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銷售的成交階段,如果銷售人員能給客戶留有一定的選擇余地,給出方案,供其選擇,那麽,成交就顯得自由一些,開放一些。
這就是我們所熟知的選擇成交法。
選擇成交法也叫限定成交法,是銷售人員直接為客戶提供一些購買選擇方案,並要求客戶立即購買產品的成交方法。
此方法是銷售人員在假定成交的基礎上,向客戶提供成交決策比較方案,先假定成交,後選擇成交,使客戶無論做出何種選擇,所導致的結局都是成交。
一、選擇成交法的適用性
在實際推銷過程中,選擇成交法具有明顯的成交效果。
在客戶尚在猶豫時,銷售人員向客戶提供兩種或多種選擇方案,可以促使客戶從眾多方案中決定一種。
例如,一位銷售人員對他的客戶說:“趙科長,您是要大包裝的還是小包裝的呢?您看,這些都是樣品……”這位銷售人員先假定成交,然後提供成交方案,把客戶的選擇範圍限定於成交範圍,先假定成交,後選擇成交,這樣就可以減輕客戶的成交心理壓力,又能夠有效地促成交易。在這種情況下,銷售人員假定客戶已經決定購買產品,問題在於選擇產品包裝的規格。
因此,無論這位科長做出什麽樣的選擇,結果都是成交。
再如,一位銷售人員對客戶說:“肖經理,這批貨貨真價實,您看您是先要5噸、10噸還是20噸?”這位銷售人員看準成交時機後,直接假定客戶已經決定購買產品,向客戶提供成交選擇方案,促成交易。
在這種情況下,銷售人員針對客戶的購買動機和購買意向,使用選擇成交法,把客戶選擇範圍限定於購買數量,既有一定的成交力,又留有成交的選擇余地。
因而,無論肖經理決定購買多少噸貨,其結果都是成交。
二、選擇成交法的優點和缺點
運用選擇成交法促成交易具有很多優點,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運用選擇成交法可以提高效率。
給客戶選擇權只是一種有效的推銷手段,銷售人員可以利用這一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特定目標,如約見和成交等等。
所以,只要銷售人員能靈活運用選擇成交法,就可以成功達成推銷目標,提高推銷效率。
2.運用選擇成交法可以使銷售人員掌握主動權。
向客戶提供成交選擇方案,把選擇權給客戶,從而轉移客戶的註意力,讓客戶自己做出購買決策,使客戶無法全面拒絕成交選擇方案。
客戶在數量、規格、樣式、顏色、送貨、日期上選擇,結果都是成交。
這無疑是把成交主動權留給了自己,而且還留有余地。
3.運用選擇成交法有利於促成交易。
利用選擇成交法,銷售人員並不直接請求客戶購買產品,而是間接提出了成交請求,間接促成交易。
銷售人員避開成交本身的問題,直接提供具體的成交選擇方案,這樣就使得客戶無法直接拒絕成交。
4.運用選擇成交法,可以減輕客戶心理壓力,創造良好的成交氣氛。
運用選擇成交法似乎是把成交主動權交給了客戶,而事實上是把成交選擇權交給了客戶,讓客戶在一定的成交範圍內做出選擇。
這樣就可以讓客戶參與成交活動。
但是,選擇成交法也有一定的缺點,其缺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運用選擇成交法會分散或轉移客戶的註意力。
如果銷售人員無法正確限定成交選擇方案的有效範圍,客戶就可能利用成交選擇權來轉移成交重點,甚至拖延成交,或者幹脆間接地拒絕成交,這樣將對最後的成交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2.選擇成交法運用不當,可能會浪費推銷時間。
選擇成交法的基本要求是銷售人員向客戶提供選擇成交方案。
如果銷售人員沒有看準時機,沒有適當地限定客戶選擇成交的範圍,就會使客戶濫用成交選擇權,使銷售人員失去成交主動權,浪費推銷時間,錯過成交。
3.濫用選擇成交法可能會給客戶造成巨大壓力。
選擇成交法的基礎是假定成交,而銷售人員的成交假定本身就帶有一種成交壓力。
如果銷售人員看錯了成交時機,盲目假定成交,盲目提供成交選擇方案,就會使客戶產生過高的成交壓力,不利於進一步促成交易,甚至會使銷售人員失去成交的機會。
4.選擇成交法運用不當,會使客戶失去購買信心,產生新的異議。
客戶的購買信心是成交的基本保證,也是其做出購買決定的心理動力。
如果銷售人員不針對客戶的購買動機,沒有限定一個好的成交方案,就會使客戶感到無所適從,從而失去購買信心,阻礙成交。
三、運用選擇成交法應註意的問題
運用選擇成交法時,銷售人員應註意以下幾點:
1.運用選擇成交法時,銷售人員所提供的選擇事項應讓客戶從中做出一種肯定的回答,而不要給客戶拒絕的機會。
2.銷售人員向客戶提出選擇時,盡量避免向客戶提出太多的方案,最好就是兩項方案,最多不要超過三項,否則不能夠達到盡快成交的目的。
3.在客戶面臨選擇時,銷售人員要當好客戶的參謀與顧問,如講解各種方案的優劣與資金預算,講解購買數量與運輸費用的關系等。
專家點撥
運用選擇成交法的關鍵在於,銷售人員要能正確分析和確定客戶的真正需要,並提出適當的選擇方案。
只有提出與客戶需要相符的選擇方案,才有助於客戶購買,有利於成交。
運用選擇成交法時,銷售人員給出的選擇方案不宜過多,否則,會使客戶拿不定主意。
如果客戶拿不定主意,選擇成交法促成交易就很容易就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