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衡理論學說”對物理的有關科學革命和科學進化
(一)地球的運動是客觀的平衡運動
“平衡理論學說”認為,客觀世界的運動是自然的平衡運動。
毫無疑問,地球作為太陽平衡系統內太陽的壹個平衡體,在自然平衡的需求下,作著有規則的平衡運動。
地球在演變的過程中,將發生壹系列的自然運變,這均是由於地球平衡運動的結果。
一方面,地球表層物質不斷地受到風化、剝蝕、搬運和沈積作用,自然調整著物質能級的分布;另一方面,地球內部造山運動、地震、火山爆發、地裂、地層塌陷、地崩、地光以及電磁振蕩波的產生,相繼也在自然調整著物質能級的分布。
因為這一系列內外運動正反映了地球系統的不平衡性,存在著位置能級勢能且遍布於地球系統之中。
因此,自然的調節作用將對地球系統施行壹系列的自然手段,使之符合自然系統的平衡運動。
地球平衡運動的結果,產生形成了人類對物理的探索和認識,並主要從氣象物理開始,逐步深入至其它相對的科學領域,且向著宇宙縱深發展。
物質系統是客觀的平衡系統,即處於物質系統中物質的運動是平衡力作用下物質的定位移動,自然調節過程中物質系統自然適應的引然運動,是維持、延續和實現系統平衡狀態的平衡運動。
而每一運動的過程,都是規律性的過程,自然調節的過程,自然適應的過程,維持、延續和實現系統平衡運動的自然需求的過程。
地球的平衡運動客觀地反映和表現著自然永恒的平衡運動規律。
(二)關於地球物質能級的自然平衡調節
地球的演變過程實質於地球系統平衡運動的維持、延續和實現過程——自然永恒地調節著地球系統的運動能級、發展變化的梯度及其與外界系統的自然適應規程,使地球及其生態系統的運動、發展變化趨於客觀平衡化和自然適應化。
因此,維持、延續和實現系統的平衡運動就成為自然發展變化的本質內容;無論是整體系統,還是局部系統,無論是宏觀系統還是微觀系統均屬此。
地球的內外作用綜合表現在地球的形態變化及內部結構的變化上,產生形成了地球的內、外運動。
地球物質能級的不斷運變,實質上都是平衡運動需求作用而產生進行的物質能級的平衡引移(自然運載),從而自然調節著地球的平衡運動。
由此可知,自然調節作用下的地球系統物質能級的內外運動,將盡可能使其運變向著有利於系統平衡運動方面發展變化。
因此我們說,地球的物質運動實質上是客觀需求的平衡運動,地球的物質運變均是為了維持、延續和實現地球系統的平衡狀態而產生進行的。
(三)水在地球平衡運動中的自然調節作用
水體是地球的重要遊動平衡體;
地球水體的運變亦是自然的平衡運變,且將根據地球系統的平衡需求,一定程度上客觀地調節著地球系統的平衡,是自然所施行的平衡調節作用。
水體是物質的特殊形態,是調節地球內外系統的介質自然遊動平衡體,它的本質作用在於自然調節地球內外系統的平衡。
水的這種調節作用,就如同天平的調節法碼:當天平不平衡時,調節法碼,使之向偏高的一端移動,調至適當位置時,就能實現天平的暫態平衡,但這種調節是人為促成的。
而水的調節作用卻是自然的,即為了滿足自然的需求起著自然的調節作用。
水的自然調節實質是為了維持、延續和實現地球內外系統的綜合平衡即平衡運動而施行的自然手段的具體表現。
地球水體是聯通的遊動平衡體,壹旦某壹區域的能級相對偏置,在自然的平衡需求下,水就向這一區域產生定位移動,就表明了物質能級的定位移動,從而對地球能級的偏置起著自然的調節作用。
因此,我們看到在地球上有的水體連續不斷地流暢,而有的水源又突然改變了流向或停止了運動,實質即為此。
水的平衡調節作用充分反映了自然的平衡調節作用,而氣象中水體的自然平衡引移基礎上的客觀調節作用就充分地顯示了這一點。
水的自然調節作用是地下、地表和空中同時並舉的。
表現在地下,是水體的地下平衡引移即流動;表現在地表,是江、河、湖、海、洋等的平衡引移;表現在空中,是雲、雨、霜、霧、雪、冰雹等降水的平衡引移;等等。
這種自然的調節作用目的於維持、延續和實現地球系統的平衡運動,因此,物質就是能量的觀點充分地反映了物質和能量的自然相當的密切聯系。
(四)地球氣候運變的本質
地球內外場的相互作用將導致地球內外的電磁波動;電磁波動是造成大氣物理狀態、物理現象變化即氣候和天氣變化的根本原因。
大氣物質是場的產物,電磁波動將對它們產生實質影響:或使它們的聚合度增大,導致物質的密度增殖;或使它們的聚合度減小,導致物質密度的相應減小。
電磁波動的結果將導致大氣物質的運動和密度的增減。
雖然它們發生在局部區域或全部大氣空間,但它們又直接影響到大氣自然狀態、自然現象的變化,且反映於大氣物理狀態和物理現象的各項要素即氣象要素中。
因此,電磁波動將導致氣象要素的變化,而氣象要素是我們目前所說的氣溫、氣壓、風、濕度、雲、降水以及各種諸如雲、霧、降水、雷暴、大氣光象等天氣現象的綜合變化,從而反映出了大氣氣候和天氣特征的變化。
自然將不斷地對自身的物質能級自然地進行平衡調節,產生形成物質能級的平衡運動。
水、風或水和風同其它物質混流反映於氣象中的有關運變調節作用就充分地顯示了這一點。
如雲、雨、霜、霧、雪、冰雹等降水現象和降水位移的自然平衡引移基礎上水的空中客觀調節作用;
地表水體的平衡引移即定位運動的自然平衡調節作用;
地下水體的平衡引移即定位運動的自然平衡調節作用——從而產生形成了地球主要的天氣現象。
地表電磁波動產生了風;其電磁集成產生了雲等——在地球日常平衡需求的調節下產生了風和雲的日常定位移動等。
而在特殊情形下,這種運動將會發生變化,出現逆流及混流等運動形式。
但無論是何種形式的移動,均是物質能級定位移動的具體表現。
風、雲和水的混流,其本質是將其它物質在電磁力的作用下挾持其中,定位運載於所需平衡區域,對地球物質能級進行著平衡調節。
由於地球內外的相互作用不斷影響著其平衡運動,從而使平衡調節作用不斷地產生進行——這種動態的平衡調節作用就產生形成了地球氣候的不斷運變。
這就是產生形成風沙(砂、土)天氣的本質原因。
地表電磁波動及平衡調節,產生形成了地球上各種不同區域的氣候特征。
而氣象學的本質應該是探索、研究和揭示地球的平衡需求,地球內外的電磁波動;而一定的電磁波動必然對應著一定的運動變化。
也就是說,一定的電磁異變或氣候異常變化必將對應著一定的地質異變(如地震、洪澇、海嘯等);反過來亦如此。
因此,對地球內外電磁變化的研究成為氣象科學的中心內容;也同時應當成為預防科學和其它自然相關學科研究的中心內容。
氣候的縱橫運變是自然運動發展的客觀產物和形式表現,且又一定程度地反映著地球內外系統的平衡運動。
自然的平衡運變產生形成氣候的運變,即自然的平衡調節產生形成氣候的運變,自然的平衡適應產生形成氣候的運變,自然的平衡需求產生形成氣候的運變,自然平衡的差勢結構和差勢反映產生形成了氣候的運變。
也就是說,氣候之縱橫變遷是自然調節、自然適應、自然需求和自然反映的客觀統一。
通俗地說,地球氣候運變的本質就是地球本身通過對自身物質能級的平衡調節作用下的平衡引移或定位移動的客觀產物。
地球大氣的氣候變遷實質反映於此。
(五)關於對光及其本性的揭示
光作為物體及其物質系統的一種釋放物,是自然平衡調節作用下能量的平衡引移和定位移動的結果。
由於物體是場的聚合體,又可稱作場的幾率增殖體,所以又把光電磁波可以看成是壹種幾率波。
光的傳播是在平衡調節作用下的阻尼傳播,即它的傳播並不是連續穩衡的和絕對直線性的,而是周期性的阻尼直線型的傳播,它只有在一定的條件下和在一定的範圍內,才接近勻變速或勻速傳播,但這只不過是相對性的,而事實上,處於場中的光的傳播,時刻都在進行著阻尼反饋作用,所以光的傳播實質也就成了阻尼傳播了。
光是系統中平衡需求和平衡調節作用基礎上場的自然產物;
阻尼傳播是光的主要傳播形式;
光與其它電磁波的阻尼作用是產生光的性質及其現象的主要原因;
光的阻尼作用及其產生的共阻尼反饋作用又是動物體特別是人類產生感官如視覺等特殊機能的根本原因所在。
“平衡理論學說”試圖打破現代傳統所固有的對光的傳播速度的定型認識:光在宇宙中的傳播速度並不是永恒不變的,它由各平衡體系中能級差異度的大小決定,且遵循光的平衡體系傳播定律,即光的傳播速度在不同的平衡系統中是不相同的。
從而對愛因斯坦等科學工作者對光的常數性論點和質能關系的認知作了重要的完善和補充。
(六)關於對生物產生及其運變規律的揭示
生物體如同其它的物質特體壹樣,均是場的聚合體的具體表現形式;
生物場是場的生物體表現,是生物體產生形成及其運變轉化的物質基礎;
而為了維持、延續和實現生物內外平衡系統的平衡運動,則是其不斷產生形成及其運變轉化的本質基礎。
也就是說,生物場是生物體產生、發展變化及其衰亡的根本原因,是生命現象產生的源泉;
即生命現象是生物場與外界磁場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必然結果。
生物體同其它物質特體一樣,均是場的幾率增殖體的一種表現形式,是自然需求和自然調節的客觀產物,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結果。
動物體特別是人具有感知意識,是相互的物質反映的結果。
這種相互的物質反映實質於生物場及其具體表現形式同外界磁場共阻尼反饋作用的結果。
譬如,動物體特別是人的視覺電磁波同外界有關電磁波之共阻尼反饋作用產生形成了視覺意識;
聽覺電磁波同外界有關電磁波之共阻尼反饋作用產生形成了聽覺意識;…其它相應的感覺電磁波與外界有關電磁波之共阻尼反饋作用產生形成了相應的感覺意識等等。
也就是說,動物體特別是人之所以能夠感知到外界自然環境的發展變化,是因為無論是動物體特別是人,還是自然環境,其本質都是場的客觀產物及存在形式,即統一的物質基礎是其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本質原因。
生物體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
自然的客觀需求是生物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本質基礎。
生物並不能超脫自然而獨立存在,必須符合服從於自然發展的客觀規律。
生物是場的具體形式表現,生物的產生和轉化是自然的平衡需求結果,生物的運動是客觀的平衡運動,生物運動發展的客觀規律必然是自然的平衡運動規律。
(七)關於對人及其人類社會本質的揭示
“平衡理論學說”認為,人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是場聚合體地球平衡系統內的特定表現形式。
人一經產生,就反映出超自然的能動本性。
亦即人們妄圖擺脫自然的束縛而對自然進行意識的人為能動作用,而每一作用進程都集中於對自然的阻尼反饋能度的顯現。
人是動物體的超然意識能度激化作用的分離產物。
人與其它動物體的本質區別客觀於零,而人與其它動物體的自然區別則表現於超自然的能度本性。
“平衡理論學說”始終都不贊同且極力反對“人是由猿演變而來”的假說,認為那是荒誕的、不科學的,是對人類自身起源問題極不負責任的極端的依附行為——而這種行為企圖千方百計地將人類自己的祖先毫無根基地依附於“猿”;
並明確提出,“人就是人,從來就不是、且也不可能‘由猿演變而來’;
猿就是猿,從來就不會、且也根本不可能演變成人。”與此同時,還對“人是高等級的”、“人要改造自然、戰勝自然和創造自然”、“人是自然的主宰”等等企圖將人與自然割裂開來以及將人淩駕於自然之上並違反客觀規律等的認識和行為予以了堅決的反對,並提出了客觀科學的理論假說或理論觀點。
人類社會是自然需求的客觀產物。
人類社會的歷史實質上是自然唯一需求下的系統平衡史,而不斷地維持、延續和實現自然社會系統的非平衡、平衡,又非平衡、再平衡之循環往復以至無窮的自然適應和控制調節的平衡運動貫穿於社會發展的始終,且每一新的社會平衡系統或平衡狀態的建立和形成又都進入至較高級的階段,由此推動社會的不斷發展。
維持、延續和實現社會的平衡運動是人類社會運動及其發展變化的根本動力之所在。
人類及其人類社會唯有自然的需求而客觀地存在,自然的客觀需求是其賴以生存運動和發展變化的本質基礎。
超自然的人類及其人類社會勢必與自然的發展所不容。
(八)關於對有關科學基礎問題的建設性影響
關於宇宙的原始狀態,“平衡理論學說”假定性地給予了宇宙的原始狀態是唯一客觀實在即場唯一存在的時代即原始場代——場子(即場的微觀表現)作著劇烈的無規則的運動。
“平衡理論學說”對宇宙原始狀態揭示的決定性的實質意義在於:宇宙世界只存在著唯一的客觀實在——“場子”或“場”,由此不斷自然產生形成著不同的表現形式,即宇宙天體及其宇宙空間。
從而闡明了唯一客觀存在的自然唯一絕對性。
這一自然唯一絕對性從此將宇宙世界統一聯系起來,這就從根本上為客觀存在的唯一性奠定起了堅實的基礎。
“平衡理論學說”認為,在自然平衡需求的旋轉磁場作用下,產生形成了天體或星系的自轉和公轉,並成為產生形成天體或星系磁極及其磁場力的本質性前提原因。
如果我們把一個質量很大的物體看成是壹個局部運動的中心體,那麽,與之相平衡的其它物體則就是它的平衡體。
這些物體即平衡體對它所產生的總作用力往往趨近於此物體的總體作用力。
譬如說,太陽系中的其它九大行星和40顆衛星以及其近2,000顆小行星、彗星和流星體等天體就是太陽的平衡體。
其中有的平衡體又有與之相對應的平衡體,如九大行星有關成員中的衛星,就是該對應星體的平衡體!…
無論是中心體還是作為它的平衡體,或者是平衡體的平衡體,還是彗星及流星體,它們在宇宙平衡體系中都起著一定的作用;
正是由於這些中心體和平衡體的相互作用,才構成了太陽系有規則的運動,才構成了銀河系有規則的運動……,從而構成了宇宙間物質系統及其物體的有規則的運動。
地球作為太陽平衡系統內太陽的一個平衡體,在自然平衡的需求下,作著有規則的平衡運動;
月球作為地球的一個平衡體,與地球共同組成了“月-地”平衡系統,作著有規則的平衡運動,且自然調節著“月-地”平衡狀態,從而也成為太陽平衡系統中的一員。
客觀世界就是這樣,為了維持、延續和實現宇宙總體自然系統的平衡,在自然的平衡需求下,在自然平衡力的作用下,各相關物體間自然形成了共同的平衡體系——各平衡體系間又自然地共同組成了更大的系統平衡體系——各系統平衡體系間又自然地組成了更為龐大的系統平衡體系……由此產生形成了宇宙的總體平衡體系。
事實上,“平衡理論學說”對現有許多傳統觀念都嘗試性地試圖予以完善甚或糾正。
如人們時常認為的石油、煤碳以及天燃氣等地礦資源的產生形成是由於動植物遺體被埋於地下的結果,而“平衡理論學說”則認為那是物理的表象認識,地質礦產資源實際上本就是物質資源的不同表現形式,那是特定意義上的儲能物質,在一定條件下之所以能夠釋放出能量,是由於這些儲能物質釋放能量的臨界點比較低而已;
再如我們平常看到的太陽也不是所認為的那樣是氣態遊離狀的,那只是人們看到的日(太陽電磁波)地(地球有關磁場)視(視覺電磁波)電磁共阻尼反饋作用的結果,是視覺的特殊反映,而太陽從地平線上升起到下落其形狀大小所發生的變化,也是日地視電磁共阻尼反饋作用的結果;…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