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澄清稿】
【本報訊】有關「故宮未公開招標就授權港商」一事,本院澄清如下:
首先,本案係由香港寰宇博覽有限公司及一方文創有限公司主動申請免費為宣傳90周年院慶以及南部院區開館活動,經本院召開審查會議後,同意該2家公司代理本院向香港指標性購物中心洽談合作事宜。
該項授權行為,本院無須負擔費用,且其他廠商亦可向本院提案,其性質與一般政府採購之交易行為有別,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亦無報導所稱「故宮未公開招標就授權港商」。
其次,本院僅授權廠商代表本院向香港購物中心洽談之「資格」,亦即授予「洽談權」,此一洽談權授予之行為並無任何對價;進一步待確定合作對象後,本院在與該購物中心簽訂合約,本院之特色展覽及影音內容等,可免費借由該購物中心之場地展出,對本院90周年院慶以及南部院區開館活動之宣傳,有相當正面之效益。
又香港近年積極發展創意設計,其指標性大型購物中心微差異化行銷並吸引人潮,持續尋找特色主題搭配宣傳,並負擔一切場地租金及人事開銷;本院為國際性博物館,爰有香港公司主動向本院提案及申請授權,俾向香港購物中心洽談業務推廣事宜。
有鑑於今年為本院具指標性之紀年,同時包含90週年院慶,南部院區開館試營運,並有神筆丹青─郎世寧來華三百年特展之年度大展等特色活動,未進一步將本院特色展覽及影音內容推向國際。本院同意授權寰宇博覽有限公司及一方文創有限公司向香港指標性購物中心洽談合作。
目前洽談工作持續進行中,本院迄今尚未與任何購物中心正式建立合作開係。又全案將待洽談至一定成果,並經本院審核同意其宣傳內容,雙方始簽訂正式合作契約。
至於兩家公司之背景,寰宇博覽有限公司為本院參與2015香港授權展之香港貿易發展局官方授權代理商,負責溝通協調策展事宜;一方文創有限公司則為授權展之參展商,其與寰宇公司皆為香港設立之企業,與本院尚無其他合作之案例。基於對香港消費者及市場之了解,該二家公司向本院提出以上合作方案,盼藉此將本院文化創意能量,南院開館消息,以及展覽內容推廣至香港,以有效行銷國立故宮博物院。
引用:http://n.yam.com/greatnews/society/20150412/20150412972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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