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宜蘭縣政府】 清代:宜蘭設立官方的統治機構,始於清代。
清嘉慶18年(1813年)在宜蘭建立了噶瑪蘭廳署,同時也設立羅東巡檢司,噶瑪蘭廳署的位置即現今的署立陽明醫院,1875年原噶瑪蘭廳改為宜蘭縣,行政制度上由新闢地區臨時建制的「廳」,改變為正式管轄的「縣」,而原先取自原住民的「噶瑪蘭」名稱,也轉變為馴雅向化、意味漢族領域的「宜蘭」,統治機構的設立使宜蘭地區由化外之地成為清地國統治的範圍。
日治:日治時期,宜蘭改為宜蘭地方廳,初置宜蘭支廳。
明治30年(1897年)設置宜蘭廳,廳置設於本城堡宜蘭街,即原宜蘭縣署。
後因縣署陳舊,因此在城南擇地另建新公廨,及今宜蘭市南門里舊城南路。
其形式為磚砌及木造瓦蓋平屋,坐南朝北,外圍以短牆隔開,基地面積一甲有餘,建坪4170餘坪。
大正9年(1920年),改為宜蘭郡役所,郡役所設於宜蘭街,即原宜蘭廳。
中華民國:民國34年,國民政府接收後,改為台北縣(註1)宜蘭區署。
民國39年宜蘭縣設治之初,縣政府承襲宜蘭區署舊址。
復於民國41年增建縣長室、餐廳等,民國43年增建福利社,民國48年在後院增建二樓建築物一棟,最後一次整建在民國61-63年間,改建原有之建築成為三層樓之辦公廳舍。
惟該辦公廳舍因時代庶政日繁,已不敷使用,因此陸續增建。
後由於「南門計劃」的實施,縣政府於民國86年元月遷至縣政中心新址。
目前,宜蘭廳舍配合週遭原有宜蘭監獄署、主秘公館,形成「宜蘭設治紀念林園」區(亦稱南門林園),展現新的風貌。
日人在現今舊城南23路(南門計畫中宜蘭設立宜蘭廳署,象徵殖民威權的中心。
光復後,宜蘭縣政府建立辦公大樓於舊城南路,這是第一代的宜蘭縣政府,第一代縣府在民國此地已成為後搬遷至縣政北路1號的現址。
現今的宜蘭縣政中心,其位置剛好位於蘭陽平原的中心位置,面積約為238公頃,主要發展區面積約112公頃。
區內配置了適當的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並藉合理的密度及都市設計的控制,使其成為綠意盎然,柔和親切,適合、工作、居住、休閒的新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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