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貨幣供給量】 在現代貨幣理論中,貨幣供給量的定義係有爭論的概念,習慣上且也是被普遍採用的定義,是以貨幣的交換媒介功能為基礎,將通貨淨額及存款貨幣淨額合稱為貨幣供給量。
通貨淨額指稱在社會流通之紙幣的總金額;
在理論上,通貨係未有利息負擔的政府債務,在任一時點由政府機關所持有之通貨量,當然不應包括在流通中通貨之內,故應扣除政府部門所保有的通貨量,始能確實代表當時的通貨發行淨額,但因政府部門所保有之通貨量不易計算,故目前的貨幣統計上,都末扣除此項數字。
至於存款貨幣淨額,則係由支票存款及類似支票存款的銀行負債,扣除交換票據所構成。
在我國,金融統計月報上所載貨幣供給量統計,即採這種定義,包括通貨淨額及存款貨幣淨額。
通貨淨額是以各時點的通貨發行額扣除金融機構的庫存現金而得,存款貨幣淨額則係由支票存款淨額及活期存款所組成,其中支票存款淨額包括支票存款、本票、保付支票及旅行支票,但不包括政府機關存款,並已扣除待交換票據後的淨額。
近年來,由於唯貨幣論者的鼓吹,貨幣供給量的變動對經濟活動的可能影響,已廣被注意,貨幣供給量的變動及其調節,也已成為貨幣政策的一部分。
但在這種演變過程中,卻產生貨幣定義問題。
部分經濟學家特別財富資產的貨幣性,認為這些財富資產與貨幣之間有密切的替代關係,希望把這些具有高貨幣性的資產都包括在貨幣的定義之內。
例如弗利德曼(MiltonFriedman)對貨幣的界說,係在通貨及活期存款的傳統定義外,加上商業銀行的定期存款;
葛理與蕭(JohnG.GurleyandEdwardS.Shaw)則認為,除通貨及活期存款外,商業銀行的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和負債,多少具備替代交換媒介功能,均應視為貨幣。
要言之,部分經濟學家在貨幣供給淨量外,另加上商業銀行定儲存款、合會儲蓄公司的存款、郵政儲金匯業局的儲金、國庫券、各級政府短期債券,以及其他安全性較高的短期民間債券等準貨幣,逐一擴大貨幣供給量的定義。
貨幣供給量雖有廣狹的區分,但多數經濟學家通常仍採用傳統的定義,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在實證研究中,狹義定義的貨幣與經濟活動的關係仍相當密切,他種定義的貨幣未具有特別的說服力;
另一是他種較廣義的貨幣,界限仍然不甚清楚。
(林鐘雄)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