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洪門會黨】 洪門會黨,乃明末清初之民間祕密結社,矢志「反清復明」,標榜「忠義精神」,會規甚嚴,執法如山。
因係祕密革命團體,成員多屬下層社會分子,其會規以口耳相傳,不立文字為原則,故考證洪門源流,其事甚難。
在眾說紛紜中,以明鄭創始洪門,陳永華繼續之,較為可信。
洪門與清代相始,潛伏於民間,盛行於南方,大體而言,與清國勢強弱相消長。
洪楊起義,曾利用洪門掀起民族革命,卒致分道揚鑣;
左氏遠征新疆,佯入會黨,為大龍頭,事後竟將會黨機關破壞;
康梁於戊戌政變之後,利用華僑籌款,會黨起事,然以宗旨不同,終無大成。
國父故鄉-廣東香山縣,依山瀕海,地勢崎嶇,向為會黨活躍地區;
而民性強悍,冒險進取,流風所致,久為革命策源地之一。
中山先生幼讀私塾,樂聞太平軍軼事,並以洪秀全第二自許;
及冠,至穗習醫,與三合會會員鄭士良訂交,允於他日相助,是由革命思想進入行動階段之始。
中山先生創立興中會於檀香山,繼設興中會香港總會,加盟者多為會黨,所定規制頗多模倣於洪門者。
興中會時期籌款,除外國友人資助等外,會員的會費及徵股、革命領袖的募款、志士鬻產慨捐等,皆與洪門有關。
廣州首義,主要幹部及志士多屬會黨,陸皓東、丘四、朱貴全等先烈屬之;
惠州之役統帥鄭士良乃三合會首領,其部屬與洪門關係尤深。
光緒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冬,長江流城哥老會龍頭、兩廣三合會首領,及興中會主要幹部齊集香港,三會合併,別立興漢會,中山先生為總會長。
光緒二十九年,洪全福在粵起事,次年,黃興在湘義,均以會黨為主。
同年杪,中山先生在檀香山加盟洪門,被封為洪棍,重訂致公堂章程,列入三民主義宗旨;
倡議洪門會員總註冊,創立洪門籌餉總局,募款支援國內起事。
至同盟會成立前後,國內外所創立革命團體,多與洪門攸關。
如科學補習所為介紹會黨轉投軍營的機關;
日知會為洪門同志所組成;
同仇會與共進會且為洪門而設。
三十年冬,中山先生至歐洲,吸收同志,商討革命,迭經辯論,決定並用知識分子與會黨起義。
此時期籌款,初以繳納會費、華僑捐輸、發行公債為主;
繼在南洋及美洲華僑勸捐,後者且創籌餉機關。
惟歷次起義慨捐者,以下層社會華僑最為踴躍,其絕大多數為洪門中人。
中山先生所策畫與領導的第三次至第八次起義,悉以會黨為革命主力;
第九次至第十次起義,則以會黨為助力。
而同盟會中部總會的領導階層均為洪門健者。
孫中山先生所倡導的國民革命,無論在組黨、籌款與起義等各方面,均與洪門會黨關係密切,愈在早期愈發顯得洪門的重要。
洪門會黨為異族專制統治下舊社會之產物,內都組織專制嚴苛。
(莊政)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40 |