

 

如以太歲神,其衝獨凶,神莫過於天地,天地相與為衝,則天地之間無生人也。

 

或上十二神,登明、從魁之輩,工伎家謂之皆天神也,常立子、丑之位,俱有衝抵之氣,神雖不若太歲,宜有微敗。

 

移徙者雖避太歲之凶,獨觸十二神之害,為移徙時者,何以不禁?

 

9難歲:冬氣寒、水也,水位在北方。

 

夏氣熱、火也,火位在南方。

 

案秋冬寒、春夏熱者,天下普然,非獨南北之方水火衝也。

 

今太歲位在子耳,天下皆為太歲,非獨子、午衝也。

 

審以所立者為主,則午可為大夏,子可為大冬。

 

冬夏南北徙者,可復凶乎?

 

10難歲:立春,艮王、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

 

王之衝死,相之衝囚,王、相衝位,有死、囚之氣。

 

乾坤六子,天下正道,伏羲、文王象以治世。

 

文為經所載,道為聖所信,明審於太歲矣。

 

人或以立春東北徙,抵艮之下,不被凶害。

 

太歲立於子,彼東北徙,坤卦近於午,猶艮以坤,徙觸子位,何故獨凶?

 

正月建於寅,破於申,從寅、申徙,相之如者,無有凶害。

 

太歲不指午,而空曰歲破;

 

午實無凶禍,而虛禁南北,豈不妄哉?

 

11難歲:十二月為一歲,四時節竟,陰陽氣終,竟復為一歲,日、月積聚之名耳,何故有神而謂之立於子位乎?

 

積分為日,累日為月,連月為時,紀時為歲。

 

歲則日、月、時之類也。

 

歲而有神,日、月、時亦復有神乎?

 

千五百三十九為一統,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

 

歲猶統、元也。

 

歲有神,統、元復有神乎?

 

論之以為無。

 

假令有之,何故害人?

 

神莫過於天地,天地不害人。

 

人謂百神,百神不害人。

 

太歲之氣、天地之氣也,何憎於人,觸而為害?

 

12難歲:且文曰:「甲子不徙。」

 

言甲與子殊位,太歲立子不居甲,為移徙者,運之而復居甲。

 

為之而復居甲,為移徙時者,亦宜復禁東西徙。

 

甲與子鈞,其凶宜同。

 

不禁甲,而獨忌子,為移徙時者,竟妄不可用也。

 

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觸歲,不觸歲不能不得時死。

 

工伎之人見今人之死,則歸禍於往時之徙。

 

俗心險危,死者不絕,故太歲之言傳世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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