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海洋●潛水地質測勘】 西元十八世紀的早期以來,人已經用鋼鐵帽及潛水衣潛入水中,測勘橋梁及其他工程構造基礎的地質。
以前謝巴德(Shepard,一九四九)曾經與具有水中至海上通訊用電話設備的潛水夫合作,直接調查發生於斯克利普斯海底峽谷頂部的地層沈積的情形。
以前地質家是不潛水到海底去作直接觀察及測勘地質,但自有自帶水中呼吸裝置(Self-containedUnderwater-breathingApparatus,簡稱為SCUBA)之發明以來,潛水已經廣泛地用在海洋地質測勘,同時使地質家自己能在當地觀測地質及產狀。
現在一般人已經了解「教地質家學習成為潛水夫的事,要比教潛水夫學習成為地質家的事容易得多」的事實。
一九五二年,菲夏(Fisher)及米侶(Mills)在沿南加州海岸作沈積研究時,SCUBA潛水測勘首次被用在海底地質探測。
林包及謝巴德(LimbaughandShepard,一九五七),以及陳巴連(Chamberlain,一九六○)亦曾經潛水至海底峽谷頂部,測勘沈積物的季節變化(SeasonalChange)。
其後SCUBA潛水,普遍地應用在海底地質測勘。
曾經在南加州海濱外,應用SCUBA潛水測勘露頭良好的海底地質,並發現了有價值的油田構造。
前SCUBA潛水測勘配合淺海震測、陸上鑽探資料及岸上地質,曾發現了幾個海底新油田。
潛水海底地質測勘法,頗與陸上地質測勘法類似。
例如將諸多測點繪在地圖、海圖或航空相片上;
為古生物、岩石及沈積的研究而採取岩樣;
測定地層走向、傾斜方向及傾斜度;
記錄岩性及地質產狀等等。
對於潛水家有甚多不便的地方,如工作深度、潛水時間、工作氣候及水中視界的限制等。
反之,潛水地質家有數點方便的條件,如可比較各露頭之觀測結果,廣範圍的水中活動,爬山時並不需要費大力(可爬上二百五十呎高度以下的海底山)。
潛水地質家在海底測勘地質時,必須攜帶如BruntonCompass的羅盤儀、傾斜儀、寫字板(WritingSlate)等,俾測定地層露頭的走向傾斜。
人在潛水時,因在高壓之下呼吸,故甚容易失去記憶力,因此必須攜帶寫字板,以記錄有關地質測勘之資料。
潛水地質家同時也要攜帶採岩樣用的鐵鎚、採樣袋、刀子、深度測量儀、防水照相機、防水錶及指示位置用浮標(MarkerBuoy)。
他在冷水中工作時,為了保護身體,必須穿暴露衣(ExposureSuit)。
因此,地質家可在世界任何寒冷的海中,完成地質測勘工作。
有經驗的潛水地質家,比較容易地,可在一百五十呎深的海底工作。
其潛水次數,要看其潛水深度而定。
普通潛水深度愈深,其可工作時間愈短;
例如,在三十呎深之淺海工作時,每天可作十五次的十分鐘潛水;
但在一百五十呎深之海中工作時,每天僅能作二次的十五分鐘長的潛水。
普通潛水測勘地質,必須先有計畫。
若在海底的斜坡工作,早晨先自深處開始調查,然後逐次往淺處測勘為宜。
普通在每一調查工作期中,如每次潛水十五分鐘時,平均每天可潛水六次。
潛水地質家,除了需要具備地質學的基本知識之外,必須有潛水生理學(DivingPhysiology)的知識,始可應付在潛水工作中所發生的任何問題。
(周瑞燉)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