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角頭組織】 一種地域單位,指分布在福建及臺灣西部沿海地區,因共同的氏族、宗族、房份、祖居地而聚居在某個村落街市的一方。
臺灣西部沿海漢人早期開發的港市後來以角頭稱呼凝聚一地的地方勢力,活躍於地方宗教活動,如鹿港的角頭不定期舉辦王爺暗訪和東港七角頭共同籌畫推動東隆宮王醮祭典。
這裡的角頭,指早期移民時代的地區勢力組織,各角頭上都有主要廟宇作為力量凝聚的中心。
目前對於角頭的研究,大多是從兩岸的田野和文獻來發掘角頭組織從福建到臺灣的發展過程。
福建地區宗族的發源地建有大宗祠,奉祀宗族入閩的始祖,隨著宗族分支繁衍,建立村落後,以小宗祠奉祀各宗支的開基祖,村內各房所在的房份則設立祭祀祖先牌位的祖廳。
除祖先崇拜外,循著各地分支單位,不同層級的地域單位分別奉祀其地域守護神,除全村共祀的村廟主神外,各宗支衍派的房份也各有守護神。
受到福建家族制度發展的影響,各姓氏所奉祀的守護神不乏祖先中具有神力者,與宗族的發展關係非常密切,保護著共居在這個地域上的宗族或宗支成員。
閩南宗族多聚居為單姓集村;
該地區移民來到臺灣後,祖先和守護神信仰也跟著來到新居地。
受到臺灣港市人口進出既多且雜的限制,能保有氏族關係的是較小的地域單位角頭,居民以神明會的形式或者以角頭公廟凝聚氏族或某支房份子孫。
如鹿港南泉宮和潤澤宮分別為錢江施姓大房、二房所建,大房占有碼頭區「埔頭」,二房所在為苦力集中區「后宅」,埔頭、后宅皆為祖居地的村名,來到鹿港成為角頭名稱。
角頭可由角頭廟的轄境、神明出巡遶行境內的路線、建醮、收取丁口錢的家戶等來確立其範圍。
近年來,角頭組織由宗教活動性質的地緣組織,衍生為黑社會幫派組織,與早期的宗教組織脫離關係。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