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地學●水污染】 水污染指水中所含化學成分、細菌超過依其使用目的所定之標準,及其物理性質不台於使用目的。
水中污染物主要來自:一、空氣中隨雨水而降之塵埃、細菌、放射性元素,及工廠排出之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氣、硫化氫等。
二、家庭之洗滌劑、廢水、垃圾。
三、工業廢物排泄、車輛噴出物。
四、農業使用之殺蟲劑、殺草劑。
五、特殊之地質環境(如臺南縣北門地下水含過量之砷元素,居民經長期飲用而罹患烏腳病)。
水質標準依其使用目的而異。
飲用水質國際標準為:鹼度每公升一百毫克(單位,以下同)之碳酸鈣,硼少於五,氯介於○‧五至二,氯化物少於二五○,氟化物介於○‧七至一‧二,硬度(碳酸鈣)一百以下,鐵少於○‧三,銅、鋇均少於一,砷、鎘、氰化物、硒均少於○‧○一,錳、鉻、鉛、銀均少於○‧○五,汞少於○‧○○二,鋅少於五,硝酸鹽少於五十,磷酸鹽約少於五十,鉀少於一千,鈉少於一百,硫酸鹽少於二五○,全部溶解固體量(TDS)少於二、五○○,色素少於十五單位,PH值介於七至九,臭和味少於二,濁度少於五單位,細菌每一百毫升少於四。
污染之水一般處理過程為:過濾和低揚抽水機,加入高錳酸鉀除去臭和味→加入混凝劑(如石灰、硫酸鋁、三氯化鐵)除去膠體懸浮物→引入混凝池使之沈澱→通人入二氧化碳氣體使再碳化作用→再過濾以加速除去細小膠體顆粒→氟化作用→氯化作用或臭氧作用→以高揚抽水機送入儲存池。
(鄧天德)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